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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翻到最后一页,他才一脸意犹未尽地放下了草稿,抬头望向陆秀,诧异道:“这是你写的?”
大概还没回过神来,他脱口而出的是英语。
陆秀愣了愣才厚着脸皮点了点头。
“太棒了!”
语言模式终于成功切换回了汉语,他那张常年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难得的出现了一抹惊喜的神色。
陆秀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她当初把《回魂尸》写出来的时候,就是抱着寻找知音的念头,做梦也没想到,她的知音竟然会是一个汉字只会读写自己名字的流氓头子。
“很特别的故事,让我想起小时候的睡前故事。”
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杜雪怀脸上的笑容灿烂无比。
睡前故事?陆秀忽然有些好奇,他的洋妈咪睡前到底给他讲的都是些什么故事了。
“不是我故意要偷看的,毛团尿湿了,替她换尿布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大概也意识到随便偷看人手稿不道德,他连忙弱弱解释。
“没事。”
竟然能在这个时空遇到喜欢《回魂尸》的人,陆秀高兴还来不及,哪里会生气?
杜雪怀长舒了一口气。
“对了,你的那个小麻烦处理得还顺利吗?”
杜雪怀竟然一噎:“……很顺利。”
总觉得言不由衷啊!
既然杜雪怀不愿意说,陆秀当然不会傻到去追问。
大概是知道陆秀意识到了不对,杜雪怀主动转移了话题:“之前请六叔做的那些衣服都做完了吗?”
“做完了,昨天就已经全部送过来了。”
“那就好。”
杜雪怀点点头,打量了陆秀一眼,“今天这身也很漂亮。”
“谢谢!”
陆秀撇了撇嘴,果然是弯的,关注的重点竟然在衣服上。
因为她是杜雪怀带过去的,所以六叔把她的那几套衣服放到了最优先。
陆秀原以为要很久才能全部拿到,没想到那边没几天就把所有衣服都做完了。
今天她穿的是一身绛红色绣金线的旗袍,原本只想要普通的料子就行,六叔却使用了有着“织中之圣”
美誉的缂丝面料,也不知他一个老裁缝从哪里弄来这种古时候给帝后做龙袍凤袍的料子的。
要不是陆秀曾在某档时尚节目中看一个一线女星拿着同样面料的高端礼服炫耀过,她还不一定能认出来。
缂丝面料的旗袍,在现代起码十万块打底。
陆秀前世只是个三流小演员,就算是最红的时候也没穿过如此贵重的衣服,如今莫名其妙穿回民国当了歌女,却反而有幸穿上了原本做梦也无法想像的衣服。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不过,正因为这身旗袍,她倒是终于反应过来了,六叔根本就不可能是什么普通的老裁缝。
普通的老裁缝能随随便便在衣服上订满水晶,随随便便甩出缂丝这样的高端面料吗?比起在做衣服,六叔给陆秀的感觉反而更像是在精雕细琢一件件艺术品。
想起杜雪怀之前面对六叔时那副毕恭毕敬的模样,陆秀只能感叹上海这样的地方果然每一个角落都卧虎藏龙。
对于把做衣服当成了一门艺术的老头来说,陆秀那些漂亮又独特的设计果然有着难以言喻的魅力。
让学徒把做好的衣服送到陆秀家里的时候,六叔还特意让学徒带话过来,说是只要陆秀有新的设计都可以过去找他。
身上的绛红色缂丝旗袍实在太过抢眼,虽然陆秀依旧穿着被她自己戏称为妈妈鞋的民国风高跟鞋,配上烈焰红唇的精致妆容,整体效果却依然相当不错。
跟杜雪怀寒暄完毕,陆秀拿出纸笔,去茶几那边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旁若无人地开始了誊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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