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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早已架起大锅在烧雪水,野猪被绑了四蹄,仍晃着獠牙在地上死命挣扎,一声一声哀嚎,哼哼唧唧挣松地上一片泥。
热水烫过匕首,两人摁着猪身,李渭跪在地上,尖刀寒光一闪,往猪颈里穿去,围观的孩子们呀了一声,长留禁不住往后缩了下,春天揽住他,抬袖遮住他的双眼,掩住耳朵:“不看了。”
长留闻见一股馨香扑鼻而来,心神晃了慌,不由得抓紧春天袖子。
一蓬鲜血溅出,野猪的惨叫贯彻云霄,瞪着四蹄拼死挣扎,一声越过一声的惨叫的听人头皮发麻,热腾腾的血腥气在寒冷的风里弥漫开来,冲入鼻端让人作呕,鲜红的热血汩汩流入地面,渗透泥土,顺着几人地面形成汩汩的小血流,几人手握成拳头,死死的摁着它垂死挣扎的身体,旁边有人急急递过木盆,那鲜红的血潺潺流在盆内,渐渐转为猩红,盆内浮满血泡,逐渐的凝结成冻状。
鲜血满地的场面实在不忍直视,春天第一次见,亦是满心颤颤,后脊生凉,想挪开眼,又被猩红的颜色钉住,野猪仍在断断续续的哀嚎,听之也实在觉得残忍,这热闹的场面也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长留有些儿急,扯住春天袖子:“好了么”
野猪声音渐渐嘶哑,逐渐放弃了挣扎,但四肢尤在抽搐,大家都松了口气,开始等猪血流尽,春天垂下衣袖,揽着长留默默看着,李渭几人松开手等着野猪咽气,神情自若的准备后面屠宰的工具
他们眉头未皱,站在肮脏的猪圈里,穿着一身寻常男人穿的衣裳,春天突然想到,他们常年行走在大漠荒野,他们杀过人么,他们会用什么动作结束一个人的生命,看见满地热血,会不会害怕。
她想起自己遇见马匪那日,那群人眼神凶悍,长刀寒刃,就那样朝她劈下来。
这是个距自己的以往,完全迥异的世界。
开膛破肚,扒拉肠子这种事实在不太好看,野猪肚里的气味不太好闻,女眷们都进屋去了,男人们分工行事,待到事毕,几人在檐下净手。
春天在外头站了半响,冻的脸颊通红手指发麻,李渭一抬头,瞧她鼻头通红,愣愣的盯着自己的手,问她。
“看到了?”
她点点头。
“不害怕?”
她摇摇头,苍白的脸又顿了顿,复点点头。
李渭笑了。
他笑的很好看,一个年轻又不算太年轻的男人的笑容,像这个寒冷冬日,清冽又和熙,脱去了身份地位和性格际遇的掩饰,露出原本玉一样的纯粹光辉。
他低头洗手,那一双男人的手,沾了皂粉,揉揉搓搓,将血迹冲去,露出本来的模样。
手掌宽大如蒲叶,手指笔直,骨节分明,指腹和掌心有薄厚不一的茧子,看起来,无论是马鞭刀剑,握起来都很合适。
她手指头伸出,指指自己的一侧腮边,对他道:“这儿。”
他抬手用衣袖擦了擦面靥上血迹,回道:“多谢。”
收拾干净,孙大娘用干蒲叶包了野猪肉,贴上红纸分赠众人。
李渭拎着蒲叶包,带着几个孩子往家走,沿路有小贩挎着竹篮卖冰糖葫芦,李渭停下来,掏出钱袋,一人买了一支。
春天看着李渭递给她的红艳艳的糖葫芦,喉间堵着什么似得,咬唇摇摇头:“我不吃。”
“吓到了?”
李渭看看她苍白脸色,“这就是我的不对了。”
长留握着冰糖葫芦,脸色也有些为难:“爹爹,我也不太想吃。”
看着殷红的糖葫芦,难免想到刚才那头惨死的野猪。
只有仙仙,见了糖葫芦把什么也忘了。
“阿爹,我们不吃肉。”
“不吃肉,那吃什么?”
北地不比南国,蔬菜甚少,到了冬日,冰雪掩地,只有糠萝卜咸菜这种东西。
长留想了半日,不吃肉,那大概只能饿死了,所以书上才说,君子远庖厨,但又转念一想,若是人人都远庖厨,那天下人都要饿死。
深夜了。
陆明月听见院门的吱呀声,和男人熟悉的脚步声,知道是赫连广回来了,心头一松,不自觉的吐了口浊气。
赫连广走后,嘉言难得掉了几滴眼泪,让她这做娘的满心苦楚。
她十二岁的时候,因为爹爹做了篇文章得罪了地方长官,举家流放边塞,娘未到河西就死了。
她跟爹两人自此在沙柳营生根,沙柳营都是各州府犯事的罪民,流放在此地屯田,老父弱女,父女两人受尽苦楚,她被营里各种男人垂涎调戏,几乎不保贞洁。
沙柳营有个专门挑粪养肥的奴隶叫赫连伯,是个犯事的白兰羌人。
赫连伯面庞上有几道刀疤,很是狰狞,但他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兼又独来独往,整个营地的流民都有些惧怕他。
赫连伯虽然身份低微,但私下里对她处处照顾,但比起营里那些黄牙恶臭,对她不怀好意的流民要好的太多。
老父病亡后,她独身一人在沙柳营就成了羊入虎口,忧愁之际,陆明月委身嫁给了赫连伯。
时下贵汉贱胡,赫连伯还是胡人的奴隶,身份更是低贱,整个营地的男人都轻贱她委身给一个挑粪的劣奴,每每路过都要朝她吐口水,大肆羞辱。
赫连伯死后,时逢大赦,她带着两岁的嘉言前往甘州,甘州有胡汉互市,胡人云集,嘉言的日子要好过很多。
几年后赫连广前往沙柳营寻自己的兄长,最后在功德巷找到了自己的侄子和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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