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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润书离京剿匪的数月里,京城繁华如旧。
林烟忙着打点天南地北的生意,日程排得满当,稍微得了点闲,也不够她想起故人的。
这日商会来了队西域胡商,携了香料、良马与稀罕器皿,引得众人围看。
商会会长叶秋翰特地遣了人来请林烟过去。
林烟本是冲着新到的汗血宝马去的,目光扫过一圈,却落在了胡商腰间形制古怪的竹筒上。
里头好像是一把弩?
那是他们新式的武器?竟然放在竹筒中么?
林烟有意走近些,多看两眼,好回去把图纸画出来让工匠研究。
领头的大胡子见她盯着武器看,脸色登时沉了,用一口半生不熟的官话开口道:“离远些,会死人。”
林烟笑了一声,低低致歉,又解释说大邑的弓弩制造也做的很好,所以她见了这与众不同的物件,才起了些兴致。
“你们大邑的弓弩,连我们的盾甲都打不破。”
大胡子轻蔑道:“你们的盾甲,我便是拿我们的钝器,都能轻易砸穿。”
“是吗?”
林烟脸上依旧保持着笑容,心头却沉了一沉。
寻常胡商,怎会知道大邑军备的底细?除非亲眼见过,甚至……亲手试过。
“别看了,”
大胡子拍了拍自己的腰:“这些不卖,只做生意。”
又挑衅地看向她:“香料和马匹买吗?不买的话还请离开。
我只同识货的大邑子民做生意。”
林烟笑意不变,最后从他的队伍里,选了个最不起眼的胡商。
那人看起来十分矮小,人也畏畏缩缩的,被所有胡商排挤在角落里。
但……他手中的马,倒真正称得上是“汗血宝马”
四个字。
林烟花了八百两,买下了这匹油光水滑的骏马。
那胡商眼睛都亮了,连声道谢完,又再三用大邑话保证,这绝对是一匹通人性的好马。
还附送了她一截短哨和一包乱七八糟的菜种子。
“这哨子……”
“琥珀只听主人和哨声的安排,他能清晰辨认自己的主人,同时能知道主人在想什么……哨子是为了方便你培训他,等后面你养熟了,就不用哨子使唤了。”
林烟没想过要一匹马来使唤做什么,她无所谓地笑了笑:“希望是吧。”
大胡子见状,有些咬牙切齿道:“喂!
你买他的马,小心八百两打水漂。”
八百两太多了,已经可以买下他们这场大多的物件了。
气急败坏而眼红,也正常。
但林烟本也就是争口气,膈应一下他。
“八百两而已。”
她朝他眨了眨眼:“丢的起。”
林烟随口应付了两句,便同叶秋翰打了声招呼说要离开。
还没等走几步,府里的小厮跌跌撞撞冲了过来,喘着气道:“东家!
府上来了好多官兵,抬了几十箱银子,说是……朝廷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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