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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一个人走在古北京的大街上了,这个自古来就最悲壮,经历过最多残酷战争的首都,在林天雨上学时的课本上,既使和平时期,对于普通平民来说,也是个很痛若的地方,就像古语所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什么时候也是一样的。
可是现在所见的,却完全不同,这并不是因为这个地方有多富裕,林平之自幼出生,长大的福州,是南方商业都市,此地虽是帝都,也不过城市要大的多而已,并不更为富庶,然而现在却能清晰的对比出来,在福州那边的人们,极少有快乐的。
但在这北京城中,却完全不同,真是到处都有欢声笑语,人人脸上都有笑容,那是从心底里发出的笑,真正的满足与幸福,不用问更多,只看这种笑容,就知道这儿的人是如何生活的了,二十一世纪的林天雨曾经走遍世界,也极少见到这样的地方。
忽然,这让他想起了一个词,“世外桃源”
,是了,这个在战火中挺立了千余年的古都,竟是真正的桃源仙境,真是想不到。
可这世外桃源,却还是有些另人不快,就像太阳中也有黑斑一样,这样的地方却有着自古就有职业,强盗,真正像古典小说中那种一切都完美无缺的桃源,也许根本不可能存在。
从正阳门转到朝阳门,从天坛转到地坛,这世界第一大城,并不像福州那般小巧玲珑,处处透着江南的韵味,在这儿就连普通的民宅,都处处显示着雄壮粗糙的气质,但现在的林平之却更喜欢这儿,这就像最奔放不羁的招式一般,大开大合,流畅自然。
“这小子到底在干什么啊?老是不出城,我们怎么抢啊?”
一个声音在不远处的人堆中悄悄响起,这却是盯稍的强盗,原来林平之非止武功难以从表面上看出,他的武学境界既高,就是内力深过他十倍的人,听力也未必赶的上他,说话之人,哪里想的到他会听的见。
却原来对方还在等着他出城?好滑稽的事,接着便听到另一人道:“就是,就是,我们这么辛苦,也不理解,支持,及配合我们的行动。”
“没关系,天已经要黑了,他总要住店的吧,夜黑风高,神不知鬼不觉的,割了他的脑袋,谁又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京城那么大,人那么多,死个把人,也不见得是多大事了。”
原来是这个打算啊,林平之暗道,这话还真没说错,天黑了是必须要住店的,而且小雪龙也不宜于就在医生那儿过夜,尤其是现在还有人在注意着自己,总还是要带在自己身边比较妥当的。
从医生那儿要回了自己的马,行至前门外路边的一家旅店,门上的牌子写着道“惠嘉客栈”
,却既是旅店,又是酒楼饭店。
帝都中的饭店确实不同寻常,虽然这地方还远非此地最大客栈,却已不在福州任何一家之下了,倘在福州也有这许多大客栈,那当初青城派也不用包下那么多店面,弄的满城风雨了。
进了这店大门,其时马身上已经没有缰绳马勒,并不是牵进门的,只是小雪龙乖觉的很,紧紧跟在他后面。
一进门,立时便有店伙笑脸相迎,脸上谄媚之意,但是见到自己父亲,也没这般脸色,这些却和城门口的战士们对他的友好完全是两回事了,店小二眼中所见的,只是个大财主而已,他们常年接待客人,眼力也不在强盗之下。
俗语云“只认衣冠不认人”
,虽然说起来有些丑陋,但现实中有时也无可奈何,通常衣衫褴褛之人,身上便掏不出银钱来。
林平之也不谦让,他本来就是大财主啊。
随即一名店小二过来笑道:“客官请至楼上雅座。”
“不必,这儿就很好了。”
随即在店中安坐,随口吩咐众人上些精致酒菜,一名店小二便上前想将小雪龙牵去店后马槽边,只是一伸手后却傻了眼,这马身上什么也没有,牵哪儿啊,总不能扯着马鬃牵走吧,再说了,这马怎么好像连马鬃也没有?
