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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赵军是被两个妹妹吵醒的。
从炕上起来时,他只觉得前胸、后背、大腿、小腿等身体各处都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感。
这纯是被赵有财给锤的。
“快吃饭吧。”
王美兰像没事人一样,把早饭给赵军端到炕桌上。
相比昨晚的三荤一素,今天的早饭就简单的多了,大碴粥配咸菜、咸鸡蛋。
就在赵军往碗里抠咸鸡蛋的时候,就听到王美兰说:“那野猪肉我都给装上了,一会儿吃完饭就给你大姐送去吧。”
“不用等我爸了?”
“不用。”
王美兰道:“你这次去,别忘了问问你工作的事。”
“行,我知道了。”
赵军应了一声,但心里并没在意。
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有三两个月,自己就能上班了。
而给他安排工作的不是别人,是他大姐夫的亲爹。
也就是永安林场二把手,生产厂长周春明。
赵军吃过饭,回屋休息了一会,穿好外衣、外裤,跟王美兰打了个招呼,便拎起准备的好的野猪肉就往外走。
王美兰给赵春准备了四个野猪蹄子,还有十斤左右的野猪肉。
按理说,赵军能把近百斤的野猪肉从山上给背下来,那背这不到二十斤的东西,走十多里路根本不费劲。
可就在赵军一出房门,想把麻袋往肩上扛时,突然感觉到左大臂、后背都好疼。
“唉!”
赵军叹了口气,疼就疼吧,总比在炕上躺两天要好的过。
话虽如此,可心里还是有些郁闷。
重活一世,两世加起来也是八十多岁的人了,竟然还斗不过赵有财。
赵军吃力地扛着麻袋出了门,一出门耳边就传来了李宝玉的声音。
“你们瞎说啥呢?我这可不是我爸打的,我这是让野猪给挑的……”
“你们是不知道啊,那昨天我眼看着野猪把我哥哥挑翻在地,我当时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我虽被那野猪连挑七七四十九个跟头,但我……”
“你看我冲到野猪近前,高举大斧,手起斧落,就听咔嚓一声,血光崩现!”
看着大槐树下,比比划划胡乱吹牛的李宝玉,赵军无奈地撇了撇嘴,自己这兄弟不去说书都委屈他这块材料了。
“哥哥!”
正在手舞足蹈的李宝玉突然眼角余光扫到赵军,便向他跑了过来。
李宝玉一动,原本那些围着他的人,视线都不由自主地随着他向赵军飘来。
当然了,他们这样并不是因为李宝玉白话的多么吸引人,完全是因为李宝玉手中那块还带着不少肉的野猪肩胛骨。
今天一大早,金小梅早早地就起来,烀了满满一大锅肉。
这李宝玉在家吃过了饭,就拿着带肉的骨头出来显摆,顺便宣扬一下自己的“光辉事迹”
。
只不过,他口中的那些光辉事迹,多数都是他自己杜撰出来的。
昨晚挨了李大勇一顿胖揍,李宝玉被打的鼻青脸肿,晚上睡觉的时候,疼的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那时的他,不但肉体上饱受摧残,精神上也遭受了一定的打击。
因为李宝玉能够想象得到,明天自己顶着这么一副面孔出门,不定怎么被村里人笑话呢。
可要是不出门,这得养多少天能养好啊,这年纪的大小伙子哪能在家里憋得住啊?
所以,借着睡不着的工夫,李宝玉给自己编了一套说词,把李大勇造成的伤痕归到了野猪身上。
如此一来,李宝玉就从一个被老父亲武力镇压的柔弱小子,变成了与猛兽搏斗的英勇少年郎。
还别说,李宝玉从小到大的小人书没白看,一堆箩筐的谎话自他口中娓娓道来,还有点扣人心弦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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