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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权至龙圈住她的双臂更用力了,头也更靠近过来,抱怨道:“你嫌弃我!”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权至龙一点没松开,就算金别夏嫌弃他也要抱,就蹭她一身汗。
金别夏:……
只感觉权至龙越来越不要脸了。
大概是觉得俩人要结婚了,就越来越无所顾忌了,只把自己的各种状态全都展现给金别夏看。
——总结为恃宠而骄。
“啊一……”
权至龙差点被吓死了,他刚刚腾空了。
结果发现是,女朋友把他背起来了,吓得他又搂紧了金别夏的脖子。
旁边路过的工作人员,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笑了,然后假装没看见地路过,到远处才放声大笑、讨论起来。
权至龙被笑的脸都红了,只把自己埋在金别夏背上,更像是小媳妇一枚了。
金别夏把权至龙放在沙发上,才走向电饭煲,准备给权至龙盛一碗。
“我很轻吗?夏天你怎么一下就背起来了?”
权至龙现在才想起来问。
“反正不重,”
金别夏把碗递给权至龙,“而且我每天都有力量训练。”
权至龙嘟嘟囔囔:“那我也是个男人啊…”
“什么?”
金别夏没听清,主要是权至龙声音太小了。
“没什么!”
权至龙不承认刚刚说了什么,“我说汤真好喝!”
说完,小心地喝了一口,然后就被烫的皱起眉头。
把碗放在桌子上让它冷一冷,权至龙趁这个时候拿过毛巾开始擦汗,还试图让金别夏给他擦,然后又被冷漠拒绝了。
“你还要吗?不要的就给大家分了。”
金别夏看着喝的开心的权至龙,心里想着,要不下次再带个电饭煲?还可以双开,做个饭什么的。
“不要了…”
权至龙摇摇头,其实他在压力大的时候就没什么胃口。
刚开始,也是给女朋友面子。
毕竟,金别夏那么辛苦地给他做饭,但现在也习惯演唱会后来一碗汤了,确实对身体挺好的,而且金别夏的厨艺很好。
权至龙一说不要,旁边的工作人员就已经自觉地拿着碗来了。
很明显,这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不过金别夏每次做的只是一锅,不是太多。
剩下的也不够所有工作人员分,后来大家自己私下讨论分了组,轮流来喝。
因为,他们也喜欢金别夏的好厨艺。
不过,大家也不敢跟权至龙抢,毕竟这是金别夏专门给权至龙做的。
他的那一份外多的,大家才来尝尝,越喝越感觉金别夏怎么那么完美,她们都想娶回家了。
不过也就是想想,金别夏的能力也不只是在这上面。
甚至做饭还只是为了权至龙,别的时候都不太会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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