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霍翎和无墨并未走远。
她们穿行至山林另一头。
这里远离官道,猎物明显更多,不时有兔子、野鸡在灌木丛间隐现。
无墨回头,看向来时的方向“小姐,那些都是什么人?”
看着可真有气势,震得她都不敢吭声。
霍翎低头瞅着那只兔子,随口应道“那一行人气度不凡,又都是一人两马,明显是长途奔袭的架势。
若我所料不错,他们应是自京师而来,途径永安县,往前线去。”
无墨恍然“那位送小姐兔子的公子,就是表少爷说的贵人?表少爷不是明日一早才启程去前线吗,他们怎么到得这么快。”
霍翎倒是不意外,她从腰侧抽出匕首,慢慢贴近兔子的脖颈。
许是感觉到了匕首的森冷,兔子后腿蹬得愈发厉害。
霍翎早有准备,双手都极稳。
无墨目瞪口呆,语气都有些结巴“小、小姐,你要杀了它?”
霍翎刀进刀出,兔子脖间洇出一条暗红血线,她用力甩了两下刀柄“难道你想养着?”
无墨“……”
也对,养兔子多麻烦啊。
她们以前出来打猎,抓到兔子都是直接杀了。
可这只兔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无墨就是下意识觉得,这只兔子与其它兔子不太一样。
霍翎仿佛看穿了她的想法,将慢慢失去挣扎力气的兔子丢进竹筐里“他人随手送出的东西,不必太当回事。”
无墨愣愣点了下头,突然又注意到一个细节,指着霍翎握刀的右手“小姐,你系在腕上的那根发带呢,是不是不小心弄丢了?”
比起簪子一类的首饰,霍翎更喜欢用发带来束发。
每次缝制衣物时,霍翎都会叮嘱裁缝,做完衣服后,再用余下的料子多做两条发带。
因她单名一个“翎”
,发带尾端会绣上一片轻羽。
为了防止突发情况,霍翎出门时都会在手腕上多系一根发带。
这会儿,她的手腕空空如也。
霍翎将匕首收回鞘中“我射出的头一箭有失水准,临时又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只好把它解下来绑在箭羽上,给箭羽增加负重。”
无墨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仔细一想,在取出箭羽到射出箭羽之间,她家小姐确实是在摆弄着什么。
只是那会儿她的注意力都在那行人身上,以为小姐是在搭弓,便没有太在意。
这会儿天色已不算早,两人闲聊几句,就投入到了狩猎中,不多时马背上挂着的竹筐都装满了。
回到府中,霍翎让无墨送猎物去厨房,她问守门人“霍泽回来了吗?”
不等下人回答,霍泽先一步从柱子后探出脑袋,浑身沾着雪花,一副也是刚回来的模样“阿姐,你找我?”
看到霍翎身上的骑装,霍泽捶胸顿足“表哥过来,不跟我打招呼就算了。
阿姐你要出门打猎,怎么也不喊我一起!”
外头风大,霍翎拉着霍泽进屋“别贫了,有事情交给你。”
霍泽扁扁嘴,坐在椅子上的身体跟着扭了扭“什么事?”
霍翎“今日有京中贵人途径永安县。
县里没有专供官差休息的驿站,他们应该会在县令府上休息一宿。”
“你与县令公子是同窗,明日去打听一下那位贵人的身份。”
霍泽明白了“要悄悄打听吗?”
霍翎摇头“不必,只管光明正大问。
那位贵人是代表朝廷来前线督战的钦差,他的身份并非隐秘。”
她刻意打听,只是想提前了解情况,好做准备。
霍泽在这种小事上还是很靠谱的,翌日傍晚,他神秘兮兮来找霍翎“阿姐,我打听到了。
那位贵人居然是位王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欢脱甜文,1V1,篇幅不长,努力日更!内容标签甜文天作之合情有独钟欢喜冤家搜索关键字主角长乐公主,林如初┃配角┃其它...
奸角作者尘夜关键字柳恒澈 周远志 娱乐圈年下美攻丑受,娱乐圈文,一个过气偶像明星和一个群众演员的故事color奸角上柳恒澈这辈子都披着完美的表象在做事,从曾经的一线男主角到现在半紫不红的过气演员,花费整整六年却几乎可说一事无成,可就像着了魔一般,无法从这个圈子抽身出去。一次拍片让他认识了周远志,那是个个性平凡长相反派的男人,却让柳恒澈见识到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演技──绝绝对对让人印象深刻的反派人物!一个看着是...
萌妹迪奥,我喜欢你!迪奥我不是人。萌妹这有什么,我也不是人。时光飞跃,迪奥站在巅峰之顶眺望四周,稍许他袄然回首,顿悟一生所做。高举双臂站于巅峰之上高喊。为什么,喜欢我的妹子。都不是人!不是人是人人这是肥音你懂吗?...
新文,异世之万妖之主打工记,和这篇一样同为灵异文,喜欢的收藏一下楚睿姌帝都楚家弃子,死于出租屋内,死后无人问津,在天际间飘荡,在此期间被阎王令碰瓷,阎王令让他复活,但代价是当地府主人。他贸然同意,死而复生,就此在阳世间开启了,阎王之旅。白天开拓商业帝国,晚上判决世间百态。薄封疏,薄家家主,为人冷淡,做事规规矩矩家里以至于都以为他会孤独终老。某一天,一家人不小心碰见薄封疏和楚家弃子卿卿我我,他们惊讶的眼珠子都能掉出来。世人都知楚家亲自抛弃了荣耀,却不知这荣耀万人瞩目。当阎王遇见科学,会发生什么样对我物理碰撞标签现代小阎王,牧童年,爽文,金手指,主受,打脸...
关于火影秽土转生清除者他本是金牌替身,意外死亡后穿越到火影世界,他变成了她,还被迫绑定白月光替身系统。什么他是卡卡西他妈?哒咩!...
互攻,互攻朱丘生是这世界上最高的山朱峰,我根本翻不过。朱丘生是我的小学同学,一次行侠仗义把我从枯井里救起来,从此被我赖上了。后来他给我一个家,成了我的爹,我家长,我哥哥和我的心头肉。但其实,最适合形容我们俩的,还是烟酒。让人上瘾的嗜好品,离了日子就不能过。我人菜瘾大,我哥是我一沾就醉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