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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小默穿着那件跟雨衣没什么差别的迷彩服,再次踏落南华市的时候,感觉到恍若隔世。
走进第一街区的时候,不留神淹没进了午休出来闲逛的人群中。
那些从写字楼里鱼贯出来的少爷小姐们,嫌恶的躲避着与贝小默的接触,不那么淡定的人,干脆就斜了眼鄙视一阵,矜持一点的抬起手掩着鼻匆匆而过。
凭良心说,贝小默身上并没有难闻的体味,只是,那件迷彩服和他满脸的胡渣子太像一个民工兄弟了。
第一街区是南华市最繁华的地段,写字楼里的少爷小姐们,早已经在精神上阿Q似的把这里看成了自己的领地。
虽然谁也不知道,他们光鲜背后同样掩藏着怎样操蛋的生活,但他们的精神却是高傲的,这就如同高级夜总会的小姐鄙视站街女一样,在贝小默面前,他们自觉的显示出骨子里的骄傲来。
其实吧,贝小默原本就是个衣架子,什么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是很有型的。
记得刚从美国回来的时候,他就是穿着一身校服。
4年了,他已经习惯了那些校服,穿着舒坦。
刚下飞机走到等车区的时候,几个文艺青年打扮的家伙缠上了他,“大哥,你这衣服哪
买的?”
贝小默笑笑摆摆手。
但还是有一个死缠烂打的,跟了他好长一段路,最后开口说:“大哥,你这衣服卖不卖?”
贝小默心里一个搁楞接一个搁楞,这件校服自己穿了4年了,以前走在大街上都没人看,这种衣服在他上学的地方,“跳楼价”
都不见得有人要。
所以,贝小默坚决相信对方是在设计圈套。
或者是拿他这个外乡人开涮找乐子。
现在想来,国外的东西就是好,校服都成了抢手货。
但这件迷彩服也不是a ,也是国外生产的。
遗憾就遗憾在,这件迷彩服的衣料实在太糟糕。
比这更糟糕的是,这半年的集训,天天都是这件衣服,从来没洗过,除了一些磨损之外还夹杂着那个热带雨林国家所有难闻的气味。
现在,贝小默因为特殊的原因,穿着这件迷彩服招摇过市,顿时又将他打回到了喜欢以衣取人的城市阶级的最底层。
实际上,他在飞机上已经招来了整个机舱乘客的不满,所幸有懂得应变的空姐,临时把他安排到了厕所里,这才避免了有可能引发的空中流血事件。
贝小默知道自己身上的衣服不招人喜爱,身上的味道连狗都不愿意亲近,所以他只好选择了沉默。
其实厕所也挺好,除了有空姐送来各种饮料和食物,自己坐在座便器上也挺惬意,一路上都感觉在家拉便便。
民工形象的贝小默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街上少爷小姐们对他的鄙视,不管人家怎么躲避他,还是像块牛皮糖一样,每前进一步,不是碰到了这位少爷的肩膀,就是跟那位小姐丰满的臀部发生瞬间的肢体关系。
到底还是挤出了那个视他为异类的汹涌人潮,贝小默推门走进了银行自动柜员机的大门。
不管别人愿不愿意,贝小默再次以异类的身份,站在了由另一拨写字楼少爷小姐组成的队伍中。
这座城市真是让人看不懂,银行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排满了队,似乎每个人都在等着钱用,而每个人都存了一笔巨款在银行,怎么取都取不完。
贝小默原本是想先去找谢玉,但随后想想又改变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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