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养成》作者:浮图
一时的恻隐之心,让方牧的生命沾上了一只叫方措的小崽子。
PS:
1、主攻文
2、主角冷心冷肺,没有多少爱心,对小孩相当斯巴达
3、年上
内容标签:强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牧,方措┃配角:┃其它:
第一卷
第一章
方牧是被哐啷啷一阵刺耳的金属噪音弄醒的,顶着一脑门睡眠不足的低气压,艰难地爬起来,闭着眼睛两只脚丫在脏脏的地面上划拉了一会儿,熟练地找到了拖鞋,然后踩着吧嗒吧嗒憔悴的脚步走到门口——
不晓得是阴天还是时间还早,屋子本来就拮据,家具杂物乱堆,更显得影影幢幢如同鬼屋,一股子陈年腐朽味儿,屋子当中一个小男孩儿,抿着小嘴,睁着一双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一脸颓靡的方牧,衣服下摆滴答滴答往下滴着水,脚下,是一只翻了的不锈钢脸盆。
方牧后知后觉地一拍脑袋,终于从满是回收物的脑袋里扒拉出那么一点有用的记忆——从今天起,他就不是那浪荡不羁的风一样的男子了,携带着一只七岁的拖油瓶,还想自由?那得再加持两对翅膀。
这个事实令人有点儿忧伤。
方牧吧嗒吧嗒地走到沙发边坐下,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问:“干什么呢?”
小孩儿有点受到惊吓,手指捻着衣角不吭声。
方牧揉了揉眉心,又打了大大的哈欠,死狗一样地从沙发上艰难地起来,走到厨房,一边打开冰箱,一边头也不回地问:“饿了没?”
依旧没得到任何回应。
没在冰箱里找到任何果腹东西的方牧重新嘭一声关上冰箱门,回头看了小孩儿一眼,小孩儿衣服倒是没再滴水了,湿漉漉地贴在瘦骨嶙峋的身上,看得方牧皱眉,“把衣服脱了。”
他这回倒是听话,自己笨拙地卷着T恤下摆,即便被衣服裹住头也没吭气儿,硬是将衣服扯下来了,露出排骨一样的小身板,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围着方牧转。
方牧将湿衣服裹吧裹吧,胡乱地擦了擦他的身体,随手一扔,盖住一只正从沙发角爬过的蟑螂,再兜头扔给小孩儿一件自己的T恤,吩咐道,“穿上。”
说完也不再管他,捡起地上的不锈钢脸盆,走到水管下冲洗了一下,又接了半盆水,扔了条毛巾下去,招呼小孩儿过来。
衣服过大了,下摆几乎到小孩儿小腿,他正低头默默地扯着,听见方牧的声音,放下手,乖乖地走过来。
方牧绞了把毛巾,拎过猫仔一样细弱的小孩,刷墙似的在他脸上抹了一把,把小孩儿的鼻子都揉红了。
然后就着小孩儿的洗脸水,自己胡乱地擦了把脸,丢了毛巾,找出两包还没过期的方便面,往锅里倒了水,打开煤气灶。
小孩儿见方牧顾不上自己,默默地将被弄乱的刘海理顺。
小孩儿叫方措,从遗传基因上来说,跟方牧没有半毛钱关系。
方牧第一次见到方措,小孩儿坐在楼梯口,十根手指的指甲咬得秃秃的,几乎都不会说话。
方牧看着这身上没四两肉的小崽子,第一次,心里动了那么点传说中的恻隐之心。
锅里开始噗噗噗地冒泡,方牧收回漫不经心的思绪,将烟叼在嘴上,关了煤气灶。
先给小孩儿盛了一碗,将茶几上的报纸烟盒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随手一扫,扫出一小块空地,面碗啪的一搁,对小孩儿道,“快吃,吃完带你去买衣服。”
一大一小两个人,各自端着面碗,稀哩呼噜地吃完,完事将筷子面碗往水槽里一扔,抓了钥匙,领着方措出门。
他这地方是个老公寓,也不知道有多少年头了,斑驳墙壁上画个圈儿,里头住一个平头正脑的“拆”
字,如今里面除了方牧也就住了两户人家,一个是八十多岁的独身老太婆,方牧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也没见着有什么人来瞧她,这老太婆脾气古怪尖刻,从来不跟人来往,每次见着不修边幅游手好闲的方牧,跟看见社会不安定因素似的,必警惕地甩上门。
另一对是开早点铺子的夫妻,有一个体重严重超标的小胖墩儿子。
走出门,是噪音漫天尘土飞扬的工地。
方牧的悍马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一打开门,灰尘就纷纷扬扬往下落,方牧将小崽子拎进副座,系上安全带,自己坐上驾驶座,一脚轰下油门。
他也不知道养孩子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进了商场,没头没脑地转了半圈儿,最后打包了一打T恤,一打内裤和几条裤子,又在超市里配齐了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晚饭是洋快餐,方牧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好吃不好吃不知道什么时候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进食对他来说只是一项必要的维持生命的必要手段,一只汉堡,三口两口解决,吃完了也不晓得是什么味儿。
倒是对面的小孩儿,吃相相当凶残,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得好像在他的生命里只剩下吃这件事。
方牧看着专心进食的小崽子,扯了扯嘴角,嗤的笑了一声,神情中带着自己也没发现的愉悦。
点的东西没吃完,方牧要了个塑料袋打了包。
回到旧公寓,方牧先打发小孩儿去洗澡,自己捡了小崽子换下的衣服,往水盆里接了水,倒了洗衣粉,随手搓了搓,就拿到水管下冲,完了懒得拧干,晾在阳台上。
衣服啪嗒啪嗒往下滴着水,空气里飘着一股肥皂水的味道。
方牧点了根烟,怔怔地看着,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如同那湿衣服一样,软趴趴湿漉漉,没任何着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你想啊,戴绿帽子这么大的事情。你老爹会四处宣扬吗?并且给他戴绿帽子的,还是他亲儿子金雕听完便恍然大悟,他接着蒋木木的话便往下说。我老爹是想找到理由再发作?...
