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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的尾巴又长又粗,像是树干一般粗壮,一身的蓝色鳞片,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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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沈墨对自己地尾巴也非常好奇,这是他第一次化尾。
人身蛇尾的认知已经颠覆他的认知,他本以为自己能与动物交流已经是十分特别的事情。
但是,没想到的是,原主的特质更为特殊。
...
原主之所以会成为实验室的试验品,是因为,他拥有一种能自愈的能力,受了伤后,只要没死,不论多大的伤,伤口都能自主地慢慢愈合。
这种事情,原主也知道坚决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他就会像唐僧一样,成为众人觊觎的对象。
原主活了二十多年,一直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但是他眼光不行,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人——李非庭。
李非庭与他的关系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二人的父母是是同乡,他们自小就是玩伴。
李非庭比他还要大上几岁,在他眼里,一直都是爱护他保护他的大哥哥,也是他除了爸妈之外,唯一放在心里的人。
可就是这样的人,将他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原主二十三岁那年,父母遇上空难,双双罹难,只剩下沈墨一个人,留给沈墨的除了万千家产之外,什么都没有。
当时,原主一度陷入了低潮期,在校意气风发的他变得颓废、萎靡,对什么都提不上兴致。
就在他承受失去至亲之痛时,李非庭强势地进入了他的生命,陪他度过了最难熬的时光,并且还向他表白,说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自然而然地俘获了他的心。
可是原主怎么也不会想到,李非庭的狼子野心。
李非庭是个直男,根本不喜欢男人,他接近原主的原因就是为了钱,为了沈墨父母留给沈墨的家产。
李非庭的父母曾经在生意场上混得风生水起,但因为炒股失利,欠了一屁股债,最后只能宣布破产。
李非庭也一下子从富家公子变成了落魄的少爷,所以他想要得到原主的钱,然后让自己的爸妈在国外东山再起。
他一直都知道原主喜欢他,所以故意接近原主,然后骗财骗色后就离开。
原主也十分单纯(蠢),从来察觉到李非庭的别有用心,只要李非庭需要用钱的地方,他都会毫不犹豫地把钱给他。
二人以恋人的关系处了近两年,原主对他的爱意越来越深,甚至提过等他毕业后就去国外登记结婚。
陷入爱情中的他终于还是暴露了自己的秘密,伤口能自愈的秘密,这个秘密让原主深陷泥潭。
三个月前的某一天,他被李非庭迷晕带到了实验室,从此整日与针管、药物为伴。
那些穿着白大褂的白衣天使,用如狼似虎的眼神盯着他,从他身上取血,提取细胞组织,甚至将各种不知道从哪里提出来的东西注射到他的身体里。
他几乎是每一天都会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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