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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南宫胜
“谢谢前辈授识,晚辈感激不尽,在此,晚辈当三叩首以谢前辈大恩大德!”
缓缓的听完黑衣人人将所有的一切慢慢讲述完毕,玄月极为感激的再次拜谢。
这些知识根本不是那些茶楼酒馆可以打探出来的,而且此人与师兄迪亚斯更是断代至交,关系从他对自己如此无私讲述就可以看出,迪亚斯与他的关系必然有着极为密切的交往,虽然不曾听到迪亚斯讲述过这些事情,但是其中因果,玄月不会去追问,因为每个人都有着他自己大秘密,这是任何人都不应该,也不能去刨根问底的。
“好了,与你谈论这么多,已经耗费了不少时间,你此去边境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唯一的危险便是国内为了悬赏而来的杀手,但是依靠你那神奇的易容术,应该可以轻松躲过,但是在边境要塞凡尔登要塞,你需要谨慎,如果不能混过去,希望你绕城而行,最多也就是浪费三五日的时间,万万不可率性而为的擅闯要塞。”
知道时间不多,黑衣人则一再叮嘱道。
“晚辈谨记!”
玄月点头称是。
“这是十万两黄金的金票,此去大秦国路途遥远,你身上的金票或许有些,但是根本不会够用,而舟船行驶的价码更是远远高出路费,这些钱你且拿住,到时候也好有所准备。”
黑衣人顺手从怀中拿出一沓金票,是一百张一千两的大通钱庄的金票。
“这,我如何能够承受。”
看到如此巨大的一笔金钱,玄月实在有些吃不住,毕竟他早已不是愣愣无知的少年,这十万两的金票足够一个常人十辈子的花销还有剩余。
“拿着,就当我借给你的路费,记住,你要好好的活着!
有朝一日将这笔钱还给我,还给我苏东豪!”
黑衣人说出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将手中的金票塞给了玄月,然后纵身离去,丝毫不带留恋。
看着渐渐远去的背影,玄月的目光如同炙炎一般燃烧,坚定的说“苏东豪前辈放心,晚辈必将到达大秦国,学得一身绝艺,当我再次踏上这一片土地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的步伐!
不能忤逆我的意志,不能侮辱我的亲友!
否则,只有死才能洗刷一切!”
随后玄月将汗血马拉到丛林之中,用黑褐色的粘土以及绿色的草液将汗血马整个上下装扮了一遍,随后由从随身携带的小包中拿出了一张黄色的面膜贴在脸上,仅仅不到半刻钟的时间,玄月整个人就变成一个黄脸的中年大汉,神色显得无比威武。
而随后用贴身的青耀剑将头上的披肩长发削落,仅仅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变成了一个板板的寸头,配合着那黄脸刚毅的神情,更加展现出一股男人的气概,若果说以前的玄月是一个奶油小生,虽然武功不错,但是始终脱离不了那幼稚的气质和有些文弱的样子,毕竟一个十七岁的人,再如何的经历,再如何的成长,也不可能像四十岁的中年人那样威武雄壮,附带着强烈的男人气质。
玄月的易容并不是什么高深的能力,只是属于江湖把戏的方法,这种情况对于那些深山潜修的人或许能够瞒过,但是对于常在江湖上飘荡的人来说,只需要一眼,便能够识破玄月的伪装,毕竟人始终是人,即便再如何的伪装他也不可能脱离自我。
而玄月前世本事就是一个属于渣男的人,手无搏鸡之力,若不是被义父领上山照顾有加,恐怕早已饥饿而死。
而这一世刚刚出现的玄月仅仅是一个十岁有余的孩童,经过五六年的发育成长以及军旅生涯,虽然使得他急速变换成熟起来,可是始终无法脱离本身的渊源,对于经验老道的江湖人士来说,不用看你的面目仅仅通过走路的方式,行进的方法,以及谈吐的语气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分析出你的年龄,身份,以及种种其他。
这些,玄月并不知道,所以他将要面对的可能不是那些更为强大的敌人,而是更为狡诈多变的对手。
万两黄金,即便是江湖大派也是一笔极为不菲的收入!
换好行装的玄月没有再继续逗留,而是直接纵马而行,汗血马的速度丝毫没有愧对那绝世神驹的称号,那风驰电逝的感觉,让玄月都无法相信,这种速度即便是自己后天巅峰境界全力奔跑,恐怕也难以及其十分之一!
