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四回烈火红莲身以赴生死如归莫别离
众人赶到那座破败的婆罗门寺,进了正殿,果然见印云墨跪坐于梵天像前,周围积灰盈寸的地面上,散落着被撕裂的袈裟碎片。
他伸手摩挲着漆黑的罗刹像,轻声呢喃:“……先祖之骨、同胞之血、挚爱之肉、九天之水、九泉之土……这些我能取得,可惜迟了一步啊,暄儿,迟了这无可挽回的一步……你说,地牢里十五年我都等过来了,你怎么就不能多等我一天呢?”
印晖走到他身后,略一迟疑,出声道:“墨皇叔。
这罗刹究竟是何人?”
“现在说这个有用么?”
印云墨头也不回地答,“如今我费尽力气,也无法再唤醒他。
我甚至不知他的魂魄是否还在这罗刹像内……”
“如此最好。”
阿难朝梵天礼拜后,用微带着异国腔调的口音说道,“夜叉呀,难道你忘了,罗刹除了食人,更爱吞食的就是宿敌夜叉?倘若你在苏醒之后与他相见,不是你杀了他,便是他吃了你,何苦来哉!
见面是仇,不见面反而是缘,你还不悟吗?”
印云墨正要脱口反驳,却忽然沉默了。
他想起当自己还是人身时,暄儿虽然咬去他一块肉,还能忍住垂涎三尺,而如今恢复了夜叉身,就算暄儿能忍住,他体内“罗刹”
的那部分呢?换做是如今的自己,在看到罗刹的那一瞬间,难道真的能时刻抑制住千万年血脉中流传的本能,而不在“人”
的那部分熟睡时,突然袭击对方,然后再终生后悔、噬脐莫及?
……阿难说得对,见面是仇,不见面反而是缘。
相见争如不见。
头角收敛、爪牙消退,身形寸寸缩回常人大小,印云墨疲倦至极地半趴在梵天脚底的罗刹像上,如同生了一场膏肓之病,整个人都没了生气。
印晖弯腰扶他起身,低声道:“墨皇叔,随朕回宫吧。”
印云墨反问:“皇上打算如何收场?”
印晖道:“四位大师是出世高人,解决了罗刹食人案便会各自回宝殿,不会沾染世俗。
秦阳羽平日也甚得你宠爱,他这人虽刺头,心里对你还是尊敬的。
至于在场的紫衣卫们……”
他不再说下去,但眼中有杀机隐没。
那是征伐多年、漠视生死、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杀机。
印云墨想:若是暄儿,大概也会背着我做出这样的决定。
他们果然是一母同胞的兄弟,都是最适合当皇帝的人选。
然而重赫也和暄儿一样,不愿将这份心机,用在真正在意的人身上。
“那这座罗刹像呢?”
他问印晖,“我曾给皇上两个建议:一是重新修缮,供奉香火,只要后世香火不熄,罗刹永镇于梵天脚下,便不能出来食人。
二是……”
印晖脸色变幻数息,十分干脆地做了决定:“朕不想谎言诓骗墨皇叔,朕选择其二。
留着这座罗刹像,迟早是个祸害,不祸在当朝,也祸延后世,谁能保证一座庙香火永继?不如就在这庙前祭天告神,拆除寺庙与塑像,永绝后患。”
印云墨沉默半晌,无力地笑了笑:“皇上选得对。
我大颢有重赫这样的皇帝,定能国富民强。”
印晖感动地拍了拍他的胳膊:“让秦阳羽先送你回宫。
朕与几位大师留下来举行开坛告神之礼。”
印云墨摇头:“我既参与了此事,便要亲眼看到最终的结局。”
印晖见他一脸坚决,不便强迫,又劝了一次也就罢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男人嘛,权利和娇娘都是少不了的。这是一个回到明朝的故事,很有意思。...
正良缘作者郁雨竹简介京城第一才女顾君若下嫁京城第一美男子韩牧,听着似乎是一段佳话,但京城上下没人觉得这是一段好姻缘。因为京城第一美男子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称号,京城第一纨绔!果然,顾君若才入门,婚宴上就发生了意外,韩牧打断了前来观礼的永平侯次子江怀的腿,新婚第三天就被逐出京城,去往一个贫瘠县城当县令。没有人觉得这是一段...
她有倾世美貌绝顶智慧苍穹胸怀,抬手间便是江山如画。为了他,她甘心将自己拱手献给别的男人。十年斡旋,百场混战,千般痛苦,万种历练最终她将万里山河双手奉送,只为一句爱过。回首来时路,已是百年身。但,爱你,是我唯一可做的事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傅青绾从不信命,但遇到顾陌白之后她信了,并愿意为他信到生生世世。...
单女主,女帝,修仙版小鬼当家,宠妻狂魔,带娃奶爸,无敌,无系统n陈君夜穿越修仙世界。n一路摸爬滚打成为仙界仙帝,却在镇压魔帝之时,修为散尽被逐出宗门。n看透人间冷暖的他,本想隐世求得长生,却在某一天,被人暗害的仙界女帝夏芷瑶掉落在了他的面前,还中了毒n因此结下露水情缘,双修之下,陈君夜根基修复,重登仙帝之位。n女帝夏芷瑶为了不连累他们父子,留下龙凤胎儿女后独自离开。n却不知陈君夜早已经无敌于世间...
小说简介和控制欲强的他he了作者一罐冰可乐文案温淮向来无法做主自己的生活,外界都说陈宿峤将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来宠爱,对他万般呵护。只有温淮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在陈宿峤的监视下,他身边出现的的每一个人,都是陈宿峤的眼线,他在外说的每一句话陈宿峤都一清二楚,他身上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陈宿峤亲手挑选。他对哪个人表现出一点关注,和哪...
夜黑风高,打断王爷好事。糟糕,被发现了。某女脚刚好扎了一个小钉子,引以为傲的跑步速度,竟消失不见。在武功强悍的他面前。就跟一个落汤小狗一般。幸好会些武功底子。艾玛,他好厉害。几下子就给某女制服了。啥米?他是某女第一个老公?还是个大将军?艾玛,他家还有一只母老虎?老公。可惜某女对王爷一点印象都没有啊。真是老公?可是你家的母老虎跟打了狂犬病毒一样乱咬人。王爷知道吗?啥米?白兔男其实一点都不白兔?拽住某女的小脚踝。害的某女一动都不能动。还摘下某女的面具。某女何等倾国倾城。不信迷不倒王爷?某女不发威。真当某女是病猫啊?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