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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小明,为了不让我家小天使从小就歪掉,我从她哥哥手里把孩子抱了回来,也为了不让穷小奇彻底炸毛。
我的男人炸毛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别看他平时一副很没用的又很懒的样子,其实在洪荒的妖怪中他绝对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了。
我相信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超越了传说。
什么上古四大凶兽,那是毛毛?
我把小天使抱了回来,颠儿颠儿走回他身边。
穷奇还是非常不高兴,指着前面:“还有四个。”
我只好折回去把漏掉的四个也抱了回来,还好孩子们小,我抱得住。
都怪穷小奇,要是不生这么多就没这么麻烦了,总感觉自己跟只猪似的生了一窝,而且怀着孩子的时候我的确跟猪很相似。
现在一回想,心情简直就是两个字“妈蛋!”
想着想着,我就歪楼了,用带着些责怪的眼神看着穷奇。
穷奇生气的护崽,总觉得这个时候他比我更像母亲的角色。
我把孩子都抱回来了,他心情才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点,选了个离我家龙妹特别远的地方,让我把孩子放下来。
他带回来不少小妖怪,我家小孩生下来吃的第一样东西不是奶,也不是肉,而是小妖怪的生血。
据说吃生的对妖怪幼崽更好。
我不知道对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也是这样,试过之后,我发现妖怪的血对他们来说的确很好,瞧他们一个个活蹦乱跳的。
好了,奶都不用吃,我家小孩直接喝血长大。
等到他们稍微长牙了,就要和父亲一样学着吃生肉了。
对妖怪来说,生吃比熟吃更好。
妖怪肉烤熟了,肉里的能量也散得差不多了,所以妖怪猎食一般是弄死就立刻吃掉。
我家小孩虽然外表像小孩,要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我认为还是跟着他爹混比较好。
要跟我混,百分之百混得营养不良。
穷奇奶爸喂小孩挺有一套的,我都不用看着他。
我走到他带回来那堆小妖怪中,本来是想随便看一下眼,却突然看到了某个奇怪的东西,我走近妖怪堆,不嫌脏的从里面扒拉出一个活人来。
我拎着这个十来岁的小男孩,问我家穷小奇:“怎么回事?”
穷奇稍微抬了一下眼皮看过来:“看着奇怪顺手带回来了,要吃吃看?”
就算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几乎已经融入了这个时代,我也没有忘记自己曾经是个人,当然不会吃人。
起先我连人形的妖怪都不肯吃,更何况这是一个真实的人类。
我想起了之前龙妹说的,人类已经已经出现了。
这个人类小孩全身都是妖怪抓破的伤口,并没有穿衣服,只是在腰间不知道围了什么树叶。
见我看他,他嘴巴里恐惧的发出奇怪的声音,这是我不懂的语言。
他非常防备的看着我们,显然把我们全部都当成了妖怪,其实也没差。
他大概以为自己要被吃了,被我抓着肩膀却不敢挣扎,说是胆子小,不如说是直接放弃了生存。
“以后这种东西不要带回来。”
我放开了那孩子,不去管他。
我们既不会吃他,也不会带着这样一个人类。
人类的出现,就像代表着命运的齿轮已经转动了。
如今算是女娲已经造人成功?他们兄妹两已经成圣了么。
喂完孩子,穷奇又将孩子给洗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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