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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乡的这几天,是她生病的十年来,最感到平静与安定的一段时日。

她二十五岁了,活到如今,最好的年华都是在这片土地上度过的,而孩子被父亲夺走之后,她有了抑郁症的萌芽时,就离开了这片土地,在那座钢筋水泥的都市蹲了十年的监牢。

现在想想,难怪她病了,原来她的根在这里,根被拔掉了的人,就像那小花小草一样,总会生病的。

现在她又回到这一切当中,那她就该试着忘记从前的一切,这样才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辛苦了十年的姐姐,重新去学习如何安身立命,在小小的事情上开始,慢慢地克服那些旧日的病根,只要自己能自立了,二姐就再也不用为自己拖累了。

可初中毕业的自己,能做些什么呢?

或许她可以跟二姐学学手艺,在这小镇开家美容美发店?

不过她最不擅长人际应酬,想想开店要面对的那些人情往来与应酬顾客的功夫,她先叹了口气,眼前的美景都不若刚才那般悠游了。

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头绪,心思开始烦乱,她知道自己再想下去,对自己的病情绝对没有好处,忙打住念头。

对面河岸晚归的奶牛回家的哞哞声让她记起自己已经在河边坐了一天,属于故乡傍晚的风依然让人留恋不已,但好在明天她仍在这里,明天的明天,未来成百上千个日子,她都不会离开。

她起身慢慢地向小镇走去,沿着开满白色小野花的河堤走到大青山山脚的三岔口,再从三岔口向左,沿着柏油马路的边上走三里路,就到了花溪的镇中心。

她一路不紧不慢地踱着,到了镇中心的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分,街上散步的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坐着,在市场的门口,还有一大群的中老年女子围着一个小收音机跳健美操,大红大绿地穿得喜气洋洋,她认出内中扭得最欢快的胖大娘是夏大胖的母亲,十年前消瘦脸黄黄的妇人,想不到十年不见,竟然这般富态欢快了。

在她离家的这十年,看来除了自己,多数人的欢乐都是随着时光的流淌,渐渐递增的。

心中正在想着,扭着胖胖腰身的夏大娘一趔趄,哎呦了一声,旁边一起扭秧歌的老姐妹忙去扶着她,一群大娘们叽叽喳喳地又是说又是笑,常怡听得咧起嘴,就在自己心情最为轻快的的时候,目光落在人群之外,一个匆匆走过的个子高高的年轻人身上。

她心跳都停了,世界只剩下了自己和那个越走越远的背影,周遭的锣鼓人声喧哗,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黄昏的光线里,夕阳照着他挺直的肩背和修长的双腿,显得那样地陌生,跟记忆深处十年前那个青涩少年已完全不同,她感到自己胸口一股不能遏制的酸楚涌上来,在她忘了世界,忘了自己时,悲伤蔓延了她的全身。

“常怡,你上这儿来了?”

一个男子的声音响在她耳边。

常怡怔了一下,目光一时还挪不开,直到韩滨的身影消失在街道旁的楼群里,她才低下眼睛,收拾好了情绪,回过头来,看见回家那天遇到的开杂货铺的同学李珲正站在自己身后,他因为天生腿脚不好,很少出门,常怡没想到他竟然也会到街上凑这种热闹。

“我刚才去河边转转,回来经过这里——你也来看热闹?”

“我不是,我是在铺子里看见你站在这里,就过来找你。

你没事的话,到我铺子里坐坐,老同学十年没见了,大家说说话吧。”

李珲十分热情地说。

常怡正在情绪低落之时,病了十年,她知道自己的病最忌讳想不开,很感激李珲在这个时候出现,忙点头答应了,跟在他身后,向李家杂货铺走去。

人言可畏常欢随便套上一条牛仔短裤,一件红色吊带t恤,脚蹬着夹趾拖鞋,在牛仔短裤口袋里塞着自己仅剩的两百来块钱,上街买些急需的日用品,顺便去看看妹妹常怡跑到哪里去了。

沿着记忆中又熟悉又有些陌生的长街向着镇中心走,一路经过的人对她纷纷注目而视,这十年来她对这样的目光已经习惯了,她心里暗暗冷笑,故意把自己发育良好的胸部挺起来,长长的酒红色卷发张狂地在她背上飘动,一双修长线条完美的腿走起路来显得弹性十足,穿着牛仔短裤和吊带背心,目中无人地对身边经过的乡亲熟人视若不见,像一只穿着红色吊带的高傲孔雀一样,扬着下颏走进了花溪镇的中心。

一路仔细看过,也没有发现妹妹的身影,想起自己要买的洗发水和牙膏,记得那天自己和妹妹刚下汽车时遇到的李珲,他不正好卖这些东西么?脚步移动,向着那家店面匆匆走去。

掀开塑料的门帘,就看见妹妹小怡在里面坐着,看起来跟李珲俩人正聊得十分高兴。

常欢走进去,李珲忙招呼道:“欢姐,我和小怡正说你呢,不想你就来了。”

常欢诧异道:“说起我?说我什么?”

常怡一旁笑着道:“李珲想把铺子让我看一段时间,我说我干不来,跟他推荐你。

他就想着说给你打电话商量一下,不想你就推门进来了。”

“为什么想起来让我看铺子?”

常欢奇问。

李珲用手擦了一下脑门,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老婆带着孩子回吉林老家了,走了半年多了,也不回来。

我想去催催,可我家里没人看铺子,我就一直离不开。

常怡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可她不肯帮忙。

欢姐,你能帮我看一阵么?赚了还是赔了,我都不在乎的,送货进货也是人家上门服务,你什么都不用操心,只管记账和看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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