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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在车上做了一个旧时的梦。
一会儿是那个昂贵的、店名是“春光乍泄”
的服装店,引人遐想的名字,店里的装修和衣服选品却永远是冷冷淡淡,或者别具一格的vintage风格。
她想起和林誉之每次经过时都看到的、橱窗中那件漂亮白裙子,阳光落上去都像打了一层温柔的圣光,可望不可及,和她似乎只隔着一层玻璃,又像永远都触碰不到,就像吊牌上那不属于她消费力的数字。
但林誉之买下了这条裙子,学校中动员学生献血,有高昂的补助和小礼品留念。
林誉之献了一次血,补助的钱,他没有拿来买营养品,也没有买其他东西,而是第一时间请假回家,给林格买下那条漂亮的小白裙。
在林格拮据的青春中,每一件新衣服都被她妥帖地收藏着。
这条用哥哥献血换来的裙子,还有林誉之打工赚钱给高了一截的她购置的新羽绒服。
包括那个店,“春光乍泄”
。
林格从未将这个词语和后来被滥用的涩意联想在一起,往后几年,她每次看到这个词语,想到的都是林誉之和那宛若自带圣光的小白裙——
还有她渐渐起的一颗不安分心,那漫长而潮湿的南方雨季。
最长的一次雨季时,龙娇总是咳嗽,去医院检查了几次,都没查出咳嗽的具体病因,还是保守治疗,虽然有医保,但家中仍旧十分拮据。
林格半年都没有买新衣新鞋,夏季运动鞋前面的网网破了一个洞,她自己用白色的针线悄悄地织好,线头藏在鞋里,乍一看,什么都看不出。
但林誉之看出来了。
他回家的时候,扬州下了好大的雨,去车站接他的林格猝不及防被淋成了落汤鸡,湿淋淋地踩了一脚水。
林誉之替她刷的鞋子,原本还在笑着和她聊天,忽而声音停下——
林格头上顶着浴巾,一手擦着,另一只手扒开门看,看到林誉之站在洗漱台前,握着她那一只破掉的运动鞋,一言不发。
次日就带她去逛街,买了双新的运动鞋。
试鞋子的时候,林誉之单膝触着地面,低头给她系鞋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后,他问林格喜不喜欢?站起来试试,合不合脚。
怎么不喜欢,那时候林誉之选的鞋子,林格都喜欢。
她现在还记得那个运动鞋的品牌,不是什么国外的“大名牌”
,是国内的,福建晋江的企业,素白的鞋面,素白的底,简简单单,百搭的纯白色,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色彩和设计,后来林格大学毕业,有了自由购买许多新衣服的钱,却还是会钟情这个品牌及其集团收购的子品牌运动鞋服。
但那个时候,在林格读高中时,那个紧紧贴着鞋面的硬质吊牌后,是一个昂贵的、她觉得付不起的数字。
她弯腰翻着价格看,看完后,又飞快丢开手,直起腰。
林格踩着很舒服的鞋子,摇头说不合脚,说不是尺码的问题,是这个牌子的鞋不舒服,她不要新鞋,穿新鞋就够了。
林誉之定定看她的眼睛,问真的?
林格目光躲闪,点头说嗯。
林誉之没说什么,他让林格又走了几步路,站起来,问店员,可不可以拿一双新的。
他还是为妹妹买了这双鞋。
林格十分珍惜,从不在下雨天穿它,每次穿脏了,都要刷得干干净净,连最容易脏的边缘网面也要刷到发白,一直刷到起了一层绒绒的旧毛。
后来第一回的那个下雨天,这双刚刚刷干净的运动鞋就被忘在了阳台,没有及时收回。
气味浓的东西落在林格月复上,眼中的泪,手心的汗,外面的雨夹杂着空气中的灰尘落在雪白的鞋面上,被雨水打落的枯叶,风卷起来的小虫子,混乱荒谬的时刻,它也在安静地接受见证。
包括两人的第一次约会,第一次背着家长的偷亲,林格读大学,第一次踏入陌生车站,也是穿着这双鞋,林誉之早早地在人群外守着,遥遥地冲她挥手,笑着叫她名字。
这双鞋,林格穿了四年,一直穿到和林誉之分手,鞋子还是完好无损的,没有开胶,也没有脱线,只是鞋底发黄,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老旧黄色。
分手后,她把鞋子洗干净,晾晒在家中阳台上,本想着收起来不要穿,可惜就此失踪,再也没有见到。
她后来又去买了几双类似的同品牌鞋子,却再也找不到如那一双合脚的。
林格曾经将这件事当作是一个和林誉之彻底告别的征兆,但俩人之间拥有过的共同回忆和物件太多太多,多到就算是把所有东西都清空、搬了家也不能完全割舍。
家中一起睡过的旧床,一同养过的花,玩闹过的厨房,客厅里一起躺过的旧沙发,残留着指甲痕迹的餐桌。
即使统统全部丢掉,也动不了记忆分毫。
那些存在大脑、肌肉中的记忆是不变的,林格喜欢在扬州漫长的雨季中和林誉之通电话,连声音和隐晦的情都藏在朦胧雨水中;她还喜欢在父母都睡下的沉静夜里马奇在林誉之腿上,她喜欢能战栗到忘记一切的深丁页。
他手臂上的气味,头发的角虫感,手掌的纹路,垂下睫毛时的宁静,一件又一件,都刻在林格的记忆里。
藏在她每次对心理医生的倾诉里,偶尔冷不丁地从记忆和梦中逃逸——
朝朝暮暮,日日月月岁岁年年的相处,她怎么能完全地忘掉。
她们已经互相融入了,说不出谁转化了谁,怎么能分开。
人不能徒手清理干净两块已经开始扩散、互相渗透的金属。
林格翻了一个身,差点从车座上跌落,车内开着空调,但毕竟行驶时间久了,仍旧闷闷的,像积攒了些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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