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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蒙尘。
陆先生的文化水平很吊稀松,看着洗过澡后的女乞丐,想了老半天,才想起了这四个字。
如果抛却其它因素,单说女乞丐前后形象的差距,绝对无愧于这四个字。
洗澡之前,女乞丐就算走在T型台上,恐怕也没谁愿意多看她一眼,尽管她的身材前凸后翘,相当惹人。
洗澡后,女乞丐就像蒙尘、哦,不,是被淤泥所包裹的明珠,立即绽放出了她的绝代风华。
女人,绝对女人中的极品,浑身散发出的成熟迷人气息,可不是商御卿、宋楚词那种小雏鸡能相比的,能跟花小妖有的一拼。
当然了,花小妖的媚,那是先天性的,深藏在灵魂中的,就算你闭眼站在她面前,也能被她的妖媚气场所感染,她却偏偏像站在云端的女神那样,让人生不出一丝丝的亵渎之心,只能欣赏。
女乞丐的媚,却是从骨子里都向外荡漾,就像熟透了的柿子,只需拿吸管轻轻一戳,就会波的一声,饱满的汁液四溅。
陆宁实在想不出该用什么词,才能形容女乞丐的媚,最后想到了毛驴。
如果毛驴那个不要脸的家伙在家,看到女乞丐后,铁定会眼珠子发绿,散发出春天来了的浓烈气息。
虽说这比喻,很有污染人格的嫌疑,不过陆宁却觉得很恰当,因为从女乞丐小心翼翼走到石桌前的这段路,他就有了男人的反应。
这才仅仅是走路,还没刻意的扭起小身段呢,就能跟给陆先生这么大的冲击力,如果要是脱光了陆宁不敢再往下想了,只知道他对女人的审美观点,继认识花小妖后,又上升了一个档次。
花小妖是女神,女乞丐就是魔女。
“我最近的运气,实在是好的不得了。”
陆宁架着二郎腿(是为了掩饰某些*的变化),笑吟吟的看着女乞丐,说:“随便从大街上带回个女乞丐来,都是这种天香国色。
看来,我得去买彩票,说不定真会中大奖。”
女乞丐穿着陆宁的旧衣服,明显不合适。
比方上衣吧,陆宁这件黑色长袖T恤,本来就是男人穿的,女人穿上后会显得很宽大才对,可女乞丐穿上后,某个部位却仿佛要给他撑裂了那样。
他真想不出,女人要想拥有这么出色的部位,到底得吃多少木瓜才行。
缩着脖子低着头的女乞丐,听陆宁这样说后,*动了下,慢慢抬起了头。
陆宁马上抬手:“别抬头,我怕看到你这张脸后,会忍不住的犯罪我是个好人,是真不想被绳之以法的。”
他嘴里说着,眼珠子却像被定住那样,死死盯着人家的脸看,丝毫不介意满脸的猪哥样,会破坏他的好人形象。
没办法,男人如果在熟透了的美女面前,不狠狠看上个五六七八分钟的话,那干脆把眼珠子扣去拉倒:男人的眼珠子,不就是用来看美女的嘛,就像小雀雀可不只是用来撒尿那样。
女乞丐被陆宁看的心里发毛,呆愣片刻后,白玉般的脸颊上,才攸地浮上一抹红霞,赶紧低下了头,小声喃喃的说:“你、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那是我还没有开始说人话,唉,不怪你。”
陆宁叹了口气:“你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听懂?”
女乞丐点了点头,蚊子哼哼的回答:“我叫水水。”
“尿尿(sui读音)?好名字,人如其名啊。”
陆宁由衷的赞了一个,又问:“今年多大了?”
水水回答:“三十一。”
“嗯,典型的花信年华。
哪儿人啊?”
“百花市。”
百花市,是南方某座城市的名字,以频出南国美女而闻名于华夏。
“好地方,人杰地灵。”
陆宁又赞了一个,问:“有婆家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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