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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之间的动作和对话的语气,也亲昵得像情侣一样。
没来由的,哪怕屋子里的冷气开得很大,宁挽霁也觉得自己的脸上跟着了火一样,有些莫名的烦躁不安。
她踮起脚尖,看着季时景将冰淇淋重新放到冰箱,赤着脚在地毯上,小跑着过去扯住他的手,试图让胆子变得更大一点道:“学长,你今天,为什么会回来的这么早?”
季时景刚将冰淇淋放回冰箱,便感知到某只不安分的小兔子的动作,他微微垂眸,唇角不自觉地微微勾起,接着回应道:“因为有人说,想要我一起和她吃饭,所以,我就提前回来了。”
那语气看起来就是爱来不来,但是,季时景却觉得很有趣,也很符合宁挽霁的性格,听到这句话,宁挽霁的耳朵都红了起来,勾住季时景的手也不自觉的送了下来,她接着道:“我才没有,我只是——”
她只是心里那么想,但是手快于脑子的发了过去,等她和苏妤寒暄结束的时候,消息已经来不及撤回了,再想给自己找补的时候,季时景大抵应该看得到,所以只能表面气势汹汹的为自己扳回一城。
可有那么一瞬间,她的的确确,是在想他,潜意识里,得知季时景今天会搬回来住,她的心柔软得跟什么一样,整个人轻飘飘的感觉,好像踩在云端,她不得不承认,季时景对她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她的的确确很喜欢眼前的这个人。
见她沉默不语,季时景嗓音低沉,又无奈又好气的接着道:“你只是什么?只是缺个饭搭吗?对你而言,是谁都可以?”
“不是。”
宁挽霁摇摇头,开口道:“不是谁都可以。”
只是他才可以。
第52章笨蛋
季时景的脚步顿在那里,他回过身,侧靠在冰箱上,看着面前矮他一头的宁挽霁,等待她接下来的话,但她却没继续往下说了,她手中聂鲁达的诗集还卡在指缝里。
他们都不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很清醒这样过分亲昵的举动到底意味着什么,就算尚且处在青春期时,季时景也不是那么过度的不知分寸的人,从中学时到现在,除了宁挽霁外,和所有的异性,他几乎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只有她是他的例外。
刚才在翻阅诗集的时候,里面有一句话让宁挽霁记忆犹新。
“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
季时景对她就是如此,明明爱情也没来得及开始,但他却成为了她心尖念念不忘的朱砂痣。
很奇怪,没有那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喜欢的话,信手拈来,但一旦不是戏谑的讲出这段话时,她的心情便有些五味杂陈。
她好像很难郑重的和他开口说,她想开始一段关系,亦或者是没有勇气告知对方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意。
空调的风从右上方吹来,宁挽霁错愕的瞬间,书从她的指尖掉落,露出书页的一角。
诗歌刚好是她方才读的那一页。
季时景垂眸,正好扫视到那一句,在宁挽霁起身捡起来之前,他轻声读了出来。
“inolonrloveher,thatiscerta,butaybeiloveher”
“loveisshort,fettgislong”
季时景的英语发音很纯粹,也很好听,在同他接触的过程中,宁挽霁不常能听到他讲英文,记忆中比较清楚地便是他在中学时,参加英语演讲比赛时,那段非常流利的英文。
从斯坦福毕业回国后,他的英文水平对比当时要流畅更多,也很悦耳,季时景嗓音很冷淡,但读出聂鲁达的诗句时却很让她格外心动,她接着他的话开口道:“今夜我可以写出最悲伤的诗句,但我现在确信。”
这首诗她从中学的时候就很喜欢,现在也一样喜欢,就如同面前这个人,她当年曾经为他心动,现在还仍旧喜欢他。
季时景声音微顿,接着开口道:“是聂鲁达的二十首诗歌和一首绝望的诗。”
“我确信我不再爱她,但也许,我仍然爱她。
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
他只是重复着最后那句,而后低下头,平静地与她对视,两个人的位置发生了变化,宁挽霁被季时景抵在了冰箱上,仰起脸来被迫承受着面前过分清隽而又淡漠而男人的注视。
“今夜我能写出最哀伤的诗句,写:譬如繁星漫天,蓝色的星光在远方颤抖,夜风在空中回旋歌唱。”
宁挽霁接着道:“学长,你也记得这首诗。”
他读这句诗的时候,声音很淡,但是却能把这首情诗读的很缱绻,宁挽霁微微抬眸,听得到两人过分接近的心跳声,暧昧的气息在两个人之间弥漫,季时景记忆力向来很好,他想要记住的事情,就没有记不住的。
这首诗,是他中学时期在广播站做站长时,曾经读过的英文诗,他当时读的时候尚且年少,不懂得,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的定义,现如今想来,却格外有一番深意。
在她说不是谁都可以的时候,季时景不可否认,他的心头有轻微的颤抖,也只是一瞬而过,小姑娘身体柔软的触感仍旧历历在目,他没办法违背自己直觉的感官,告诉自己,在方才那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做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他不是圣人,只是一个有野心,有欲念,需要直视自己最本质欲望的普通人,在宁挽霁的身体与他过分亲密接触的同时,他的直觉叫嚣着想要跟她有更亲密的接触,但理智控制着他不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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