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快跑!”
我对着身后的眼镜男大喊。
不过那家伙跟木头似的,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突然,我眼前一黑跟有座大山压过来似的。
原来是坐在副驾的那个大汉,他站起来差不多有两米高,伸出跟我大腿差不多粗的手臂直朝我脖子捏来。
我立马举起手臂护住脖子。
不过那大汉的手掌估计都奥尼尔差不多,直接连同的我手臂和脖子一起握住。
饶是我有这么多的属性加持,在这种绝对的实力面前,占不到丝毫的便宜。
大汉手掌用力,我明显感到喘不上气。
伸出另一只手撑住椅背,凌空一脚踹向大汉的腰肌处。
这一脚已经使出我全部力量,要是普通人绝对会被我踢破内脏。
可大汉的腰腹却像一块铁板,踢上去之后纹丝不动,不过他还是闷哼了一声。
终究还是凡人之躯。
人类两侧的腰腹是最为薄弱的地方,就算你是魔鬼筋肉人也吃不消。
我见这招有效,抬起另一只脚准备来个连环踢。
但一阵锁扣的“咔咔”
声,我撑在椅背上的手腕一凉。
我转头望去。
上面居然多了一个手铐。
靠——
就在这短暂的停滞,我就感到一个沙包大的拳头击中了我的颧骨。
这一拳打得我气血翻涌、眼冒金星,眼珠子都感觉被打飞了。
随后脖子处一松,整个人跟断线的风筝似的飞过了椅背。
接着周围的人一拥而上把我压住。
铁链响动,我的另一只手也被带上了手铐。
双手反折在背后,被众人七手八脚地扛在半空。
“把他扔后面。”
大汉对众人吩咐道。
最后我就四脚朝天地被抬着往车后走。
那大汉揉搓着自己的腹部,笑着对眼镜男说:“这小子手脚不错,弄死了挺可惜的……”
眼镜男伸出白皙欣长的食指,嘲讽似的在大汉面前晃了晃。
我被众人往车后面的一堆毛毯上一扔,摔在了一坨软绵绵的东西上面。
那毛毯湿漉漉的,被我的身体一带,滑落下来。
里面居然是几具尸体。
我下意识地往旁边一缩,毯子被我全部拉了下来。
一共三具尸体,正在随着车厢摇晃。
我瞪大了双眼,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心头。
只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惧和绝望,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在了这片荒山之中。
我急得大喊:“老孔!”
喜欢重生:我回到了丧尸爆发的当天请大家收藏:()重生:我回到了丧尸爆发的当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山野少年王贤得到了一枚混元珠,混元珠内封印着一个庞大的世界混元界,下有阎罗九殿,上有三十三重天。升级法宝的血池,炼废丹为好丹的丹池,灵气浓郁的灵泉池,一块块神秘之地等着去开垦修真等级灌顶,真罡,显祖,金丹,元婴,化神蜗牛的QQ群111657056...
世间罕有的珍贵药材?她通通能弄到!不治之症?对她来说小菜一碟!翻手救人覆手杀人,她是鼎鼎大名的药圣,做遍天下药材生意,男人见了她都得俯首称臣。偏偏那个男人竟敢抢她的盘中餐,该死!在他茶水里下点药,给他点教训。诶,她怎么被他一把掀翻在床,还要她自食其果?!...
接档咸蛋文小可怜重生后全员火葬场求收藏本文文案沈离尘穿书后,成为古早狗血文中主角攻仙尊的大弟子。文中他暗恋师尊,在师尊和主角受之间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最后被却这段爱情感动,甚至在这段禁忌的师徒...
他打架抽烟喝酒是个地痞无赖。可她偏偏就喜欢他。在他卷走她所有的钱,跟别的女人私奔后,她决定忘了他。多年后,再次相遇,她笑着说可以啊,傍上女大款,飞黄腾达了。他笑笑,弹掉手里的烟还行。她以为他还是个地痞无赖,可他从没告诉她,他并不是个普通人。...
玉珑穿越到了三千多年后的未来,这个世界经历了被有的动植物都带了一种致命的类食用后,身体里慢侵蚀人体的各个组织,最终器官衰竭而亡。在去表白的路上,玉珑意外获得一枚位面交易器,从各种位面换来烤肉,粮食,灵果,仙丹随手挂在宇宙网上一卖,就引无数权贵土豪捧着白花花的银子争相抢购。身携异宝被各种围追堵截?皇太子带领整个帝国保驾护航。姑凉们都说喜欢爹,非常遗憾地告诉大家,河蟹期间,一切不和谐都不允许出现E,雷狗血遍地洒,伪科幻,请拷据党手下留情,作者皮薄,姑娘们轻点拍哈!戳一下又不会怀孕→...
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 已有完本作品全球高武重生之财源滚滚,没看过的书友可以去看看,新书收藏一下慢慢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