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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虎的事情终于落下帷幕,此后,萧记食肆的日常经营再次回归到往昔那热闹非凡、门庭若市的状态。
店里的生意一如既往地红火,客人们络绎不绝,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自从摆脱了张虎带来的困扰后,金蝶整个人都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般,心情愈发舒畅愉悦。
俗语说的好,心宽体胖。
如今没了那些烦心事的牵绊,金姐原本清瘦的面庞开始渐渐变得圆润起来,脸色也越发红润有光泽,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
不仅如此,她的性格也比以往更为开朗大方,对待客人总是笑脸相迎,热情周到。
与此同时,芳儿在这段时间里也悄然发生着变化。
或许是因为生活安稳、心情愉快,再加上饮食规律且营养充足,芳儿的个头明显长高了不少,身材也略微长胖了些许,但却显得更加可爱。
在张虎死后,又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林萧赏冬院中的六颗玉米苗也是成功结出了一个个玉米棒子,每颗都有两个玉米棒子,经过一段时间,玉米棒子上的玉米也是变得坚硬干燥起来。
林萧见状,也是将一个个玉米棒子全部掰了下来,并且将玉米粒从棒子上面剥下来。
“狗蛋!
将这些玉米的根须全部挖出来!”
林萧剥着玉米粒吩咐道。
“好的!
公子!”
于是狗蛋拿着铲子在赏冬院的地里面挖着根须,这些根须扎根比较深,因此也是耗费了狗蛋许多时间。
花费了三天的时间将玉米棒子全部剥开,林萧也是得到了一斤的玉米种子。
对于这个产量,狗蛋十分震惊,毕竟这也太高产了一些,仅仅只是六颗玉米杆子就能结出一斤的玉米。
在古代一亩地也就能够产稻米一两石左右的产量,如果能够种上玉米的话,一亩地应该可以达到三四石左右的产量。
“产量还行,就是种子太少了一些,本公子手中的这一斤玉米粒只能作为种子,要不然的话就吃吃看了!”
林萧惋惜道。
手中的一斤玉米种子也只够种一亩地,要不然在玉米棒子正嫩的时候,他就摘一个吃了,来到古代对于这玉米也是十分想念。
“只是,如今这赏冬院内的土地肯定是种不完这些玉米的,最多也就种三分地,看来还需要找一块地种这些玉米。”
林萧思索道。
如今才正七月初的样子,此时种下的话还能够在秋季的时候再收一次玉米,到时候自己就能尝尝这玉米的味道了。
就是这地,对于林萧来说却有些难,虽然林家是蓝田县最大的地主,拥有着最多的土地,但是并不意味着林萧有直接使用权,更何况自己的大伯林山还管着全部的田地。
一想到林山,林萧也想起了前身的父亲林风,听说是去了蜀地那边,那边的粮价比较高,于是便带着自家的粮队前往了蜀地做生意去了。
“也不知道大伯会不会同意自己的请求?”
林萧心想道,毕竟玉米在黎朝还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还没有从海外传播过来,面对一个陌生的农作物,不知道林山的接受度高不高。
“算了,还是直接找大伯商量商量吧,要不然在这里空想,也只是无用而已!”
林萧想到这里,便找了一个布包装了一些玉米粒,便前往了赏夏院当中。
只是此时林山并没有在院子当中,因此他也就问了一下自己的大伯母孟姜。
“大伯母好!”
“原来是萧儿呀!
不知道有何事?”
孟姜坐在主位上,面色温和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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