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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虫 第12节(第2页)

三个人两杯酒下肚后,气氛就更融洽了。

冯君的脸色微红,在朱雨深和小俞面前,不管是年龄还是资质,他都是小弟弟。

他那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让此刻的他感慨万千。

他端起酒杯说:“这杯酒,我是敬二位老哥的。”

然后他一饮而尽。

他说:“我说我们时代竟然是这么的诡异!

就拿我冯君来说吧,我以前再也没想到今天能和二位老哥在一块喝酒。

我以前是什么人呀,小混子一个呗。

说真的,以前我特妈的很崇拜老师。

初三时,我们班的那个女班主任特有味道,我几乎是把她当作女神来崇拜的。

以前我也听过朱哥你的事迹,你是个有才又有善心的人啊!

我是你的崇拜者。

然而我的身世也很诡异,全赖我妈年轻时整的那点事。”

对于冯君的故事,小俞和朱雨深一样,都略有耳闻。

因为冯君来黄镇中学当教师,确实走的是非正常途径。

他们俩都想对他的事做进一步的了解,所以他们放下了筷子,求知若渴地望着冯君。

冯君已有了几份醉意,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侃侃而谈:“不瞒你们说,这事还要归功于老冯的病。

老冯这人嘛,没啥本事,但脾气又倔又暴躁。

他当了我二十来年的爸,也可以说恐吓,欺压了我二十来年。

我妈,一个柔弱的女人就更不用说了。

老冯是一个强人。

但天有不侧风云,再强的人一旦有病了,就狠不起来了,还狼狈得跟狗一样。

这真是天意啊。”

小俞的眼睛也有点迷离了,他问:“这老冯到底得了啥病啊?你妈竟然能去和金胡子相认?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够好的。”

“没法子啊”

冯君几乎有了哭腔,“老冯也是个苦命的人,四十多岁的人就得了肾病,而且很严重,要靠透析才能活下法。

这人啊,真是此一时,彼一时。

没病的时候,他身强力壮,动不动要跟人家比拳头,口口声声说砍脑袋不就是碗口大个疤吗,慌什么?生病后,他就绝口不提这些话了。

他做出了又窝囊、又可怜的样子,希望人家救他一把,能拖一时是一时。

说句缺德的话,他得感谢金胡子的大儿子及时地出了场车祸。

金胡子,我想你们是认识,一个没毛的癞痢头,嘴巴周围养一圈金黄色的胡子。

真没想到我竟然是他的种!

不过说真的,我觉得他那样子怪恶心。

以前我整天在镇上鬼混,从来没曾想有他这样一个父亲。

他在镇上有两间批发部和一个装潢材料店,在县城也开了店。

他曾说过,就是咱们街边这条赤沙河的水干了,他们家的钱都不会干。

虽然有些人很崇拜他,还有一些小姑娘说他有大导演张纪中的风范。

但是我从来都没认为他有啥了不起,他那样子,让我堵得慌。

金胡子在镇上的大老婆给他生了一儿两女。

据说他在外面又养了一窝,又养了两个女儿。

他那个独儿子生前牛逼的不行,据说没有他不敢做的事。

但是他竟然三十岁不到就挂了,金胡子伤心欲绝。

正好这个当儿,我们家老冯病重,逼着我妈给他弄钱。

我妈豁出去了,她先去找了金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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