而刚刚脱笼而出的汗血马更是兴奋不已,被关在那个巨大的铁笼中已经有足足三年,三年来,每一天的生活虽然无忧无虑,但是对于动物来说,尤其是这种已经通灵的动物来说,失去自由是比死亡更为可怕的事情。
而之所以不愿意死去,也是因为自己被抓,要知道当初自己突然有所领悟,一道惊雷从天而降,劈在了自己的身上,虽然被惊雷劈中,但是浑身只是痛麻难以忍受,可是经过那一道惊雷之后,自己便开启了灵智。
而因为惊雷的麻痹,自己被那一伙人抓获,并且常年在食物中放入麻药,并且剂量一次比一次沉重,使得自己一直无法发挥实力。
否则别说是那个小小的玄钢铁笼,便是那万斤城门,自己能够一马蹄踹开!
知道自己遇上眼前的这个主人,他身上散发出一股吸引自己的气息,而那便是从他手中传来的灵气,可以直接被自己吸收的灵气,不但精纯无比,没有丝毫杂质,更是因为这种灵气可以解除全身麻痹的影响,而随着不断的吸收,全身的麻药已经完全消除,畅快飞腾的神驹更是如影似电一般闪过,一般人的眼中身重连是什么都无法分清!
在玄月的眼中,只感觉两耳风声呼啸而过,就如同坐上了飞速下降的过山车一般,让人无比的欢畅难言。
三天,仅仅只用了三天的时间,还是每日清晨与下午赶路,其他时候都在隐藏休息,可是即便是如此,也仅仅只用了三天便来到了自己离开月余的城池,凡尔赛城。
望着这个巨大的城池,玄月始终是难以平下心中的怨气,若不是司徒烈独断专心好大喜功,要不是他自作主张,自己与迪亚斯如何能够落到这样的田地,虽然主事者已经被杀了,但是攻下这座城市的人却依然存在。
南宫霸,一个月天公国被称作为军神的人,一个传奇的将领,一个损失了八十万军队而面不改色毫不退缩的统帅,依靠那出色的指挥以及高超谋略,硬生生的将这一个西北十大要塞之一的城市拿下!
而且是以少胜多的拿下,因为这一件事情,他的名望更是在国内如同坐火箭一样攀升,甚至有人将他与月天公国国王相提并论。
当然这么说的人肯定都是别有用心的人,但是对于国王来说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有人威胁到了他的地位,威胁到了他的统治,为此,刚刚打完胜仗应该搬师回朝的南宫霸大军,被国王的一道命令指派在了这里,驻守凡尔登要塞,而且没有所期限。
如果国内没有变化,这可能将是南宫霸永远驻守的地方,直至他老死在此,想要离开这里,除非他解甲归田或者,叛国。
“
而作为南宫霸的长子,一直被称为超级天才的南宫胜此时此刻却极为的沉寂,自从得知玄月没有死之后,他便每日疯狂的练剑,而且不断的央求父亲替他寻找剑术高超和实力强大的对手,而且每一次都是进行生死搏斗。
在巨大的利益以及威胁之下,国内外都被邀请了诸多高手,而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战斗,南宫胜的战斗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在这个先天境界中,他已经完全的立于不败之地!
与玄月交手的时候不同,此刻他的手中使用的不再是剑,而是刀,从他父亲南宫霸身上学来的刀。
也许是以前走入了误区,也去是厚积薄发,总而言之,弃剑从刀的南宫胜实力如同坐火箭一样急速提升。
从开始练刀,直到现在刀法大成步入高手级别,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这种事情如果告诉外人,恐怕任何人都无法相信。
而南宫胜手中拿着的更是他父亲从国家宝库中用自己的军功换到的一把宝刀,赤血红炎刀!
是一并真真正正的玄兵!
不是次玄月,也不是什么低级玄兵,是一把货真价实的中级玄兵,整体长六尺,宽一尺有余的厚背刀。
整体采用火山岩石炼制,经过九九八十一天精敲妙打,每一日每一日的重复锤炼,最后使用一级妖兽赤血怪的鲜血遂刀,最终打造而成的一柄中级玄兵,这把刀如果拿到各门宗派中,也是二魄长老级别才能够使用的东西。
而身在庭院之中,南宫胜使用的则不是这把玄兵,毕竟玄兵的威力太过于强大,常人的武器别说是与之硬撞,便是擦碰一下就会被其砍成几节,所以此刻南宫胜使用的是一把寻常的刀。
但是即便是一把寻常的刀,在他的手中也武动的虎虎生风,其威势也极为震撼,与他相对的更是六名已经步入先天巅峰的高手,六人武器或刀或剑,或枪或棍,配合虽然不是十分精妙,但是却打得极为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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