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热门推荐:、、、、、、、
漆黑的夜空中飘过几个身影,那速度只会让人以为是夜归的鸟儿,吱的一声,跳到某后院里,那声音寂静无声。
这是一个普通而偏远的小院,平时没什么人居住,所以庭院里长着细细的杂草,翻新的泥土可以看出刚被除草不久。
“主子。”
他们跪在庭院正对面的房间,房间紧闭,里面连油灯也没有点上,漆黑一片。
“查得怎么样?”
这时房门打开,一英俊柔美的脸庞在月光的照耀下越发的精致诱人。
若是没有眼底的那抹阴冷,他可以说是个谪仙般的人儿。
他们面无表情,低头回答道:“禀告主子,那人的身份看着并没有什么出奇,他是个丹国人,为了找药材,才到了商国,最后就是被李欣儿找到的,给出一万两黄金为报酬,丹国人一直生活在丹国,很少会出来,所以暂时还未能查出他所言是否属实,飞鹰已经潜入丹国,过断时间,就能有消息。”
周君曜狭长的眼眸闪过一丝趣味,丹国人?还要出动飞鹰?
飞鹰可是组织里能力最强大的,侦查能力世上无人能及。
她一个小小的王妃,竟然找到丹国的人帮忙?
这还真是越来越有趣呢。
真不知挖到最后,挖出了谁。
“我要知道,昭王妃跟这个丹国人什么时候见过面,就算没见过面,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也要查清楚、”
他相信以秦思雨的精明,是不会那么轻易地跟那所谓的丹国人见面,只能从别的地方去查。
其实周君曜这么想是没错的,可惜的是,夜十也不是普通人,尽管周君曜怀疑他,却还是没有往夏国人那边想。
“主子,这个,我们都已经查过了。”
他们说话的时候,声音不大,带着点忐忑,当初周君曜让他们查夜十的时候,他们已经查过夜十与秦思雨的关系,别说是夜十,连普陀寺的主持,那位公子,甚至整个普陀寺的人,他们没有一个是放过的。
周君曜吩咐的事情,他们不敢怠慢,从来都是认真地多往不同的方向思考,就算看上去没关系的人,他们也会查。
“查不到?”
周君曜的声音带着点冷冷的不悦,一脸阴翳。
“主子,他们之前根本没有联系,就连介绍的那位公子,与那丹国人也只是见过一面,那公子平时四处游玩,很多地方都有他的足迹,不过他的身份神秘却不可疑。
自从李欣儿把丹国人带到昭王府后,他们没有任何联系,所有人都没有任何联系,一切都是那么的巧合。”
为首的黑衣人说道,他知道这个说法主子不喜欢听,因为主子能让他们查,就是心中有了大概的想法,他要的答案不是否决他想法的答案。
“巧合?我从来不信巧合,查,再重新查,看遗漏了什么,派人盯着昭王府。”
世间上的巧合都是刻意安排的,没有真正的巧合,周君曜一直这么认为,在后宫的斗争中,他早就明白这个道理。
周君曜望着不远处的阁楼,眼眸里闪过一丝阴霾。
作为大周国的医师,他不可能被安排到这样的鬼地方,可周君曜坚持要住这里,于是别的医师也都选在这一片。
这个偏僻的院子离秦思雨的院子最近,站在庭院也能看到最高的那座阁楼,所以自从秦思雨得了天花后,这里也就没人管,所以周君曜要住这,下人已经尽快地进行打扫,可庭院的杂草还没来得及全部清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关于重生年代兵哥是冥主追我数万年阮糖熬夜猝死,重生到平行世界七十年代的阮棠身上。手握万能空间,吃喝不愁,只想替原主报仇。谁知道不小心救了一个人,既然被缠上了。走远点儿,姐只想当个包租婆,混吃混喝媳妇儿你看光了我得对我负责遇见了一个冷面却痴情的兵哥,怎么破?...
白富美穿越变侯府庶女!绝世美貌招人妒,日日受苦,又要被嫁与一残疾??就算他是官家子弟也不行!这是一个庶女屡经波折,一点点进步,向着快乐,富贵,幸福的生活前进的故事。本书女主不同与一般穿越强势女主,是越渐成长型的。构架大,进展不会太快,还望理解。坑品保证,不断更,求收藏,求推荐!...
一场车祸后,黛玉型的富家千金获得重生,便拽得无法无天,后妈?快给我滚出家门好色小舅?小心我割破你的蛋蛋嘿!小弟弟,过来给姐姐捶捶腿这个男人本千金玩腻了,今晚赏赐给你享用吧别以为女主拽就是可恨之人,其实她是可怜之人。...
昔日死对头终于落入段凌手中,然而...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盛世明知顾阑珊心中爱着别人,却还是用尽手段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娶进了盛家。然而,盛世这样的举动,对于顾阑珊来说,是对他们友情的背叛。婚后,面对顾阑珊的冷漠,盛世却时时刻刻都在疼爱者自己的妻子,他周到,体贴,想方设法地温暖着顾阑珊。盛世这样日复一日,甘之如饴地深爱着顾阑珊,百般宠爱,无限包容,究竟能不能改变顾阑珊,走进她的心?对于旁人来说,爱情是什么,盛世不知道,但是对于他来说,爱其实很简单,就是顾阑珊。...
丈夫出轨在先,为制造绯闻让她净身出户,竟将她灌醉扔进陌生男人房间。酒醉的她与全城女人心目中的男神,钻石级单身汉,霸道总裁龙司昊发生纠缠不清的一夜。她占有了他的第一次,他夺去了她的第一次。他助她离婚,帮她斗小三,整前夫。和渣夫离婚后,她本想紧闭心门,龙司昊却以雷霆之势,强势挤进她心门,爬上她的床,哄她签下无字契约,她不得不以夫妻名义和他同居,和他夜夜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