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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纳西州这样的地方可不多。”
我说。
这时候,我发现了一个标志,不由得咧开嘴笑了:“孟菲斯大学呢?”
“干得不错!”
巴斯特发出咕噜声。
几分钟过后,我们溜达在一个小学院的校园里:红色砖楼,寛阔的庭院。
这里静得出奇,除了一个球在水泥地上发出的秤秤声。
听到这声音,我立刻来了精神:“篮球。”
“喂,拜托,”
朱蒂说,“我们在找托特呢。”
可是我已循着篮球的声音走去,她们只好跟上了他。
我绕过一个屋角,停下了:“让我们去问问它们吧。”
朱蒂不明白我这是要干什么,也转过屋角,不由得尖叫起来。
在篮球场上,五个选手激战正酣。
它们穿着丑国不同篮球队的各式球衣,所有人都在全力以赴夺取胜利互相叫嚷、咆哮,争夺对方的球,推推操操。
哦,五个队员全都是狒狒。
“托特的神圣动物。”
巴斯特说,“看来我们一定找对了地方。”
一只狒狒长着金毛,比其他的颜色都浅,还有,暎,屁股颜色鲜红。
它穿了一件紫色球衣,我感觉格外熟悉。
“那是湖人队球衣吗?”
朱蒂问,其实朱蒂不愿提起令我痴迷的愚蠢名字。
我点点头,我们俩会心一笑。
“胡夫!”
我们俩同时大叫起来。
没错,我们刚才几乎没认出这只狒狒来。
我们与它待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一天,而且我们在阿莫斯的大厦逗留仿佛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不过,我们仍觉得像找到了一个失散已久的朋友,开心极了。
胡夫跳上我的胳膊,冲我大声嚷嚷。
它摸摸我的头发,它跳到地上,跺跺脚,表示它有多么高兴。
巴斯特笑了:“它说,你闻起来就像火烈鸟。”
“你懂狒狒的语言吗?”
女神耸耸肩:“它还想知道,你们都到哪儿去了。”
我们到哪儿去了?我说,告诉它,我今天先当了只鹞鹰,不是火烈鸟,也不是以0结尾的,所以不符合它的口味。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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