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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年轻女富婆的人生历(第1页)

我的确不舍得,毕竟,她是美女啊,男人都一样,都喜欢美女,就连那个我恨之入骨的林夕,我也一样舍不得。

甚至有时很傻的觉得,能看这么漂亮的女孩都是一种幸福。

蒙古成吉思汗当年铁骑踩灭大宋,纵马踏过中亚东欧,说什么让太阳照到的地方、雄鹰飞过的土地下都成为蒙古人的草原,可是蒙古人有没有开发管理过侵略来的土地呢?其实蒙古人战争的目标很明确,抢钱,抢粮,抢女人。

我也一样,喜欢钱,喜欢美女。

无论是容貌姣美绝伦的林夕,端庄雅致的白洁,气质不凡的莎织。

不过我好像和她们都差了几个档次,站在她们每个人面前我都会局促不安,更别说奢望的去手挽着手上街购物吃饭了。

莎织举起酒杯:“殷然,你可知道,我是做什么的么?”

“赌场!”

我是猜的,就算不是赌场,也必然做一些与赌有关的事业,但是在澳门合法的做,还是在内地暗箱操作,我就不得而知了。

“是,我是做赌的。

我想和你谈谈我的身世,想听吗?”

“你说。”

“我出生于一个少数民族穷苦偏僻的小屯,与世隔绝,路都不通,只能步行,屯子里有十一户人家,靠种田种菜放牛为生,网民每年都评最美十大村庄,假如有十大最穷村庄评选,我的出生地应该能昂然挺进前十。

我们小孩子读小学,每天要走来回崎岖山路,翻越两座山去一个小村庄学校,每年风里来雨里去,七八岁的小孩子每天翻越两座山,以前小时不知道苦,现在想起来,真不是一般的苦。”

“读完小学,就要转去小镇读初中,村里每户家庭条件都不行,就辍学了,在家务农,我也是这样,后来慢慢的长大,几年前,国家搞了个村村通工程,就是通电通路通电话,我们小屯地理位置特殊,打通公路的代价太大,没有通路。

但通了电,就有了电视,看到电视上城市里的高楼大厦,城市里男女青年的漂亮衣裳,我被震撼了,没有电视之前,我以为,城市也就像乡里和镇上一样,不就是比镇大而已。”

“后来我就一直琢磨一个问题,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小屯子里的人一样做一辈子的碌碌蝼蚁,小病就忍,大病也忍,直到不行才给村民抬去乡里卫生院,接着没钱去大医院,活活病死,然后做几天的法事,就埋了。

寂寂空谷,寞寞荒山,死后任由蚁食虫侵。

我不愿和他们一样,没有思想没有目标,活在世上就为了吃一口饭。

我想开了,接着偷了家里仅有的三千块钱,留了一封信给父母,跑了。”

莎织有些哽咽了。

“来到城市之前,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什么苦我不能吃呢?但是在城市里,你能吃苦就代表你能好好活下去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我先是做了一家小面条店的服务员,但是一个月六百块钱,实在。

让我不能满意。

在旁人的介绍下,去了酒店做服务员,薪水是一千包吃住,又认识了一个帅气的前台接待男孩,他对我很好,我已经满足。”

莎织浅酌一口酒,继续道:“确定恋爱关系一段时间后,他说他不愿意只想和我牵手。

我点头说如果我给了你你必须娶我,他说好。

知人知面不知心,一个晚上,这个男孩,把我带去了开房,我以为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我和他之间的那事,他给我喝了一杯茶,我便不醒人事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抱着我睡的男人却是一个肥硕的光头中年男子。

我男友卖了我的初夜。

我报了警,那个中年男子仓皇而逃,我男友收了中年男子的五千块钱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件事传遍我打工的酒店,我没脸做人,换了另一个城市生存。”

“在另一个城市我做得更差了,还是做酒店,不过是扫地的。

那时的生活如同一张桌布,上面放满了杯具(悲剧)和餐具(惨剧)。

在大街上看到穿着漂亮衣裳拎着美丽皮包的年轻女子,我一直在想,她们的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一次机缘巧合,让我看到了城市里一些女子在酒店轻松挣钱的办法,对,就是卖身。

我用我全部的积蓄换成漂亮衣裳,戴上首饰,做了头发,抹着高级化妆品。

褪尽村姑模样,镀上靓丽做了陪酒小姐,我容貌出众,很快就在酒店里有了一点小名气。”

“那时我的收入已经很不错,比现在所谓的什么白领金领都要高很多,可是,看到老板们身旁来去相随的情人,我才真正知道了有钱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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