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个月后……
房间中,易庸静静盘坐,身边的真气被易庸大肆的吸收。
“给我突破!”
易庸突然一声大吼,控制着体内的真气疯狂的向一处穴位撞去。
“嘭。”
一身闷响,仿佛鸡蛋破碎的声音,那穴位被易庸强大的冲击力给瞬间撞得支离破碎,真气迅速的涌入穴位,一种通畅之感涌上心头。
“冲击了十八次,终于成功了,现在我已经是武士四重,而且真气操控的行云流水,不知道能不能过九十个。”
易庸睁开眼感受着体内强大的力量,不由得想起沙包路感叹道。
三个月了,这三个月易庸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过来的,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过沙包路,然后被打的皮青脸肿的修炼真气治疗伤势,然后……一天过去。
三个月来,易庸沙包路已经可以过九十个了,虽然因为这个,身上的伤几乎没断过,这里好了又伤了,这里没好又加重了,这里好了那里伤了,这里没好那里还是伤了。
可以说,易庸的这三个就是在伤与恢复之间度过的。
就连王一萍看着儿子这么惨,忍不下心,便让易庸休息。
可是易庸却被打出火来了,心中的倔强还爆发了,立下了:不成功过沙包路就不休息的豪言。
不过相比这些付出,收获也同样可观,光是真气修为已经达到了武士四级,对真气操控自如,而且身体纯肉身力量也大了不少。
最重要的是剑法有了进步,至少现在易庸对准木人桩的眼睛也能砍到眼睛了,虽然是眼睛的边缘部分,但是正所谓,越接近成功就越难嘛。
修为突破,易庸当然急不可耐,直接跳下床来到院子……
“我易庸又来了。”
易庸大吼一声直接向沙包路冲了过去。
轰!
抬手对着沙包就是一拳,第一个沙包直接被打的抛飞起来,易庸直接掠身而过。
轰、轰、轰……
一声声轰鸣声此起彼伏,易庸伴着这轰鸣声很快的便来到了第九十个沙包之前。
看着这个曾经困阻了自己很多次的沙包,易庸嘴角挽起一丝弧度。
最后的十个沙包都是由青精铁砂,这是比铁砂还有强数倍的东西。
“呀!”
易庸一声低吼,随即汇聚了自己全身真气和力量的右拳猛然击出。
轰!
一声前所未有的巨大响声响彻,随即第九十个沙包便被易庸的右拳打飞而出,剧烈的摇晃了起来。
易庸嘴角露出浅浅的弧度,但是身体却毫不停留,在沙包被甩出的一瞬间身体便前进一步,来到了第九十一个沙包之前。
对着第九十一个沙包又是一拳轰出,一声爆响之后第九十一个沙包也甩飞出去。
继续向前,第九十二个,沙包再次被抛飞出去,向前一步,但是易庸此时的全身已经变的通红,看来快要达到极限了。
第九十三个,当这一拳挥出一半时,易庸就已经根根青脉暴起,脸色涨红,显然已经彻底到达极限!
第九十四个,这一拳刚刚挥出,易庸便感觉到身上的骨骼都发出嘎嘎作响声,响起不堪重负的警告。
“啊啊啊!”
易庸怒吼了三声,易庸没有体会身体上传来的剧痛,只是双脚猛然一蹬地,使得身体向前冲去,双拳结合着冲力在一次迎向了沙包。
当拳头撞击到沙包的时候,易庸感觉仿佛已经消耗殆尽的真气又出来了一点,已经到达极限的身体仿佛又变强了一丝,已经枯竭的力量仿佛又生出来了一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关于重生年代兵哥是冥主追我数万年阮糖熬夜猝死,重生到平行世界七十年代的阮棠身上。手握万能空间,吃喝不愁,只想替原主报仇。谁知道不小心救了一个人,既然被缠上了。走远点儿,姐只想当个包租婆,混吃混喝媳妇儿你看光了我得对我负责遇见了一个冷面却痴情的兵哥,怎么破?...
白富美穿越变侯府庶女!绝世美貌招人妒,日日受苦,又要被嫁与一残疾??就算他是官家子弟也不行!这是一个庶女屡经波折,一点点进步,向着快乐,富贵,幸福的生活前进的故事。本书女主不同与一般穿越强势女主,是越渐成长型的。构架大,进展不会太快,还望理解。坑品保证,不断更,求收藏,求推荐!...
一场车祸后,黛玉型的富家千金获得重生,便拽得无法无天,后妈?快给我滚出家门好色小舅?小心我割破你的蛋蛋嘿!小弟弟,过来给姐姐捶捶腿这个男人本千金玩腻了,今晚赏赐给你享用吧别以为女主拽就是可恨之人,其实她是可怜之人。...
昔日死对头终于落入段凌手中,然而...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盛世明知顾阑珊心中爱着别人,却还是用尽手段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娶进了盛家。然而,盛世这样的举动,对于顾阑珊来说,是对他们友情的背叛。婚后,面对顾阑珊的冷漠,盛世却时时刻刻都在疼爱者自己的妻子,他周到,体贴,想方设法地温暖着顾阑珊。盛世这样日复一日,甘之如饴地深爱着顾阑珊,百般宠爱,无限包容,究竟能不能改变顾阑珊,走进她的心?对于旁人来说,爱情是什么,盛世不知道,但是对于他来说,爱其实很简单,就是顾阑珊。...
丈夫出轨在先,为制造绯闻让她净身出户,竟将她灌醉扔进陌生男人房间。酒醉的她与全城女人心目中的男神,钻石级单身汉,霸道总裁龙司昊发生纠缠不清的一夜。她占有了他的第一次,他夺去了她的第一次。他助她离婚,帮她斗小三,整前夫。和渣夫离婚后,她本想紧闭心门,龙司昊却以雷霆之势,强势挤进她心门,爬上她的床,哄她签下无字契约,她不得不以夫妻名义和他同居,和他夜夜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