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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大厅,此时已经高朋满座。
今天的沈凌月身穿一件淡蓝色的长裙,露出欺霜赛雪的白皙藕臂,将玲珑的身材勾勒的凹凸有致。
一头如瀑长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脚下则是穿着一双碎钻的高跟鞋。
她就像是一朵清新美丽的蓝莲花,不由自主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沈凌月跟在沈老爷子的身后,完全一副沈家未来掌舵人的身份,不断招呼着来宾。
无论是礼仪还是风度都堪称完美,几乎无可挑剔。
来自淮江市的各界人士,纷纷到场祝贺,算是给足了面子。
这些富商名流也有各自的小团体,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开始攀谈了起来。
晚宴,也相当于是扩展人脉的方式之一。
不过,他们谈论的焦点,还是集中沈凌月的身上。
虽然沈家现在式微,但沈凌月还是非常惹人注目的。
在她没有生病之前,沈凌月算是挑起了沈家的商业大旗,在商界上崭露头角。
无论是她的经商能力,还是学识涵养及各方面的才能,都是个顶个的拔尖。
当然了,她的美貌更是人人津津乐道。
甚至乎,有一些顶级豪门,都对她有垂青之意。
此次沈老爷子高调宴客,那帮社会名流几乎下意识地想到了一个信号——这个晚宴,怕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你们知道吗?我听说,这次沈家二小姐痊愈,全都是因为一个年轻的神医出手,才治好了这怪病。”
“哦?到底有多年轻?”
“不到三十岁吧。”
“嘶……才三十岁不到就已经是神医了?那一定是什么名医的高徒吧?”
“这倒不是!
好像听说他自称龙圣手,但无门无派。”
“龙圣手?这名字还一点不谦虚啊。”
“不管咋样。
沈老爷子这次大宴宾客,或许就与此人有关系。”
“哦?此话怎讲?”
“我听说,沈老爷子之前放出话来,谁要是能治好二小姐,就能入赘沈家。”
“不是吧?这小子能这么幸运?”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中,周毓儿跟秦风两人走进了大厅。
秦风只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上面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就连胡子都没有刮,看起来土里土气。
可以说,他与四周光鲜亮丽的名流们,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这穿着打扮,甚至连沈府的佣人都不如。
“跟周家丫头站在一块的是谁?”
“好像就是他!
治好沈凌月的那个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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