主角龙宇,身具断脉体质,却得家族的神秘传承,修为突飞猛进。天降妖墓,主角融合妖之血,连续断脉,走上半妖进化之途,从此一飞冲天,成就无上武皇妖皇的强者之路...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清穿多尔衮秀玉可餐作者园艺文案民国初年,满族闺秀富察秀玉如何也想不到,为了抢夺她的未婚夫,庶姐竟然如此设计于她!一朝落马,原以为凶多吉少,却不料穿越清初,成为多尔衮的福晋小玉儿。这这这这位可是祖宗!她额娘就姓爱新觉罗!清初宫廷,风云莫测,举步维艰,原...
与蓝颜同穿古代,只为寻找一颗失落的珠子。却怎奈千年缘识,不知情起。今生情惆,几许痴缠。纵持一颗玲珑眼,看不穿,一世情缘。他说许你凤冠霞帔,三千荣宠,可愿留否?他说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抛弃一切包括你!缘起缘灭,缘浓缘淡,话不完情思纤纤,剪不断扰绪连绵。...
前世为了心爱的男人她愿意付出所有,却落得个至亲陷害百鬼吞噬的下场。重生十三岁,千金强势归来,继豪门恩怨,踩渣男渣女,斗极品小人,收千妖百鬼那些妄想铲除她取而代之的人,她会用事实证明,谁才是阴阳两界第一女鬼探!友情提示①男强女强,宠溺无限,结局一对一。②本文作者已写两本完结文,坑品有保障。③新浪微博(幻想家九猎)欢迎关注哦收藏最乖!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一觉醒来,原本的黑眼睛变成了蓝眼睛。穿越版玛丽表示很崩溃,因为她对四个字以上的名字充满了敬畏之情,所以她对英国不熟,但坑爹的就是她现在处于19世纪初期的英国!伊丽莎白玛丽,你怎么了?宾利先生邀请我们去参加舞会,你不高兴吗?玛丽微笑亲爱的,我没事,我只是高兴得说不出话来而已。※温馨轻松向,拆官配穿越版女主不知道剧情,但这不妨碍因为她而出现的蝴蝶效应※人名的翻译上有时候我会选择自己比较喜欢的字眼,所以可能会有点出入,但不会影响阅读,请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看名著类题材的姑娘有不少是考据党,对原著怎么理解本来就很容易各执一词,你们吵赢了作者也不会给发奖金,该怎么写还是怎么写。所以考据相关的评论,作者都会看,但一律不回复。本文将于本周五(6月27日)入V,届时会有三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秋水专栏求包养戳下图穿越↓↓↓成为了红楼梦中四大家族中的姑娘,而且还是史太君的女儿,贾敏表示压力山大。但身为穿越人士,随遇而安是必备素质,剧情君是必备金手指,于是什么早逝,什么林妹妹以泪还情之类的可以省省了。贾敏表示穿越的人生必须彪悍不解释!说好的忠犬呢作者红姜花莎琳有个人生目标,那就是在不坑蒙拐骗的前提下,睡得饱穿得暖,还得顿顿有鸡腿吃。所以她决定骗完这些傻子们,甩了脑残师父跑路走人。但是谁知道,她一个假女巫,真的把传说中的第一战士召唤了出来?而且说好的忠良仁义气盖世的英雄呢!这个动不动喊打喊杀的大凶神是谁啊!莎琳Σ゜ロ゜等等汉子,你画风不对啊你造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