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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夏天,水汽特别丰沛。
整整两个月,闵州一直笼罩在烟雨当中,下下停停,一整个夏季都不是很热。
沈君怡就在这朦胧的雨季中重又踏上了故土。
客轮缓缓地泊在了卫良港码头,那码头有一个长长的栈桥一直延伸到海里,客轮的悬梯便降落在了栈桥上。
是时,夕阳恰好照在海面上,整个栈桥上都像是镀上了一层金,而桥上的人便如在油画里一样,生动而鲜活。
跟在她身后的乐正凯怀里抱着孩子,小女孩大概五六岁大,两条羊角辫编成了麻花,一面紧紧抱着乐正凯的脖子,一面眼睛眨也不眨地追逐着人群,十分好奇。
前来接他们的是沈家的老管家荣叔,见着他们,眼睛里直泛泪花:“老爷知道你们要回来,盼了一早上了。”
荣叔这几年完全老了,头上的头发已经看不见一根黑的,君怡心里莫名一酸,一时之间倒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道:“都是我不孝,我爸爸……这些年还好吧?”
荣叔笑道:“老爷他很好呢,知道你们要回来,早两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
君怡走了整整八年,却是五年前才跟父亲通信的。
那时候初到国外,她万念俱灰,觉得人生了无生趣,一心求死。
但是乐正凯一直守在她身边,那时候乐正凯几乎不敢离开她半步,就连上厕所他都要在外面守着。
后来时间久了,人非草木,心里到底是生出了不忍,想想这么远的路,漂洋过海,他就这么抛下大好的前程陪着自己来了。
然而要是她就这么抛下他撒手去了,叫他情何以堪?乐正凯为她做这些从来不求回报,他为了她卑微到了尘埃里,唯一希望的便是她能够活下去。
若是她真的死了,叫他一个人在异国他乡又怎么能够活下去?
君怡离开家的时候身无分文,只有乐正凯带了几根金条过来,时日一久,也是坐吃山空。
等到君怡的情绪终于慢慢稳定下来,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拮据了,乐正凯原本准备跟着君怡学些洋文的,但是后来出了那样的事,这件事便中断了,到了现在他实在没有办法,便去街上华夏人开的餐馆里面打工。
但是打工实在是赚不了几个钱,不过乐正凯手脚麻利,又很勤快,很得老板喜欢,便给他另外介绍了几份零工。
从此,乐正凯就过上了东奔西走,赚钱养家的日子。
谁也不曾想到这个在异国街头扛着麻袋,在工厂里面拧着螺丝,在餐馆里面洗着盘子,在街头擦着皮鞋……的英俊男儿是昔日东方大国一个繁华都市里声威赫赫的帮派红棍。
一次次的欺凌、辱骂中,这个昔日意气风发、鲜衣怒马的少年终于渐渐磨去了棱角,昔日握马鞭的手也渐渐变得粗糙不堪。
但是不管在外面受了什么屈辱,只要回到他跟君怡租住的小屋子里,看见她还在点灯等着他,他心里的欢喜便无休止地扩散开来。
有时候人的愿望就是那样卑微,那样渺小,只要一点点温暖,只要她一个眼神,他便赴汤蹈火、甘之如饴。
直到有一次,乐正凯因为抢了本帮大胡子的生意,被人围堵在巷子里暴打。
他原本准备忍一忍就过去了,但是这些人看到他是华夏人,认为他好欺负,想要将他往死里打。
这才激起了乐正凯的血性,昔日飞鹰帮的双花红棍,在闵州可谓是无敌手的少年,岂是他们这些空有一把力气的小混混可以强行欺压的?很快这些人就被他打得失去了还手之力,不过乐正凯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留了他们一命。
他回去之后仍然不动声色,但是眼角上老大一块乌青却是没有办法掩去,他怕君怡看见,挨到了很晚才回家。
当晚君怡跟他说话,他也不敢抬头,只自己盛了一碗饭,就着君怡腌制地咸菜吃了,又默默地去将碗刷了。
这些日子,他们的钱不多,一直住着一室一厅的小屋子,那个室自然是君怡睡的,而乐正凯一直在小小的客厅里打地铺。
等到君怡进了屋子,他紧绷的脊背终于松懈下来,从兜里掏出顺路买回来的药,慢慢地将衣服脱了,自己够着往背上擦药。
那背上很多地方都破了,血渍黏在了衣服上,此时一拉扯又将伤口撕裂开来。
乐正凯用棉签沾了药往上面图,刚才还不觉得疼,药一擦上去,疼得他额上青筋直跳。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卧室的门突然开了。
乐正凯心头一慌,就想将衣服掩回去,但是君怡已经快步走了出来。
一把夺过他手上的棉签,沾了药就往他背上涂。
乐正凯疼得嘶嘶吸气:“你轻点儿……”
君怡赌气道:“你现在知道疼了,刚才的勇气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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