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在停放尸体的木板床旁,一个全身裹在紧身黑衣里的身影,正俯身靠近尸体。
手中握着一个打开塞子的小瓶,似乎正要将瓶中之物倾倒下去!
听到破门巨响,那黑影显然吃了一惊,动作猛然一顿,霍然抬头!
借着门口透入的微光和气窗的月光,林之一看得分明。
此人脸上蒙着黑巾,只露出一双精光闪烁的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怒与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手中那个小瓶,在昏暗光线下泛着一种诡异的淡绿色荧光。
毁尸灭迹!
这个念头如同闪电般划过林之一的脑海。
根本无需言语,对方的举动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要毁掉这具尸体,或者说,毁掉尸体里的某样东西!
“找死!”
林之一从牙缝里冷冷挤出两个字,声音不大,却冰寒刺骨。
话音未落,人已化作一道疾影,挟着凛冽剑风,直扑黑衣人!
黑衣人见林之一来势如此凶猛,且一言不发直接动手,心知今晚事已难成。
眼中厉色一闪,非但没有后退,反而将手中药瓶往怀里一揣。
空出的右手在腰间一抹,一道乌光骤然亮起,竟是一柄造型奇特略带弧度的短刃,刃身黝黑,毫不反光,显然淬有剧毒或是特殊材质打造。
“铛——!
!
!”
刺耳的金铁交鸣声在空旷的义庄内炸响,震得人耳膜发疼,灰尘从房梁上扑簌簌落下。
暗银色长剑与乌黑短刃狠狠撞击在一起!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林之一这一剑是含怒而发,势大力沉,角度刁钻,直取黑衣人持瓶的左手手腕,意图先废其行动,夺下证物。
黑衣人格挡的姿势有些仓促,短刃上传来的巨力让他手臂一麻,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向后滑退半步,靴底在布满灰尘的地面上犁出两道清晰的痕迹。
但他下盘极稳,后退的同时,左手已将药瓶塞好迅速收入怀中,右手短刃顺势一撩,划向林之一持剑的手腕。
变招迅捷狠辣,显然实战经验丰富,并非庸手。
林之一冷哼一声,手腕一抖,暗银长剑如同有了生命般,剑身一颤,精准无比地磕在短刃侧面,将其荡开。
同时左掌悄无声息地拍出,掌风凌厉,直击黑衣人胸口空门。
黑衣人似乎没料到林之一剑法精妙的同时,掌上功夫也如此了得,仓促间只得收回短刃横在胸前格挡。
“砰!”
肉掌与短刃刀背相击,发出一声闷响。
黑衣人只觉得一股阴柔却沛然难挡的力道透过短刃传来,胸口一阵气血翻腾。
忍不住又退了一步,背脊撞在了身后的停尸木板上,发出“咚”
的一声闷响。
两人交手快如闪电,兔起鹘落间已交换数招,劲风激荡,将义庄内积年的灰尘和腐朽气息搅动得四处飞扬。
停放在旁的几具薄皮棺材被气劲波及,发出轻微的摇晃声,在这环境里显得格外瘆人。
黑衣人背靠木板,心中骇然。
他接到的命令是伺机毁掉尸体内的“东西”
,本以为对付一个边陲小县的仵作和可能松懈的守卫,手到擒来。
万万没想到会撞上如此硬茬子。
这女子的剑法、掌力、身法,无一不是上乘,更可怕的是那股一往无前锐利无比的气势。
仿佛她手中握着的不是剑,而是一道能斩开一切阻碍的雷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欢脱甜文,1V1,篇幅不长,努力日更!内容标签甜文天作之合情有独钟欢喜冤家搜索关键字主角长乐公主,林如初┃配角┃其它...
奸角作者尘夜关键字柳恒澈 周远志 娱乐圈年下美攻丑受,娱乐圈文,一个过气偶像明星和一个群众演员的故事color奸角上柳恒澈这辈子都披着完美的表象在做事,从曾经的一线男主角到现在半紫不红的过气演员,花费整整六年却几乎可说一事无成,可就像着了魔一般,无法从这个圈子抽身出去。一次拍片让他认识了周远志,那是个个性平凡长相反派的男人,却让柳恒澈见识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演技──绝绝对对让人印象深刻的反派人物!一个看着是...
萌妹迪奥,我喜欢你!迪奥我不是人。萌妹这有什么,我也不是人。时光飞跃,迪奥站在巅峰之顶眺望四周,稍许他袄然回首,顿悟一生所做。高举双臂站于巅峰之上高喊。为什么,喜欢我的妹子。都不是人!不是人是人人这是肥音你懂吗?...
新文,异世之万妖之主打工记,和这篇一样同为灵异文,喜欢的收藏一下楚睿姌帝都楚家弃子,死于出租屋内,死后无人问津,在天际间飘荡,在此期间被阎王令碰瓷,阎王令让他复活,但代价是当地府主人。他贸然同意,死而复生,就此在阳世间开启了,阎王之旅。白天开拓商业帝国,晚上判决世间百态。薄封疏,薄家家主,为人冷淡,做事规规矩矩家里以至于都以为他会孤独终老。某一天,一家人不小心碰见薄封疏和楚家弃子卿卿我我,他们惊讶的眼珠子都能掉出来。世人都知楚家亲自抛弃了荣耀,却不知这荣耀万人瞩目。当阎王遇见科学,会发生什么样对我物理碰撞标签现代小阎王,牧童年,爽文,金手指,主受,打脸...
关于火影秽土转生清除者他本是金牌替身,意外死亡后穿越到火影世界,他变成了她,还被迫绑定白月光替身系统。什么他是卡卡西他妈?哒咩!...
互攻,互攻朱丘生是这世界上最高的山朱峰,我根本翻不过。朱丘生是我的小学同学,一次行侠仗义把我从枯井里救起来,从此被我赖上了。后来他给我一个家,成了我的爹,我家长,我哥哥和我的心头肉。但其实,最适合形容我们俩的,还是烟酒。让人上瘾的嗜好品,离了日子就不能过。我人菜瘾大,我哥是我一沾就醉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