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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沿着被爬山虎堆满的墙壁到尽头栅栏处,推开早已生锈的栅栏门,往里走五十米停下来,往左看门口放着一个石墩子,那个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
石墩子是我放的,从外面回来清楚又方便,一眼就能找到居所。
这片房子都是三层,我住一层。
据说是五六十年前建成的了,当时算得上是好地界,但是现在高楼大厦四起,它现在也就是渺渺之身、沧海一粟。
房子墙壁粉刷色是红色,是最新粉刷上色,现在在包河区一众房屋里特别显眼。
老板娘说多喜庆,我呵呵一笑说:“真别致。”
晚上回来,路灯昏黄,映着月光,就这破房子显得特别阴森。
我为什么不搬走,纯属懒,还有现在合适我的房源属它最便宜了。
老板娘现在舍不得我走,见我都是笑盈满贯,我十分得意。
想当初,她要我房租一千元一个月!
我说:“我还这么小,无父无母,连个依靠都没有。
每天靠着干点兼职为生,还要兼顾学业,一有点空闲时间还会拣点塑料瓶卖点小钱,而且就这还要被老奶奶们排挤,说我这小姑娘有手有脚怎么不找点体面的工作,还要跟她们抢这一分一毛。
我这不也是情不得已吗。”
哭得梨花带雨,把老板娘疼到心坎里。
我又说:“就这样我还在坚持学业,我想以后一定会成为栋梁之材,等我有出息了一定会回馈您的。”
老板娘信了。
就这样,房租一口价砍掉五百元。
老板娘心疼,把房子租给我,她走后,我秒收起泪水,果然苦肉计永不过时,我这么利己的人怎么会让自己吃亏。
现在我的房租依旧是每月五百元。
老板娘不会给我涨价,就这粉刷来粉刷去的破房子,阴森不说,倒贴也没人租。
也可能是老板娘信了我的谎话。
推开低沿已锈迹斑驳的铁门,我把钥匙随手扔在门后高桌上,鞋子也不换直接整个躺到床上。
主要是没必要,这屋子不大地,再者我没那么讲究。
平常卫生也是随便整条扫帚扒拉扒拉就行了。
这屋子三十平左右,小了点,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一个人住刚刚好。
住在一楼,还好朝阳,屋里不算太潮湿,我躺在床上伸伸腿,然后猛地起来,把窗户拉开通风。
白天的话,状态还算好,愿意接受外面世界的侵扰。
窗户口外沿有一排仙人掌,不是盆栽,是在土里生长着一排,这是我干的。
我从打包子店铺家那里移植来的,然后在窗沿上堆了点土,一种它就活了,长得还挺俊俏、排场。
后来我在地面上也种了一排,倒不是害怕安全问题,主要是怕贼,无论如何也不能偷我的家当。
老板娘见后没生气,也没有责怪我把窗台搞得这样凌乱,反而还把我夸了一顿,说防范意识到位,让我回头把这长好的仙人掌给她窗台也移些。
我一点也不想干,或者说我不用干,因为我知道她自己肯定会来偷偷的搞走,她不过是给我打个预防针罢了。
我呢,住着她万年不会给我涨房租的房子,勉强不跟她计较。
2
临明还蒙着一层浅浅的夜色,半轮月亮浮于天空还未褪色。
没错,熬过昨天,今天我还活着。
每天月亮不睡我不睡,太阳不起我则起,我想,即使我早死两年也没事,因为我活于白色天际的时间已经同大多数人一般,仔细算来也是相差无几了。
我眯着眼走在盲人道,脚下速度丝毫不比日常行走慢,对于这我完全不会恐惧。
耳边一遍遍掠过凉爽的清风,但是丝毫不能把我吹醒。
街道上响起扫帚清扫大地的婆娑声响,我慵懒又疲惫地睁开眼。
地方到了。
当然,我不是来清扫街道的。
走到尽头,座落在拐角的店面就是我日常兼职的工作之一——送牛奶。
这两年青山市特别流行送牛奶,所以我就利索地干了起来,而且我优势贼大,干兼职成本几乎为零。
睡眠不好,所以总是能做到晚睡早起,这就干掉一大批和我抢活的人,再加上我卓越的演技——苦肉计。
老板会优先选择我,不会介意我是一介女流。
现在我身下的二轮摩托,也是老板免费借我用的,其他人都是用自己的。
像我这种持久性的战斗力,简直无人可比。
总而言之,算是对我百利无一害,除了赚到钱以外,更重要的是这种忙碌生活方式也成为了我转移注意力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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