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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会,陈耀问白明志:“咱们这里能拉出来跟马贼厮杀的人能有多少?”
“多少?”
白明志苦笑起来。
“公子,这么说吧。
这些马贼可不是以往咱们遇到的饥民,这些人弓马娴熟,干的都是刀头舔血的勾当,杀人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咱们的人对上他们连半分胜算都没有。”
陈耀又问:“那些乡勇呢,能抵挡多久?”
“抵挡多久?”
白明志摇了摇头:“这些乡勇训练不到十天,倘若果真面对那些马贼,最大的可能便是一哄而散,所以就不要指望他们了。”
陈耀沉默了。
看到陈耀良久不说话,白明志建议道:“公子,咱们不如向知县大人求援吧,要不所有人撤到县城里,躲过这个风头再说。”
“不行!”
陈耀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咱们的人若是撤了,安知那些马贼会不会尾随追杀而来,上千人撤往县城,谁知道会出什么乱子?况且,就算咱们能成功撤进县城,可小镇怎么办?咱们的基业还要不要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咱们这次能成功的躲过一劫,可下次马贼再来呢,咱们每次都躲进县城吗?”
白明志沉默了,虽然他来到这里才十多天时间,但他也明白,这些天陈耀投入到这里光是银子都不下七八千两,无论是开荒播种还是修缮房舍都花了大笔的钱粮物资,一旦退走,这些天的努力可就直接泡了汤,换做他也不会就这么轻易放弃。
而陈耀有一点也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一旦撤到县城的话,金钱的损失倒在其次,但对于军心的损伤就太大了,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所以不管是为了物质还是人心,他都不能撤退。
“实在不行,我只能今天晚上单独去会会那些马贼了,只是一人一枪的我能应付得了这么多的人吗?”
正当陈耀脸上思索的时候,远处隐隐传来了一阵马蹄声,陈耀和白明志脸色微微一变,难道是马贼杀过来了吗?
白明志急声道:“公子,您先回镇子,往县城撤,小人来挡住他们!”
“来不及的。”
陈耀摇摇头,从马蹄声可以听出来,对方的速度很快,自己两条腿根本跑不过四条腿。
只是短短不到一分钟的功夫,两人已经可以看到一队骑兵正在从远处朝小镇跑来,估计用不了几分钟就能抵达,听着急促的马蹄声和越来越紧的骑兵,白明志抽出了腰间的长刀大吼道:“公子,你快走,小人来拦住他们!”
这次陈耀没有说话,从戒指里取出了那支老古董李-恩菲尔德步枪,跳到了路边的沟渠里,随后还掏出了望远镜
朝那支队伍望去。
“咦……不对……老白你等一下,他们不是马匪,是自己人!”
陈耀立即看清了朝他们飞驰而来的马队,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张三娘。
半个小时候,在城隍庙里,陈耀看到了刚赶到的张三娘。
风尘仆仆的她来不及和陈耀叙旧就向他介绍了自己带来的十多名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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