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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的阳光很美,湛蓝的天幕下金色的光连成一片,人走在其中都被这明亮的光镶嵌得熠熠生辉了起来。
傅明珠一边走,一边时不时地看着阳光下依然毫无瑕疵的秦王殿下的俊脸,到底是抵不过心里的渴望,伸出魔爪摸了秦王的脸一把。
嗯,好个嫩生生的小白脸儿!
(陶醉脸)
我的!
(得意脸)
可惜胡茬子扎手。
→_→好不遗憾呐。
“摸得不满意?”
这颗胖珠子脸上的表情很精彩,通通透透的阳光照射下,秦王不可能错过傅明珠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
何况珠珠在他面前从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是以秦王看她从沾沾自喜到现在的满脸遗憾,秦王摸摸自己长着青胡茬的下巴,略有不解,明明就很男人嘛,他可是为了迎合岳父大人的喜好,特意留了三天的胡子没刮,这才有了如此厚重的手感。
当然不满意,傅明珠连连点头,“怎么也不刮刮胡子,都扎手了。”
男生嘛,到了一定的年纪总想装深沉装成熟,最简便的办法就是弄一脸胡子,傅明珠对此真是再了解不过了。
不说外祖家的表兄表侄子们,就说自家那个二哥哥,也不知抽的哪门子风,突然就蓄起胡子来了。
本来二兄就不是个斯文长相,现在就更像个熊了。
古铜皮肤,络腮胡子,一身硬邦邦腱子肉,换身粗布衣裳,直接可以客串悍匪都不用化妆的。
想想要是秦总攻长着一脸二兄的络腮胡或者冬天版阿耶那样的大胡子,那画面未免太美。
所以为了自己的眼睛安全着想,傅明珠举着自己的嫩手指睁眼说瞎话,努力夸张事实,“看看都扎红了!”
红,当然红,但那是扎的么!
挽碧眼神好着呢,隔着老远也看得一清二楚,她家小娘子戳到秦王眼前的五根小手指白嫩嫩地,削葱根似的,指尖上透着健康的粉红,不能更好看。
至于扎伤——绝对没有这回事!
不过人家情人眼里,不存在的伤也是伤啊,秦王怜惜地握住傅明珠的手,柔声道,“都是我不好,那我日后便不蓄须了。”
“真的?”
承诺动人,秦总攻的声音又苏又麻,傅明珠顿时娇羞了。
“真的。”
秦王看她脸上飞霞,不由心动,随手摘了一朵含苞待放的清水荷花,温柔地为她簪在她的鬓角。
为了见心上人,傅明珠特地穿了一身新衣,丁香窄袖纹着深紫藤萝,粉白披帛缀了堆纱蜀葵,那藕荷的襦裙被她别出心裁地做成了花骨朵的样式,好像一朵可爱的铃兰花。
这时再配上一朵粉粉的清水荷花,傅明珠觉得自己像个花仙子,萌萌哒。
(≧▽≦)
所以她粉开心地转圈圈问秦王,“我现在是不是很可爱?”
秦王注视着她,含笑点头。
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他的珠珠真是可怜可爱。
被他情意绵绵的眼睛看着,傅明珠又不好意思起来,貌似自己太自恋了啊,讪讪地转移话题,“我们来比一比看谁记住的诗多吧!
我出上句,你对下句,再到你出题,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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