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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到山脚完全是两个极端世界,规则排列的矮树枝条呈灰褐,叶不再有绿意,一种沉浊的气息宣告此地是世外桃源的分界线,柏油铺垫的路面,白色油漆粉刷的斑马线,穿流不息的车辆,充斥着尘灰的空气,那个一日不见如隔一日的城市,我们最真实归宿。
【买嘎!
这是我曾经混迹的地方吗?简直不敢想像】
半个小时后,我们已经坐在回公寓的公交车上,除了手里拎着的一袋子折耳根,还有我忙里偷闲采摘到的各种不知名的野生蘑菇,冬哥质疑那些蘑菇是有毒的品种,而我则一口咬定沒问题,因为书上讲过越是漂亮的东西才会带有毒素,而我采集的蘑菇看上去不过是一些丑得像牛屎的疙瘩,所以直觉知诉我很安全,我一向都信直觉。
好歹野生蘑菇也是一道美味,比起那啥根有嚼头多了,至少要我这种肉食动物在两者之间做个选择的话,我百分之九十是倾向于蘑菇这种比较有肉感的素菜。
怀着对新菜式的憧憬和公交车的颠簸,我们终于回到了公寓,回到那个阔别二日之久却又让我不曾有怀念之情的狗窝。
从一个人间仙境突然坠落到恶臭弥漫的地狱是一种什么感觉?
不得不说进门的那一刻,我甚至开始怀疑以前的我真的是住在这里吗?沙发下面隐藏的袜子告诉我,答案是“Yes”
。
“哎,好累啊!”
我一个健步抢占先机,三人座沙发成了我的战利品,没有什么能比得了在长途跋涉之后躺在一张软绵绵的沙发上舒服了,如果冬哥再给我泡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那简直是人生幸事。
【想多了,这种事永远不可能】
冬哥一回到家就闲不住,厨房餐厅成了二点一线,这么喜欢下厨为何当初没有去学厨师反而跑来行偷鸡摸狗之事,真搞不懂眼前这个男人。
“庄生,去看看思思在家没有。”
冬哥在厨房吩咐。
“干嘛?”
“你说还能干嘛?当然是请她来咋家吃顿便饭啦!”
好不容易出现的转机,冬哥当然会不择手段制造机会。
“又蹭饭啊!
咋家米缸都快见底了。”
我经常这样开玩笑的说,哪怕是田思思在场的情況下也不收敛,其实我并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人,只是耍耍嘴皮卖卖萌而己,冬哥和田思思都心知肚明我打心眼里把他们当作最好的朋友,况且田思思时不时的会过来蹭饭,偶而也会请我们小搓一顿,逢上生日或是聚会便叫上我们凑个热闹,大家礼尚往来早就已经显得不那么见外了,所以也就不会在意我的庄式玩笑。
“那一会你叫思思的时候顺便下一趟楼去寡婆婆的小卖部扛一袋回来。”
“凭什么要我去啊!”
我反对。
“这事还就得你去办,谁让你是个吃得多,拉得多,浪费粮食又不见长膘的饭桶。”
冬哥歪理横飞,示意反对无效。
好吧!
我承认自己吃得多,又不长肉,还浪费粮食,但是用不长膘的饭桶来形容,这话说出来未免有点偏见了哈。
“……”
我本能的挠头,难道真是饭桶吗?我必须承认被人说成饭桶有种无地自容,如果这样还要找一个合理的借口推脱说“不”
,那就真是饭桶了。
“要是思思不领情怎么办?或者她有事?或者没在家?或者……”
我列举了一大堆或者。
“自己看着办。”
冬哥一句简单的看着办带着不简单的意思。
毫无意外,请人蹭饭这种小差事落到了我头上,下楼扛米这种大差事也落到我头上,谁让我是让米缸见底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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