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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酒吧后台,发现正在候着的吉他手主唱有几个。
他们都很年轻,每一个瞳孔里闪烁的都是清晰的愚蠢。
个个留着长长的头发,一看就是玩摇滚的。
但等到主唱登场的时候,沈清就感觉不对劲了。
不对劲?
为什么大马猴把这么好的机会给自己。
主唱唱的第一首歌曲便就是活结乐队的一首金属乐《psychosocial》。
这首歌可对一个歌手的嗓子要求极高。
当他刚吼到第二句的时候,沈清就已经感受到他的声带好像出现了一些问题。
明显就是唱不了。
等到第二首金属乐吼完时,主唱手轻微的咳嗽了几下,声音也变得嘶哑起来,表情也变得扭曲。
众听众已经伴随着音乐摇了起来,已经陷入到了非常癫狂的地步。
此时场子已经热了。
主唱已经向后台表示自己真的唱不了了。
再唱两首是极限!
一个肚子很大的经理拍了拍手掌,对后台的这些人说。
“有谁会唱摇滚?”
“你们这些备用歌手谁能够顶上去,老子赏他一万,别给老子掉链子就行。”
一个缺钱的人双眼冒光,接着他举起了手。
“我来!”
“你来,你能行吗?”
胖肚子经理打量着面前这个长相颇为文艺的小伙。
沈清外表很帅气,是那种文艺青年的帅气。
但一想到台上嘶吼着的全都是极度爆炸的摇滚。
眼前这个小伙子明显不死亡金属啊。
看上去文质彬彬,更像是唱流行乐、民谣、蓝调音乐之类的。
“我真的能来,我在大学的时候成立过乐队,还得过全国性的奖项。”
胖肚子经理一脸的鄙夷盯着他看,又见后台的众人。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都是跃跃欲试的状态,如若不特意叫起来,是不会答应接班的
眼神再次闪过几丝怀疑。
“你确定你能行?”
沈清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可以。
“行,上吧。
别给我掉链子!”
“把场子给我整热起来。”
沈清点头,接过主唱的吉他就上去了。
一时间他还是有点慌张的。
虽然前任宿主在大学期间玩的就是摇滚乐。
就是那种长头发披在脖子上,然后比出标志性的摇滚手势爱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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