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三章 运气也是天赋(第1页)

秦岚从血池中走出,先到河水中洗了个冷水澡,这才穿上了阿雅悄然放在岸边的衣服。

简单地吃了些鱼肉,第二日的修炼便正式拉开了帷幕。

“跟着我一起跑,尽全力跟上我。”

秦岚有点儿无语,正常跑他都不见得能跑过星辰,这还得扛着一大根圆木,真当少爷是铁打的吗?

可没法子,既然说了要修炼体术,这亿点点累,又算得了什么?

“跑起来!

拼命的跑!”

星辰在前头催促着,哪里管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秦岚。

扛着一根圆木百米冲刺,这酸爽,谁试谁知道。

不过秦岚必须承认一件事,泡了那血池,真的对身体大有裨益。

唤作平时的他,扛起这根圆木都费劲,更甭说跑了。

咬牙练吧,有进步终究是好的。

从清晨到日落,期间秦岚只休息过三次,吃了一顿午饭,方便了两次。

其他时间,他一直在跑,跑得自己头晕眼花,跑得自己都想不起妈了。

第二日,同样是跑,可结果,还是一样的累,身子骨都快散架了。

第三日,状态有了一点儿好转,但肩膀已经被圆木磨烂了一大块肉。

第四日,修炼暂时结束。

原因无他,这虎蟒的尸体都有味儿了,必须得将能带走的东西带走,把尸体扔进赤河里。

若是引来了人,自然免不了一番麻烦。

毕竟这虎蟒全身是宝,谁见了都得眼红。

阿雅从虎蟒的肉里,将鬼面具取出递给了秦岚。

秦岚这才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鬼面具这三天都没有找他的麻烦,感情是在这儿“啃肉”

呢!

这倒是个办法,以后晚上将它戴到别的活物的身上,说不定就能避免它来“找事”

但现在,只能先将它装进挎包里。

星辰的动作很快,不用半个小时,这虎蟒身上的宝贝就都被他挖了出来。

两根红色的骨头,明显与其他骨头不同,用星辰的话说,这种骨头叫命骨,只需要找位巧匠,就能打造出两把不错的兵器。

正好两根,一人一把。

除了骨头外,还有几块逆鳞,逆鳞的价格比普通鳞片要高得多的多,虽不及妖珠和这两根命骨,但也一块至少值一百根金条。

再之外就是两颗虎眼,这玩意儿是大补之物,可以入药,价格比一块逆鳞还贵,少说也得五百根金条。

至于其他的东西,实在是带不了了,最后都被他抛入了赤河里。

三天的训练,其实是为了帮秦岚更好的消化从虎蟒血中吸收的精气。

这三天过后,秦岚的身体改造,就完成了第一步,除非以后再碰到像虎蟒这样的精怪之血,否则就得靠他自己每日坚持不懈地锻炼了。

当然,还有一个法子也可以用,就是有些浪费。

那就是将虎蟒的妖珠捣碎,用来泡澡。

泡一次就相当于一千根金条,一共十一颗妖珠,有五颗是秦岚的,有五颗是星辰的,剩下一颗是给猎人组织的。

五颗妖珠泡五次澡,都不如吸收一次精怪之血对身体的帮助大,除非是身体练到了瓶颈,否则秦岚是绝对舍不得的。

即使是大帅的儿子,他也不得不精打细算啊!

“星辰,体术的修炼有等级吗?”

秦岚必须知道这一点,这样他才能更直观的知道自己目前的实力等级。

“有!

三个时期,换血期,换肉期,换骨期。

每一个时期分为三个阶段,正好可以对应斗士的九个星级。”

“那我现在是……”

“你完成了换血期的第一阶段,勉强相当于一星斗士吧!

但你的身体机能还没有达到最佳,等你明显发现自己不再进步时,那才可以真正的匹敌一星斗士。”

秦岚大概明白了,虽然还比不上一星斗士,可毕竟才用了三天时间,这基本算是一日千里了。

“挺好,说明我还挺有天赋。

对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最强律师致富路,重生买房又买车

最强律师致富路,重生买房又买车

21世纪没房没车没存款又刚失业的陆明君,一朝被系统砸中,重生回刚毕业的那一年。系统好好学习,就有奖励!陆明君我都研究生毕业了,还学啥?系统搞错了,好好工作就有奖励!...

我的山河空间

我的山河空间

因工作功绩被人冒名顶替,加上家里父亲上山受伤,母亲感冒无人照顾,且已经几年未回家,徐岭在同事朋友劝阻下仍毅然辞职。却在最后请朋友同事吃饭后喝醉,和爱慕的人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回乡后偶得山河珠,在北纬30°附近探索出各种传奇生物传说中的古物远古神庙,从此带领家乡大发展,让全乡成为世界著名的度假胜地。而他和红颜的故事也响彻全世界。老白书友群237800524...

极品全能医仙

极品全能医仙

天道殊途,神医圣手,一个无为少年偶得奇遇,成为盖世神医,本该悬壶济世,却卷入一场无尽风波...

与你沿路看风景+番外

与你沿路看风景+番外

标签都市情缘情有独钟虐恋情深婚恋关键字主角封景┃配角宋腾,付绍江宋腾此生最痛的事有三件一是家破人亡二是封景的眼睛坏了三是她告诉他他们曾经有过一个孩子。这个世上有一种爱叫甘愿被你算计。唯有陪她看尽天下风景,才能让他此生安稳。...

当农学生穿进种田文

当农学生穿进种田文

温柔犬系白切黑男友×超爱吐槽的乐天派小美人宁欢是名作物栽培专业的研究生,活了二十二年,直到在实验室熬夜熬到猝死,做过的最离经叛道的事儿也就是选了这个别人口中没有前途的专业。所以她就算想破脑子,也没想到自己会穿到从前看过的一本男频爽文里,甚至还是个炮灰配角。原主是县令之女,自小便与原书男主订下婚约,可惜这个大小姐打心眼里看不上寒门出身的男主,对这婚约极为抗拒,天天作妖,以死相逼,最后成功把自己作死了。宁欢别问,问就是无语。但毕竟重活一次,谁还会嫌弃呢?况且她一个名校农学研究生,穿到古代乡村,这不是专业对口吗?于是,她带着系统引入良种,改良作物种植方式,大力发展稻田养鱼等生态种养农业模式,引领乡村振兴,带领全村发家致富。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只不过,后来可怜巴巴求她不要退婚的人,怎么变成男主顾淮了呀?两人在一起后,宁欢才意识到,第一印象害死人。顾淮才不是什么高冷男神,他是成天欢欢长欢欢短的粘人大狗。ps1本文为种田日常向2甜,超级甜3最后男主的仕途没有按照原小说的路线走哦...

八零,从采药开始当富婆

八零,从采药开始当富婆

为了躲避吸血虫哥哥,谢幺仓皇逃离南城,却在途中遭遇车祸,让已经年过五十的谢幺,一朝穿越回十岁时,既然重生了,那必然要把前世的遗憾和不满通通驱散,还自己一个光明璀璨的人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