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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听说她生了个女儿,再加上因那病落了满脸的麻子坑儿,谭老爷便更没心思接她回来了。
及至后来又听说那小妾生下女儿后没过一年便得病死了,直到前一阵子那外庄亲戚来信说谭锦瑟已经到了该找婆家的年纪,总在外面住着也不大好,谭老爷这才叫人将她接了回来,孰知一接回来看时竟是个如此羞花闭月的女儿,便也把嫌弃之心去了个七八分,令她好生安顿下来,吃穿用度都同正经主子一般,倒也没有亏待她。
只不过谭老爷毕竟是个生意人,凡事都要考虑有利可图的那一面,于是便让谭华年领着谭锦瑟加入了本城上流阶层子女们组织起来的那个什么兰心雅社,希图凭着谭锦瑟出色的姿容能够攀上一门好亲事,以利于自家生意的发展。
眼下,既然这个于谭家买卖有大用途的叶月明对谭锦瑟有好感,那就不妨把谭锦瑟当成个饵来诱他上钩,以达成双方的合作意向,而至于将来会不会把谭锦瑟嫁给他,那也是以后的事儿了,谭华年才懒得操那份儿闲心。
打定了主意,谭华年便趁喝茶休息的功夫笑向明月夜道:“叶兄,明儿个小弟有个应酬,恐不能跟随你学习鉴宝了,特先打个招呼。”
明月夜不以为意地道:“好说,大少爷直管去就是,我后日再来也不耽误什么。”
谭华年笑起来,冲着明月夜挤了挤眼睛,道:“你我兄弟一场,自该有福有同享才是——我去的那应酬不是别个,正是本城一干富家子弟闲来无事撺掇起来凑的一个社聚,唤作‘兰心雅社’,倒也没什么玩儿头,不过是凑在一起吟吟诗作作赋,偶尔一起出去游玩游玩罢了。
只不过呢……社里头可是着实有那么几个美人儿很是养眼,叶兄若是不嫌弃,不妨明日同小弟一起去凑凑热闹……哦,对了,小妹锦瑟也是那社中成员,届时我们三人一同过去,可好?”
仿佛就因听到了谭锦瑟也要参加,“叶月明”
的眼睛一亮,却故作迟疑着道:“这……不太好罢?我是外人,只怕你们那些社员是不许我参加的。”
“诶!
怕什么,我荐你入社就是了!
反正咱们兄弟两个日后也是朝朝相伴,差不了什么事儿!”
谭华年拍了板儿道,明月夜便也不再推辞,笑着应了。
于是便到了兰心雅社聚会这一日。
明月夜一大早起来梳洗完毕,草草喝了两口粥便预备出门,同心儿打了招呼,说是今晚也许不能回来吃饭,心儿本也正想同他说自个儿今日想要出门去的,见他这么说了索性就没吱声——免得这家伙不肯同意她去参加兰心雅社。
明月夜出门后先去买了身新衣,藤萝紫的古香缎子,外罩一件颜色轻浅的丝袍,长发随意在脑后挽起那么一绺,系一根同色的长绦子,其余便散在背后。
进了谭府门时,就连谭华年也给看得呆了一呆——好一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哥儿!
天龙朝的服饰风格集古往今来历朝优良者之大成,颜色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忌讳限定,因而服饰款式异彩纷呈,于男子来说通常会选择青、蓝、褚、绿等较为平和的色调,再或自认为长相不俗的也可选穿白衫,然而颜色张扬或鲜艳的就很少有人有这等勇气去穿了。
紫色衣衫虽看上去偏冷偏沉,可却又有一种别样的张扬惹眼,一个选择不好只怕就要落人笑柄。
谭华年长这么大是头一次见人敢穿这样颜色的衣衫出来,也是头一次见人能将这样颜色的衣衫穿得这么恰到好处,这么无可挑剔。
由衷地把明月夜夸赞了一番后,两个人便在府门外马车旁等着谭锦瑟出来。
谭锦瑟也是精心妆扮了一番的,水红色的广袖裙儿,外罩金线织的短襦,正衬了这金灿灿的秋季,华美而夺目。
才从门里出来,一眼便被明月夜那身紫衣吸引去了目光,眉眼弯弯地在那里冲着她笑,凉凉的秋风拂起披散的长发和丝袍的下摆,端地是丰神俊朗……倾国倾城。
谭锦瑟有些失神,以至于一时间竟忘记行礼招呼,却见这个“叶月明”
轻笑一声,竟直直地将一只大手伸到她的面前来,毫不避讳地望住她的眼睛,语态撩人地低声道:“在下扶小姐上车。”
谭锦瑟想起昨日他用几块破石头和一条蜈蚣尸体揭穿并嘲笑自己的事来,她本该不理他的,甚至可以斥他一声轻薄,可……可她却仿佛被什么力量控制住了一般,嗔也嗔不出口,移也移不开目光,迷迷糊糊地在他阳光般的笑容中伸出手去,轻轻地放在了他温热厚实的手心里,而后就如同被勾了魂儿一般地随着他上了马车。
社聚的地点寒烟楼就建在漾霞湖畔,是个格调高雅的茶肆,平常百姓是没这个财力在此楼喝上一回茶的,因而这楼中客人并不算多,环境相当幽静。
寒烟楼共高七层,底下四层皆是砖石砌就,上面三层才是木石混合建成,最顶上的那一层如同一座大大的亭子,四面皆敞,只有十二根两人合抱的粗粗柱子撑着亭顶,四外一圈高至胸部的木头围栏围着,倒是个绝好的赏景乘凉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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