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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沈慕华就费思量了。
依着眼下的情形,拉斐尔带着他的常备军就能彻底击败甚至全歼车臣骑兵了,自己在返身杀回去实在没有必要。
何况,在刚才穿过车臣骑兵大队时,自己的部下损伤轻微。
要不要继续向前攻击?
一时,他竟犹豫起来。
不过,已经由不得他犹豫了。
对面的切尔克斯人手里显然是有望远镜的,他们已经见到了刚才的战况,此时他们若是还抱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肯定会给己方的战况带来极大的不利的。
虽然“亚美尼亚人”
显然占了上风,但他们终归有损失吧,何况又拼杀了一场,耗费了一些精力,此时再作壁上观,等到敌人精力恢复,那就是自己的灭顶之灾!
于是,他们冲了过来!
一刹那,沈慕华的脑海里浮现出两个选择。
一是不理会对面的,自己抽身离开战场慢慢装填。
二是上前迎战。
最终,他还是选择了主动迎战。
土尔扈特人之所以能够在里海之滨立足百年,凭借的也是强悍的骑战功夫,特别是在对冲时的双手持刀功夫,沈慕华的手下大部分都是土尔扈特人,从小习练的也是这个技艺。
而对于沈慕华自己来说,他是武生的后代,本就有一些武艺,土尔扈特人的骑战技艺他也很熟悉,从小也在习练,若不是被乞塔德中断了两年时间,他也是一个骑战的高手!
何况,最近半年,乞塔德又让他们见双刀流恢复了。
“冲!”
一想到这里,沈慕华还是大喊一声,带着部队冲了上去。
虽然都是双手持刀,但如果对上的是步军,握刀的方法又不同,那时双手都是反握着刀柄,就好像自身生了两个翅膀一样,用的就是利用马匹的冲击力顺势“收割”
步军姓名的法子。
但若是遇到敌人骑兵,就不同了。
此时,左手的马刀就会用来格挡,间或击杀,右手的马刀则主要用来拼杀,而对面的切尔克斯骑兵已经完全融入了哥萨克骑战的方式,都是单手拼杀。
说时迟那时快,双方很快就撞上了!
对于特鲁琴骑兵来说,他们使用的并不是土尔扈特人惯用的弯刀,那种骑刀最适宜收割步军的性命,以及在骑战时能方便地用刀背磕飞对方的兵器而不容易折断。
有时候还能利用刀背的弧度钩住敌人的长兵器。
但特鲁琴的马刀是借用了哥萨克的恰西克马刀和大清骑刀之长,有着清军马刀一样的护手,但刀身却是恰西克式的,每把也只有一斤半重,与恰西克相比,攻击力相若,但防护力却更胜一筹!
土尔扈特人是天生的骑兵,他们无论是孩童还是大人,上了战场,体内那股原始的血液会让他们很快进入疯狂状态,再加上乞塔德的训练,真实实力早就在喇什的怯薛军之上了。
而喇什的怯薛军,是沙俄帝国最忌惮的一支骑兵力量。
甫一碰上切尔克斯人的骑兵,他们一开始还是抱着严阵以待的心思的,但双刀在手,刚一接触后立时就体会到己方的强大无匹。
“咯啦啦”
这一次,沈慕华将三百只训练了半年的基督徒骑兵放在最后,自己带着六百多骑冲在最前面,霎时就冲入了敌阵!
一阵兵器碰撞的声音大响之后,沈慕华神色一振!
他这六百多骑再次完美地越过了切尔克斯骑兵!
又是一次穿越,虽然花费的时间比刚才长了许多,但依旧横穿过来了!
在这次穿越中,由于多了一只手的马刀用来格挡,他们已经训练了两年多的单手马刀劈刺技术就得到了充分的施展,乞塔德训练骑兵的骑砍之术也没有别的,无非是加强手臂的力量、耐力以及对着移动目标劈砍的准确性练习。
别小看这种练习,若是光凭天赋,以及自顾自的训练,显然是不会达到较高的水平的,就好像后世的武林高手一碰到真正的拳击手就会就会歇菜一样。
不过,这毕竟是十八世纪的骑兵,并非更早一些时候的,想要利用手中的马刀一下就将敌人大量杀伤是不可能的。
依着沈慕华的估计,“我这一次越过地方大阵时,一路上至少碰到了十骑,大部都交错而过,杀死了一人,杀伤了三人,我虽然不是纯正的土尔扈特人,但长期习练武艺,与他们中间的精锐差不多了”
“也就是说,在经过这一次的穿阵之后,能够给敌人带来的杀伤最多半成,若是加上杀伤,最多一成”
于是,他又带着队伍返身杀了回去。
直面冷兵器的战斗是残酷的,战斗持续了很长时间,待到天色将晚时分,沈
慕华与拉斐尔才将最后一股敌骑彻底歼灭。
但派蒂哥斯卡城的战斗仍在继续,一想到破城之后敌人可能带来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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