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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永恒之城。
这是欧洲一座写满斑驳历史和呢喃往事的古城,也许在人类历史上的地位仅次于传说中建城最早并且顶着无数光辉头衔的耶路撒冷,但是没有人会对她欧洲第一大城的名号有任何异议,哪怕是人烟辐辏商贸繁荣的爱琴明珠君士坦丁堡,东罗马皇帝只能承认君士坦丁堡是自己的陪都,而罗马才是每一个真正罗马人心中的圣地,基督徒向往的圣座所在,教皇驻跸的地方。
教皇霓下在罗马城外十五里的小镇同大部队会合,然后派出先头部队带着印有皇帝陛下和教皇霓下两位至尊宝玺的命令前去接管城市,其余人在小镇休整一天,沐浴更衣,擦亮铠甲喂饱马匹,准备第二天盛大的入城式。
皇帝陛下把它当作是炫耀自己帝国武功的游行表演,通过这样的方式激励帝**人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在满足他孩子一般浮华的虚荣心的同时警告那些不怀好意的阴谋国家,罗马过去是我们的,现在是我们的,将来也必将是我们的!
教皇霓下紧紧地抱着帝国的大腿,借着这个机会把身边亲克雷森蒂家族的势力连根一并拔除,任用听话的图斯库卢姆伯爵家族填补权力洗牌的空白,新任命的帝国官员既对皇帝陛下宣誓效忠也对教皇霓下的命令俯首帖耳,各地的主教区和修道院承担起越来越多的行政职能,同当地官绅勾结起来,加强了帝国对征服地区的统治,但是也造成了教权的逐渐滋长尾大不掉,年轻的教皇依旧是从与我的谈话中获得了灵感,虽然我只是稍稍给他展望了下后世教皇国呼风唤雨的基本情况。
每一个贵族都利用这个难得机会竭力打扮着自己,他们不惜低价卖掉在战场上拼命才获得的战利品,只为了能多扯一条鲜艳的红布裹在身上,以便让自己看上去光彩照人的洋气一点,说白了都是为了抹不开的贵族体面,他们永远不愿意承认别人比自己更富有更有风度。
贵族们急功近利的愚蠢做法可是乐坏了跟在大部队后面推销自己产品的商人们,甚至包括一些赶着自己破马车的小行脚商,贩卖的针头线脑也满足了那些没有什么钱又不愿意在人前掉价的小贵族的虚荣心。
被卖掉的战场上得来的盔甲武器虽然有一些损坏的地方,但是只要找个乡下小铁匠随便敲打敲打,就能够当作新的一样重新出售给闭塞封地的小贵族们,里外里好几倍的利润让这些脑满肠肥的商人们嘴角一直咧到后脑勺,纷纷派仆人给自己的合伙人或者供应商传信,就地收拢物资加急送来,我闭着眼睛都能想见那薄薄的羊皮纸片上写着些什么——此地人傻钱多速来!
我斜靠在帐篷外面经过自己改良的沙滩椅上,悠闲地喝着杯里劣质的蜂蜜酒享受着意大利逐渐变暖天气下慵懒的午后阳光,别提有多悠闲自得了。
说实话这种从米兰商人们那里买来的很便宜的蜂蜜酒杂质太多,看起来也似乎混浊不清,有点喝前摇一摇的意思,但是它略带酸涩的甜味和不是很高的酒精度往往能让我一整个下午都处在晕晕乎乎半梦半醒的状态,正好把那些我不想去思考的乱七八糟问题忘得一干二净。
“敬意大利的天气!”
我大口灌着蜂蜜酒,然后对着太阳举起酒杯喊道,淡黄色的液体顺着嘴角一直流到胸口,凉凉的,但是很舒服。
眼前太阳暖融融的光芒被一大团模糊的黑影挡住了,我醉醺醺地眯着眼睛,努力想要看清究竟是谁这么大胆竟敢妨碍本伯爵大人享受生活,可是上下眼皮好像搞基一样死死地黏在一起不肯拉开,依稀看上去是个身材不是很魁梧的大汉。
“你怎么不去买一件好看的罩衫穿着进城呢。
兰迪伯爵?”
