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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穿过门,就是另外一番热闹的场景。
前院车马辚辚,奴婢往来相闻。
只是一见到他来,奴婢们都小心翼翼地让道避嫌,不敢抬头,偌大的宅邸,他走到哪里,就带来一片沉静,只有后院传来的丝竹弦歌,填补着难堪的寂静。
高长卿受惯了冷眼,并不以为意,一路穿行到院中,刚巧碰上他堂兄高盾。
高国仲的长子出门,自然是前呼后拥。
避无可避,高长卿便不情不愿地施了个礼。
高盾斜睨他一眼:“哟,宗子今日转性了啊?”
说着打了个酒嗝,歪歪斜斜地与他回礼,大概是喝高了,差点一脚踩空摔在地上。
高长卿最不待见的就是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嘴脸,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与他客套几句,便伸手指了指堂屋:“叔父可在?”
有个机灵的奴僮,就要去替他通报一声,醉醺醺的高盾却一脚把奴僮踢倒在地,“里头可是有贵客,吃得好着哩!
你个狗奴才忙什么!
——你说是不是啊,宗子?”
高长卿看屋外有两双鞋,点点头,踱到廊下抖了抖淋湿的衣衫。
高盾又阴阳怪气地笑:“宗子啊,古礼上说,屋外有两双鞋,隔着门又听不到谈话声,那一定是密谈,君子这个时候就应该避嫌。
宗子怎么好隔门偷听呢?”
高长卿看他一眼,最终垂下没有温度的眼睛,道了声“有理”
,面色不动地挪到廊外。
雨水渐渐大了,将华袍晕湿,他像是浸泡在冰水里一样冷,竟是连堂兄何时大笑着离去都不知道。
这几年,高长卿的脾气渐渐被生活磨光了。
若是从前,大概几次三番都想掉头离去。
曾经他不想为任何事情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可现在,他明白了,人有时候为了最重要的东西,要懂得忍。
不仅是忍,有些时候还得舍。
于是他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端立在平林郡的新雨里。
天暗了,屋里头点上了连枝灯,高国仲的影子和着乐伎的翩跹舞影投在窗纸上,显得格外醒目。
隐隐的,有笑声传来,混着容国绵软的乡间俚曲,觥筹交错,宴饮相酬。
但是高长卿在雨里垂眼敛目,看不到,也听不到,似乎他只是刚刚才到来,等得耐心而从容。
来来往往的婢女捧着珍馐经过他身边,都好奇地偷偷打量这位宗子。
几年不见,曾经孱弱却坚刚的少年,变成了眼前这个阴郁的贵公子。
虽然俊美,身上却有什么东西,让人不敢亲近了。
高盾临门口,回头张望一眼:“抄书小吏今晚回不去,家里头岂不是只我堂姐一个人么?妙哉!”
……
不知过了多久,堂屋中吱嘎一声,有暖光穿透了雨幕。
一位乡绅走下台阶,穿上鞋履,一见站在堂地里的高长卿,都连连朝里高叫:“高公!
高公!
你家大侄子在外头淋雨呐!”
堂屋中立马传来惊慌奔走的声音,高国仲撩着前襟,连鞋都来不及穿,赤脚奔到庭院里,扶住高长卿:“作孽啊作孽!
你这是何苦啊!
你这孩子从来就寡言,都不知道差人叫一声么!
父辈的仇怨,过去的也就过去了,你一个孩子,这、这……”
乡绅不知旧情,以为高长卿的父亲当真与高国仲有什么仇怨,赶忙附和着劝了几句。
高长卿长卿却在心底冷笑一声:这老狐狸,死要面子,好,我要给你看!
当即攀住他的双手往地上一跪,溅了他一襟泥水:“叔父,长卿在郡府已做了五年的抄书吏,这一次举荐,总该轮到侄儿了吧!”
高国仲连道好说好说,将他搀进了里屋。
高长卿腿脚发麻,倚在他身上,眼看乡绅被家一帮奴簇拥着出了庭院,不由得蹙起了长眉。
按理说,高长卿这一屋才算是名正言顺的嫡系,现下他早已过了弱冠之年,宗祠理应让渡家主权力给他。
他这般作践自己,在外是丢高家的脸,高国仲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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