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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解驾着剑光,在沙漠上空疾驰,一路狂风呼啸。
在他的左眼看来,天空中有一道淡红色轨迹一直延伸到远方,那是罗彻身上沾染的神火气息。
这道轨迹用肉眼无法看到,但他的火眼却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是泥地里面留下的马车车辙一般,将罗彻的逃跑路线诚实地显露在他的面前。
所以他一点都不用着急,驾着剑光专心追赶就好。
神火气息入水不灭,而且已经深深地渗入了罗彻的身体,除非罗彻突然走狗屎运遇到了那些绝顶高人相救,否则就算过上十天半个月,这些气息都不会完全消散。
这就意味着在那么长的时间里面,他将一直都如同黑夜中的灯火一般显眼,吴解想要追丢了都很难。
吴解一边疾驰,一边回忆着刚才的战斗,总结经验、寻找不足。
“感觉还是废话太多了。”
他仔细回忆了一番,在心里暗暗摇头,“我应该直接一巴掌就拍过去,把他烧个八分熟,然后再对着尸体抒发感想!”
“但就算一巴掌拍过去他也能跑得掉啊,那个奇怪的白光逃跑速度太快了,而且连火界都困不住。”
虽然没有能够捞到出场战斗的机会,但杜若并没有生气,还保持着冷静,“既然无论如何他都能跑掉,那怎么样都无所谓吧。”
“怎么可能无所谓呢!”
茉莉激动地大叫,“气势!
气势啊!
师傅你这次高调出场,摆出一副强者碾压的态势,气势就上来了!
可你要是直接一巴掌拍过去,那还有什么气势?街头混混打架之前都还要先骂上一通,以获得气势上的优势呢!”
吴解琢磨了一下,似乎也的确是这个道理。
他正想赞成,杜若却跳出来反对:“打架最重要的是赢!
赢了之后再骂,不是很简单痛快吗?”
“可我们不是打架,是杀人啊!
你都把敌人烧成焦炭了,对着一堆黑乎乎的焦炭开骂,那就是变态了吧。”
“好像是有点变态……”
“不用好像,就是变态!
而且不是一般的变态!”
吴解沉默了一会儿,觉得自己似乎不能朝着变态的方向发展,但他又不想像某些反派角色一样因为废话太多而让敌人翻盘……
于是到最后,似乎只能“一巴掌打死敌人,然后潇洒地转身点烟,在身后轰隆隆的大爆炸背景中飘然离去”
……
要是炸了自己的话怎么办?
气势和实用,难道就真的没办法兼顾吗?
“从这段纠结的内心矛盾之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两点。”
杜若摇身一变,化为心理学专家,“第一,老四你是个闷骚。”
吴解默默点头。
“第二,人不能只靠气势活下去!”
吴解正要点头,茉莉却抢过话头嚷嚷起来:“这可不行!
人生在世连一口气都不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不要扯这种对实战不利的理论啊!
气势有什么用?打赢了才重要!”
“气势更重要!”
于是杜若和茉莉就开始争吵起来。
吴解听她们越吵越不靠谱,忍不住哈哈大笑。
随着这番笑声,他将气势和胜利的问题抛开一边,专心思考自己在战斗中出手招数的得失。
在战斗之后回忆战斗,总结得失,看似很无聊,却能够找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便改进。
一次改进一点,积少成多,战斗的技艺自然就能不停地提升。
而且就算是暂时看不出自己的招数有什么问题,也能在敌人的招数中得到启发。
比方说这次的战斗中,吴解就从罗彻的剑术中深受启发——那道灵动的剑光,简直把飞剑的威力发挥到了极限。
如果不是他的硬实力有优势,以力破巧的话,双方狭路相逢,只怕他还真不是这“蜂王”
的对手!
其实不仅仅罗彻很厉害,一窝蜂的其他人也颇有可取之处。
他们在遭到吴解奇袭的时候,一瞬间就做出了应对,反应之快令人暗暗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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