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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想接受蔳儿失去记忆的事实,但是眼看着蔳儿陌生的眼神,甄夫人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好在自从那次大病初愈之后,蔳儿的身体就越来越好了,以往每个月都是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现在一个月过去了,连个头疼脑热都没有。
“蔳儿,你累了吧,快歇一会儿,等会儿再接着练字。”
甄夫人怜惜地帮着甄蔳——步轻尘擦了擦汗水,步轻尘感到有些害羞,毕竟他骨子里可是个二十七岁的男人,被人当作小孩子一样照顾免不了觉得有些别扭。
但甄蔳若是表现出拒绝的意思,甄夫人的脸上就会露出受伤的神情,因此几次三番下来,甄蔳也只能强逼着自己去习惯了。
唉,甄蔳心里叹息了一声,心想做他们这行当的,三弊五缺,甄蔳上辈子就是犯的便是命和孤,二十七岁就因为飞来横祸而死是为命弊,呱呱坠地无父无母是为孤。
甄蔳担心自己会连累到甄士隐夫妇,平日里也不敢和他们二人多加亲近,自己占了他们儿子的身体已是亏欠颇多,再害了他们夫妇的性命的话,那他如何能过意得去?
甄士隐捧着一盏清茗,将此景看在眼里,心里既有欣慰也有无奈,甄士隐浸淫在官场中多年能够全身而退,如何看不出甄蔳的那点儿小心意,但他却想不明白为什么蔳儿会和他们生分了。
“老爷,您看,蔳儿的字写得越发好了。”
甄夫人拿起甄蔳描的几个大字递给甄士隐,甄士隐看了又看,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摸了摸甄蔳的头算是褒奖了。
其实那几个字说不上好看,毕竟甄蔳也是刚开始练繁体字,虽说芯是个成年人,但写出来的字也是形似而神不似,甄士隐夫妇觉得好看也是因为这是甄蔳写得字的缘故。
“不错,蔳儿,你这字才练了几天,已经很有进步了。”
甄士隐温和地笑看着甄蔳,俯下身子,“蔳儿,等会儿随爹爹上街如何?”
上街?甄蔳不免有些期待,两只黑黑圆圆的眼睛忽然间仿佛放出了光,但又察觉到自己情绪太过于外露,仿佛很勉为其难地点了下头。
甄家位于姑苏城阊门外十里街仁清巷,从甄家一路坐马车进城只需几刻钟时间,甄家自己有一辆马车,拉车的马是一匹毛发中白色夹杂着几缕红色的马,被驯养得颇为乖巧,甄蔳摸他的时候,那匹马还体贴的俯下头来。
甄蔳坐上马车,沿途不住地通过那被风吹得猎猎作响的帘子往外看去,这时正是午后时分,下田做活的农人们躲在树荫下乘凉,见着马车经过,就都停下手中的活计,目送着马车离开。
入了城,因着烈日暴晒,那街道两旁的小贩们早已收拾了东西早早离去,只有那有着一瓦蔽日的商人们大开着门,时不时朝外望去,见是否有客人光顾。
马车在一家茶楼前面停下,甄士隐打发了下人们去找个阴凉的地方喝茶,便牵着甄蔳的手走进茶楼。
茶楼的门前有一副对联,“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无须花。”
笔迹苍穹有力,入木三分,像是大家手笔,落款处却是一片空白。
“寻欢,许久未见了。”
甄士隐看到李寻欢的时候,不觉皱了下眉头,李寻欢此时的样子哪里还有当年那个让整个京城都轰动不已的探花郎的模样,面目憔悴不堪,十足一个病入膏肓的人的模样。
相别十多年,李寻欢失去了消息,甄士隐本以为他是在某处游山玩水,却不想今日会见到他这副模样。
李寻欢咳了一声,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了,仿佛下一秒就会倒在地上,他身后跟着的一个大汉却好像见惯了一般,这对奇怪的主仆实在太吸引人的好奇心了,而且李寻欢这名字也格外的熟悉,所以甄蔳看了他们一眼又一眼。
李寻欢早已发现甄蔳的视线,他笑着低下身子,摸了摸甄蔳细碎的头发,道:“倒是没来得及恭喜甄兄喜获麟儿,想不到眨眼间这孩子已经这么大了。”
甄士隐见他似乎不愿意多提自己的事情,心知他的个性,只好附和着说道:“是啊,这孩子已经5岁了,我给他取名为蔳,希望他日后能如草木一般茂盛成长。”
李寻欢笑了笑,道:“好名字,好意头,我来得匆忙身上也没带什么好东西,不如我给你雕个娃娃给你玩好吗?等下次再见时再给你补上见面礼。”
甄蔳看了甄士隐一眼,见他微微点了下头,才道:“谢谢叔叔。”
李寻欢雕刻的时候很专心,仿佛天地间就只剩下他与他手中的木头,甄蔳看着他的脸,越看眉头皱的越紧,情深不寿,一生孤苦,这面相也算是够倒霉的了。
“好了,你看看喜不喜欢?”