前几天林平之为了给小雪龙点穴,才将他全身毛发剃去,这时尚没多长时间,本来也没长出多少来,那店小二愣了几秒,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客官,你的马要怎么牵才能走啊。”
,这问题可以说相当唐突,只怕也从未有开店的问顾客这等问题,但现在事情摆在眼前,那是非问不可的。
“谁说我要牵走了。”
林平之笑道,这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他只好又解释道:“我的马就在这儿,不用把他弄到外面。”
,始终不知道别人会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对付他,不敢让小雪龙离开自己的视线,至于这么作有些欲盖弥彰,反而会让人注意,那也顾不得了。
也所以他不能上楼,现在的小雪龙,可真牵不上去了,而且这种事,又怎能在人前作呢,那可太特别了一点,他将要作的,已经骇人听闻了。
这?一时间让所有店伙们都傻掉了,但林平之已经吩咐将马食端到此处,这饭店大厅之中的桌子上,和他一起进餐。
说了几遍,众人才听明白他要作什么,但这种事当真是闻所未闻,世上几时有人坐在饭店之中和马一起,在一张桌上吃饭的,不管你是什么人,你手中是什么样的名马,那也要送到马应该待着的地方,就是再怎么贵重的马,马终究还是马,那也没有登上饭桌的道理,众人都不由的想要申辩几句,但林平之瞋目轻哼道:“嗯。”
,几个店小二便个个不自禁的打了个冷战。
没人多说什么,有两人已经依言将马食捧到桌上,但像这样毕竟不成体统,略过片刻,这客栈的店主跑到林平之面前,鼓起勇气,抖抖索索上前道:“这,这位,客官,这,这马,在这儿,总是......”
“总是什么?”
林平之随口问道,但对方又嚅嗫着答不上来,林平之笑了笑,递过去一张百俩的银票道:“我只在你们这儿住一夜,明天就走,如果影响了你们的生意,全算在我帐上,还有,如果你们侍候的好了,就不用算帐了,这张票子就归你们,不用找钱了。”
作为林天雨,他向来阔气惯了,虽然昨天才决定日后花钱要收敛一点,但毛病总是难一下子改的掉的,店中众人立时欢笑起来,要知普通店小二辛苦一个月的工资才不过七八钱银子。
这儿既是京师,有时也会有富贵之人赏钱,但寻常能有一二两便是豪客了,一次性得到近百俩的机会,岂是等闲能见的到的。
这银钱到手,少不得每个人都要有一点。
开店的人,有钱的便是大爷,他们又怎能与这般大方的客人计较,虽然这事是有些荒唐奇异,那又能如何。
正饮食间,却发觉店中人又多了些,跟屁虫追的真紧啊。
但这是很自然的事,本来这些人还有一点担心他只有面子,没有里子,这时但见随手赏人,出手都如此阔绰,有多少钱财那还用说。
吃完饭住店,要了几间空房,都不许住人,却要将小雪龙带进房里,这一夜,他还是要和小雪龙呆在一间屋中,放在自己身边,恰似在福威镖局中一样,这却是他已经愈发的不放心了,不想让小雪龙独自在外面。
这虽然也很特异,但有了吃饭时的经验,这店里的人也没谁觉得有什么太大的意外了。
小雪龙在他的身边,又像是猫似的趴了下来,林平之坐在床上,静静的调匀气息,心中盘算着对方要用什么样的手法来对付自己,照理说周围全是空房,有任何人接近,自己都会查觉,而且至今没见对方有任何武功稍强的人,再加还有马远行的安排,总不会出事吧,只要没有意外的话。
有些血腥的感觉,只觉得空气间有些异样,那是有人在杀人,而且不是在对付他,杀的只是酒店的一个店小二,难不成是想将整间店的人杀了灭口?白日里说死个把人,还当那意思仅仅是要把林平之一个人杀了就行了,现在看来不是那么打算的啊,这可作的好绝!
不,林平之心道,自己怎能这般袖手,刚想要移步......
丹田中跳出一股特异的气,不!
辟邪剑法!
辟邪剑法的内力,怎么在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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