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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歌,我本来是一名海军,本来133天后就要退伍了,因为被怪兽吃到肚子里重生后成了一头小霸王龙,我的怪兽母亲非常不负责任抛弃了我。
还有,我曾经是一名人类。
威尔逊很清楚这一点,吴歌更是清楚这一点,威尔逊不由想到一则中国笑话:高山茂林中,两个相交甚密的高一新生相约去户外野营,意外碰见一头饥肠辘辘的灰熊,男生A温柔的给男生B系好松掉的鞋带,爽朗的说:“一会儿要拼命往前跑,谁跑输了就是狗熊的食物,明白吗?”
“嗯,”
灰熊咆哮大叫!
冲向他们,男生A却慢悠悠转身迈腿,“永别了,信。”
眼角还有泪痕。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男生B拼命迈腿狂奔眼睁睁看着他声嘶力竭道:“他竟然做出这种事!”
这才是真爱呀,都别说话体会。
结果男生B鞋带死结,卒,终年19。
(一则笑话权且一娱)
威尔逊拼命往上爬仍然也比不上恶魔海鳝一跃三四米,这头迫切的深渊怪物为了下一次生产后代提供必须的营养,抓紧时间补充养份,恶魔海鳝属于雌雄同体,它的伸殖器和产道在同一个部位,虽然构造差异凭良心说在地下它的这种生存模式更适合这里,是唯一一个统治这片区域的生物换了另外的生物很难做到这点。
感慨归感慨,吴歌已经意识到最先拿来开刀的,毫无疑问只有自己。
此时交流不畅的弊端尽露无遗。
英语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只要没被受制,自然而然也学会了,有一个极端的案例,没有这样,埃及法老王一个儿子从小到大关在一间屋子里,除了一日三餐绝迹与人交流,然后法老王的儿子就成了一个真哑巴,吴歌想不通那样做的动机是什么,以已推人父母都希望自己孩子有出息放在法老王身上怎么就没招了?后来吴歌翻到一本史书,书上面有对埃及祭祀神庙需要活人祭品相关描写,吴歌这才,“哦,原来贵族阶层有拿自己祭祀的习惯。”
,这里吴歌闹不明白有两点,真有贵族祭祀当时埃及社会有拿奴隶祭祀的习惯吗?当时这种风气可以巩固当权者地位所以他们很愿意做出这种牺牲,如果有人可以代替他们是怎么划分区别的?吴歌掩卷叹道,一定当时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才让那些贵族舍得割肉,因为他们要询问无上神明奴隶的血肉,说一句不爱听的档次不够。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就是这个道理,最首先交流困难,吴歌和威尔逊基本上鸡同鸭讲,真有大事看人家老子都可以把儿子往火坑里推,威尔逊没一脚踹掉吴歌已经是好人中的老好人。
还能让吴歌挂在腿裤上,没错,你没有看错,吴歌整个身体吊在裤腿上,本来撕开一个口子显得很暴露了,露出白花花的肉还有老外卷曲的腿毛。
真他娘奇怪这老外的胸毛怎么长得像爬来爬去的毛毛虫呵呵。
不过这里没有其他人绅士不绅士谁在乎,只要能把恶魔海鳝搞掉你让他脱掉裤子都是行的,没有什么的吴歌已经刷新了他对一个节操认识的新高度。
和吴歌在一起,他不再需要语言,有时候一个眼神加肢体语言都能凑合一部《异界人兽奇异录》。
眼界在它们面前激情澎湃的展开!
!
!
此时此刻显得更兴奋的恶魔海鳝盯紧了上面一只魔精灵,包装太精美的魔精灵口感要差一点就像这一只一样就够裏腹了,它们不喜欢防弹衣金属制品它们粗鲁,这也是魔精灵能活到现在甚至竟然统治了地球,那些名目繁几的武器装备和它们獠牙利齿不同,倒像装饰品可以卸下来露出温情的一面也可以不卸下来打击敌人对手,直到保卫了家园,而威尔逊在恶魔海鳝眼里自然是难能可贵的那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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