李寻欢雕刻的很快,甄蔳接过来一看,雕刻得栩栩如生,刻的是甄士隐牵着自己的模样,虽然没有上色,但是却能够一眼就认得出是二人的模样,可见技巧已经登堂入室。
“喜欢。”
甄蔳浅浅一笑,嘴边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来,粉雕细琢的模样看起来好不讨人喜爱,李寻欢笑着说道:“这孩子这么可爱,甄兄想来日后也有福了。”
甄士隐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你别光羡慕我,你要成家,这天底下不知有多少女子愿意自荐枕席,偏你眼光太高,一个都瞧不上,想当初,在京城多少达官贵人的女儿见了你一面就嚷着要嫁给你,要是当时你成了家,这会儿孩子都能入学了。”
李寻欢笑容中带着些许苦涩,是啊,想当年,小李探花一名,名动京城,那些世家女字温婉贤淑,容貌姣好,可自己心中已有了一人,那人将自己的心占得满满的,叫他如何放得下。
看出了李寻欢似乎心中别有愁思,甄士隐在心中叹了一声,面上不做声响地把话题岔开,伸出手倒了一杯茶,道:“难得今日能见你一面,为兄以茶代酒,这碧茗楼的碧螺春向来是一绝,寻欢且试饮一杯。”
李寻欢没有客气,碧茗楼的碧螺春不知是用什么水烹煮的,格外清香,闻着这淡淡的茶香,浑身的疲倦仿佛也已经褪去了。
喝着好茶,再配上几道苏州有名的小点心,时光仿佛在此刻过得特别快,等到夕阳的斜晖从窗户斜射进来的时候,才惊觉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良辰美景弹指逝,寻欢,你这次在苏州要呆多久?不如到我府上暂居数日,再离去也不迟。”
甄士隐对着窗外如血一般红的晚霞说道。
李寻欢的脸色依旧是那样苍白,他站在窗前,忽然猛地咳嗽了起来,仿佛要将心肝咳出来才肯罢休一般,他的视线看着窗外的红霞,那红霞那般的红,他站在窗旁,心思却一下子飞得很远。
他想起了那年雪后那个坐于亭中的女子,他的神魂仿佛也跟着记忆回到了过去。
良久,他在心中幽幽地叹了一声,道:“这么多年了,这次我进关来除了来看看你这个朋友之外,我心里还有件事不得不去做,甄兄的好意我心领了,下次我回来的时候定和甄兄不醉不归。”
甄士隐心中叹了口气,当年意气风发的探花郎竟成了今日这副模样,英雄迟暮,美人白头,莫不让人为之心伤。
在夕阳的余晖下,马蹄“得得得”
的声音在青石板的路上响起,甄蔳坐在甄士隐身旁,皱着眉头思索着到底在哪里听到过李寻欢这个名字,他平日里没有活的时候就喜欢看一些杂书,看得书多了脑子里面记得东西也多,因此一时间要想把这李寻欢三个字想起来还是有些难度的,就好像他要把甄士隐这个名字想起来也是花了一段时间。
“吁,”
马车忽然急速停了下来,甄蔳一个没坐稳扑下了座位,帘子忽地被拉开,初春的天气还是有些微凉,甄蔳的后脖子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的耳根通红,本想装作若无其事地站起身来,但是一只手从帘子外伸了进来,抓住他的后领子而飞快地带着他离开。
飞速往后退的房屋让甄蔳感到有些眩晕,他还来得及想明白是怎么回事,脖子却被猛地敲打了一下,瞬时间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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