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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对修士充满了敬畏。
哪怕对刚刚脱离了凡人的身份,还没能初窥修炼门径的修士学徒也是如此。
侯三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哪个凡人敢像林越这样,还没有开始修炼就敢口出狂言,声称不将方圆数百里内的一方霸主放在眼里的人。
虎大王都不配当林越的师父?
侯三叔这回倒是听明白了,却是听得胆战心惊,他赶忙伸手捂住林越的嘴巴,急道:“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可千万别在说这样的话了,我听着心脏都要吓停跳了!”
他一双眼睛东张西望,深怕虎大王长着顺风耳,远在百里之外的谷阳县都能听到他们现在的对话。
凡人敢对妖修不敬,那可是重罪、乃至死罪!
七天前林越为何会遭此横祸?
他只是带着芸娘去卖草药,什么违法的事情都没做。
反而是那姓邱的妖修看中了芸娘,就来了个强抢民女,要纳她为妾。
林越不答应,邱公子便直接施展本命摄魂法术,让他只能回家等死!
这摄魂法术在七天内吞噬了原来那个林越的三魂七魄,使其身死魂灭。
而即便林越死了,过几天邱公子还要亲自上门来,带走芸娘,去做他的第三十六房小妾!
没有人不觉得林越倒霉,很多人觉得林越当时就应该乖乖把芸娘献给邱公子,这样既能免去灾祸,兴许还能讨好邱公子。
总好过以卵击石,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还丝毫不能改变芸娘的命运。
但也没有人敢认为邱公子的行为是错的,即便心里这样想,口上也绝不敢这样说。
盖因俗世的法律只是修士统治人类的工具,它只对凡人有约束力,根本管不了修士的行为!
在这妖国,妖修对凡人拥有无限的权力。
在修士面前,凡人连性命都不是属于自己的。
若是妖修要你的命,你就只能乖乖做待宰羔羊!
妖修大多走的是强化体魄、锻炼筋骨的路子,新鲜的血食能够让他们的修炼事半功倍。
这些“新鲜血食”
可不仅限于牲口家禽,或者山林猛兽,其中效果最好、且最常见的血食就是——人!
妖修是吃人,这是天经地义!
修士修炼需要童男童女或者青壮血食、又或者处子元阴,自有官府派遣差役捉拿符合条件的人去进献给修士。
谁要是被捉去了,家里人只能自认倒霉。
凡人自生下来后就面对着三重负担:赋税、徭役,还有血贡!
捐出的人命便是血贡!
所以凡人既极其畏惧妖修,同时又迫切想要成为妖修。
因为谁都想做猎人,而不是猎物。
所以人人争当妖魔,获取吃人的权利!
这个世道就是如此残酷血腥。
林越的敌人就是这个吃人的世道。
他很清楚凡人们对妖修的畏惧。
他心里苦笑,没有实力,说出来的大实话都没人信。
虎大王一个结丹期的修士,修炼功法能好到哪里去?
而林越生前纵横万古,曾与这天地间最强大的修士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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