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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
李云醒来时,是在马龙的家里。
马龙没有女友,他的房子便成了兄弟们的活动中心,大家横七竖八的躺着,有的在沙发上睡,有的在床上睡,有的直接在地板上趴着。
而马龙,早都醒了。
他把自己打扮得油头粉面,穿上了粉红色的小西装,还打着领结,黄裤子,白鞋子,头发全部背到了后面,背着红色的吉他包,简直潮死了。
“马龙,你,你这是要干啥?”
李云挠挠头,不知马龙要玩什么花样。
“卖唱去啊!”
马龙激动的说到,精神饱满。
在李云的印象里,马龙好像任何时候都是精神饱满的,仿佛是打了鸡血的小人。
“卖,卖唱?”
李云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低头看看自己的破牛仔和洗得发黄的T恤,和他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个乞丐。
可是,流浪歌手,每天风餐露宿的,不就是这个样吗。
“对啊,卖唱!”
马龙说着,从柜子里拿出几件衣服,堆到了李云的面前。
“我想过了,要想让民谣火起来,单单靠唱得好,还是不够的,咱们要把自己包装起来。
就像我这样。”
马龙说着,自己转了个身子,穿上这身衣服后,他俨然是一个小鲜肉。
李云微笑,点点头。
他不是个固执的人,甚至,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早就形成过,不过那时,他一没资金,二没动力,所以便让自己这么邋遢着。
粉红色帆布鞋给了他充足的动力,所以李云欣然的接受了马龙的建议。
不过,他拒绝了马龙塞过来的几件衣服,而是去马龙的衣柜里,挑了一件纯白色衬衣,和一件纯白色裤子。
穿上后,李云站在马龙面前,马龙惊呆了。
“牛逼,牛逼,真牛逼……白衣飘飘,长发飘飘,要味道有味道,有逼格有逼格。
妈蛋,跟你一比,我咋就这么像逗逼呢。”
这时,马龙的几个朋友都醒来,哈哈笑着说:“你本来就是逗逼龙呢。”
哄堂大笑。
天色很好,众人来到邯郸最大的广场上,李云和马龙两人站在中间,其他朋友围在两边。
马龙从小就会弹吉他,功底很好,配合着李云,两人的吉他声在广场上空回响。
两人商量过,先用《董小姐》和《南方姑娘》开头,把品牌创出来。
有了一两首脍炙人口的歌,自然就会有人关注他们,然后关注他们其他的歌。
董小姐的歌声一起,马龙的几个朋友就开始鼓起掌来。
“好听,好听,真TM好听,咋这么好听呢。”
“恩,好听,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个词好,真好,真是好……”
“就是,我也想要个董小姐。”
几个人充当了托儿的角色,很快吸引了一群人的目光。
马龙在邯郸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渐渐的,有人听出了他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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