黑影温文尔雅的在身边人支好的椅子上坐下,不紧不慢的贵族强调也一下子把我的酒全吓醒了,我眨巴眨巴眼睛,焦距慢慢地对准,巴伐利亚大公爵亨利正笑吟吟地看着我的滑稽模样,这下可糗大了。
“公爵大人,对不起,是我太失礼了,不知道您要来这里……”
我好像一个被发现偷糖吃的小孩,局促不安地把两只手掌在衬衫的前襟上蹭来蹭去,好像它永远也擦不干净似的,心里默念上帝保佑,千万别是来找我茬的,卸磨杀驴(貌似有点贬低自己,用个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才比较符合文化人的气质)这样的桥段正是我所担心的事情啊。
亨利公爵用他精致的小牛皮靴子踢了踢脚边横七竖八躺着的小木桶,调侃地对我说:“想不到我们的英雄竟然有种大战之后的落寞感,只能借酒消愁了……”
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觉得完全没必要把有限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投入到铺张而没有实际意义的入城式中去,像其他人那样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我会以为自己是走街串巷的小丑,在众人面前招摇过市。”
“你总是这么的与众不同,兰迪伯爵。”
现在的我已经顺利解除了和阿登伯爵的封建关系,但是在获得皇帝陛下的正式册封之前,大家只能叫我兰迪子爵,但是在私底下已经有许多人调侃似的叫我兰迪伯爵了,虽然我并没有一个正式的封号。
“这是上帝的安排,并不是我的与众不同。”
我谦卑的低下头,借着上帝把亨利公爵的恭维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心里面却在盘算着眼前这个无事不登三宝殿的笑面虎的真实目的。
亨利公爵今天没有穿铠甲,只是在罩衫里面衬了一件软皮甲,长剑被身后的贴身侍从扛在肩上,整个人看上去很休闲随意。
他盯着自己长长的鞋尖瞅了半天(这种鞋在中世纪只有贵族们才能穿,天知道走起路来拖泥带水的破鞋到底哪里显出尊贵来了?),狡猾的小眼睛却不安分的在眼眶里来回转着,像是在寻找什么两个人都感兴趣的话题以便能让这个摸不着主旨的谈话继续下去:“听说你向陛下要求迎娶克雷森蒂小姐,这个消息已经在贵族们中间引起轩然大波,并不是所有人都看好这份婚姻,在那些古板的卫道士们看来,你这是在趁火打劫。”
“我是履行了自己向老公爵许下的诺言,所以才不得不娶他的女儿。”
我隐约猜到了他的来意,故意把话题引到老公爵身上。
“据说你和老公爵有过一次见面,你们两个人交头接耳了很久,请原谅我的冒昧,我想知道你和一个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恨你的人有什么好聊的。”
亨利公爵装作无意的样子轻轻地说。
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原来是在打听这个事,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知晓我和老公爵的那次会面,但是至少可以说明,他在陛下身边布置了眼线,时刻掌握着陛下的一举一动,至于他为什么会对我俩谈话的事情感兴趣,我悚然一惊:难道他手中也掌握着埃涅阿斯的设计图残片?
“我俩聊到了很多,但是他主要还是想让我利用自己的身份来保护他的女儿,而作为回报他愿意把自己世袭的拉文纳城堡作为嫁妆,让我袭承拉文纳公爵的头衔。”
我故意抛出个烟雾弹迷惑他,“不过我拒绝了,我告诉他在陛下的权威之下,一切都是需要服从敕令的,我无权也不会去继承叛首的财产头衔。”
烟雾弹果然起了作用,亨利公爵有点似信非信的点点头,然后迅速的把话题扯到一边去:“无论怎么说陛下也很重视明天的入城式,作为平叛的最大功臣,你怎么能不穿的得体一点?难道要那些迂腐的意大利人笑话我们吗?”
说着公爵的侍从就奉上来一件针织细密的蓝色罩衫,肩膀的位置绣上了两根白色的天鹅羽,让整件衣服看起来雍容华贵,马上和商人们贩卖的俗气破布拉开了档次,“送给你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亨利公爵让侍从把罩衫放下便起身告辞了,生怕我回绝他似的撒丫子跑开,我拎起衣服在身上比了比,嘴里面嘟囔着:“你还是太不了解我了,要知道只有别人不敢送的礼,没有我不敢收的东西(贪官的潜质啊)……”
第二天一早,所有骑士都穿上了侍从们打磨的锃亮的铠甲,骑着高头大马,端着饰有各色小角旗的长枪,一个个罩着花花绿绿的罩衫,在道路两边的建筑阳台上挤满提着装有花瓣篮子的贵族小姐们指指点点的注视下,昂首挺胸的通过罗马帝国提图斯皇帝为了纪念自己成功镇压犹太起义而建立的凯旋门,大门表面栩栩如生的浮雕在长矛刺眼的反光下也显得黯然失色,古罗马的荣光终于让位于日耳曼骑士金戈铁马的峥嵘。
大军浩浩荡荡的沿着城市的主干道前进,耀武扬威的向这些被征服人民展示着帝国的强大军力,皇帝的近卫军拱卫着陛下最先接受城中百姓的欢呼,漫天飞舞的各色花瓣装点着惨淡愁云笼罩下的罗马城;然后是来自各个公国衣甲光鲜的骑士们,他们冲着每一个雌性动物宣泄自己分泌旺盛的雄性荷尔蒙,期待着浸满熏香味道的手帕带给自己难忘的罗马之夜;再然后是拉文纳长枪兵和沿途征召的佣兵组成的方阵,最后才是那些从征的农兵和杂兵,等到他们进城的时候,早就没有漂亮的贵族小姐玩命的站在窗口冲着自己心仪的战士挥舞手帕了。
军队在罗马时期的元老院前面的广场停下来,这里伫立着罗马皇帝卡利古拉从埃及远道运来的方尖碑,曾经凝望过埃及漫漫黄沙和罗马粼粼车马的古迹迎来新的征服者,十万大军排成整齐的上百个方阵,黑压压的覆盖了本来十分宽敞的广场。
我蓝色罩衫上的白色天鹅羽被风吹到下巴上,弄得我痒痒的,但是却舍不得动一下,只有真正置身于战马萧萧武器金戈铿锵的冷兵器时代你才会明白,为什么会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这样气势磅礴的诗句。
“实在是太壮观了。”
我咽了口吐沫,由衷的叹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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