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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坛子早见底了。”
春条微露不满。
别人家小娘子饮酒都是浅斟小酌,就没见过像她这样一口一碗的。
她忍不住规劝:“京城的闺秀都饮茶,娘子如今进了京,入乡随俗学着些才好。”
“再怎么学,它也不能从苦的变成甜的呀。”
女子嘴上嫌弃,还是抵不住口干舌燥,仰起脖子灌了两口,方才把水囊还给她,没心没肺道:“再说我也不是闺秀,学这劳什子做什么。”
春条一时哑口无言。
她确实和闺秀一点不沾边。
此女姓鹿,名唤随随,是个猎户人家的女儿。
半年前,齐王带兵前去秦州平叛,入山追缴叛军,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她。
随随全家都死于叛军刀下,自己也受了重伤,好容易捡回一条命。
齐王营中没有女子,遂派人去刺史府要个奴婢前去照顾。
春条听说是伺候王府女眷,以为是美差,挤破了头,掏了大半积蓄贿赂管事,才得了这份差事。
谁成想她伺候的人只是齐王随手救下的贫家女,压根不是什么王府女眷。
不过见到昏迷的随随本人,春条死灰似的心又活动起来——她在刺史府也算见过世面,上至夫人娘子,下至歌姬营妓,她就从没见过这样的绝色,从脸蛋到身段,都美得叫人眼晕心颤。
第一回给她换衣擦身时,连她一个女人也面红耳赤。
她深信没有男人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要不齐王殿下怎么救了她呢?
她似乎没猜错,在随随昏迷期间,齐王几乎天天来探望,在她床边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
有一回,春条还撞见他亲手绞了湿帕子,替她掖额上的细汗。
那眼神她至今忘不了,温柔又专注,像是满心满眼只容得下眼前这个人,连她一个旁人看了都心折。
当时春条以为自己时来运转,跟了个有大造化的主人,只盼她赶紧醒来,好带自己鸡犬升天。
半个月后,人终于叫她盼醒了,哪知齐王见了人,眼里的柔情荡然无存。
随随一张口,话只说了半句,他便不耐烦地转向季嬷嬷:“你问她,可有地方去。”
得知随随孑然一身,再无亲戚可以投靠,齐王也没什么怜香惜玉的表示,冷冷道:“军营不是女子待的地方,伤好些便叫她自行离去。”
说完没再看随随一眼,便即拂袖而去。
春条后来才知道,齐王并非听不懂边关话,他只是不愿与随随交谈。
自那以后,齐王没再踏足这个营帐半步,好在随随的伤养好了,也没有人来轰他们走,大约齐王殿下贵人多忘事,彻底把她忘了。
此女也是心宽似海,心安理得地住在营中。
这回太子大婚,齐王奉旨回京,只带了百来个侍卫,不知怎的却把随随也带上了。
春条怎么也琢磨不透。
要说殿下对她有意思,这半年来别说召她侍寝,连看都不肯多看一眼;可要说没这意思,偏偏回京也带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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