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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说,世界是神的牧场,众生是神的羔羊。
魔尊的心态,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中原大陆各大分舵是魔尊的牧场,培养出的陆地真仙是魔尊的羔羊。
莫问剑对于魔教世界的本质,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
无论是出于公义,还是出于私仇,莫问剑都有干掉魔尊的理由。
莫问剑怀着对魔尊的敌意,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日上三竿了。
“少爷,时间不早了,李公子的诗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你还是赶紧起床洗漱,早点启程出发吧!”
书童的语气略显焦急,催促的意思简直溢于言表。
“我对于诗会不感兴趣,实在是不想去啊!”
莫问剑只对修炼感兴趣,对于吟诗作对毫无兴趣。
“东边一个莫,西边一个李,两家都是书香门第,已经连续十三代交好。
李公子的诗会,少爷纵然不感兴趣,也应该去捧个场,这是最基本的人情世故。
如果少爷不去的话,就是不给李家面子,就是枉顾两家十三代的世交,会被人嘲笑没有礼数的。
少爷总不想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嘲讽少爷数典忘祖吧?”
书童显然是觉得,莫问剑非去不可,因此不肯善罢甘休。
“你都把话说到这种程度了,我还能拒绝吗?”
莫问剑伸出手,在书童的脑袋上,狠狠地敲了一下。
在莫问剑看来,李公子的诗会有三个目的。
第一,李公子想要趁着诗会,彰显家族的繁荣昌盛,展现个人的才华横溢,从而博取名望,这在儒家有個专业术语,叫做君子养望。
第二,李公子想要趁着诗会,找出具有潜力的才子,进行雪中送炭式的投资,如果才子未来泯然众矣,那就是投资失败,如果才子未来飞黄腾达,通过科举考取功名获得官职,前期的微小投资,后期可以获得丰厚回报,这可就赚大发了。
第三,给适婚年龄的少男少女,创造一个相互认识的机会。
一旦促成姻缘,那么李公子的诗会,就相当于半个媒人了。
未来几十年的时间里,只要提起这一段姻缘,就能想起李公子的诗会,这可就是长期收益了。
李公子的诗会,李公子显然就是唯一的主角。
谁若是喧宾夺主,压住了李公子的风头,那就是不懂得做人。
在寒门士子看来,这是获得李公子青睐的机会。
在少男少女看来,这是寻觅良缘的机会。
但在莫问剑看来,这就是毫无营养的逢场作戏。
莫问剑带着公式化的假笑,与李公子客套了几句,然后就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吃吃喝喝了。
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
莫问剑不想招惹麻烦,但麻烦却找上莫问剑了。
诗会正热闹的时候,有个喝醉酒的书生,非要比较莫问剑与李公子谁高谁低。
这是李公子的诗会,李公子当然不能当众认输。
李公子想了想,便说道:“论字莫胜一筹,论诗李让三分!”
意思是说,李公子的诗写得好,莫问剑的字写的好,双方各有千秋。
谷枷
大家都是聪明人,打个哈哈就想转移话题。
但喝醉酒的书生,非要让莫问剑露一手。
莫问剑可以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就是想要避开人们的视线。
没想到阴差阳错,反倒是引来了万众瞩目。
莫问剑实在是推辞不过,便只能接过毛笔当场挥墨,写下了笠翁对韵第一篇。
天对地,雨对风。
大陆对长空。
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
雷隐隐,雾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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