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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说这些话的时候,沈墨正托腮看着黑板发呆,却冷不丁被点了名。
郑雯指着沈墨喊了起来:“让沈墨去!
她声音好听!”
沈墨呆了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有些纳闷地问秋安媛:“我的声音好听吗?”
秋安媛算是个诚实孩子,至少在评判宿友的时候都只说真心话。
平时看见沈墨穿的衣服或者涂的口红有问题,都会非常直接地指出来,告诉她这样不好看,甚至还阻止了沈墨想要弄金色卷发和把指甲涂成嫩粉色的荒唐举动。
卷发适合有时尚气息的人,沈墨本人只适合简约风格的打扮,留着直发就很好,如果非要去烫头发,不仅不显的美观,反而老气。
至于金色头发和嫩粉色美甲这种套餐,只有黄种人里面肤色较白的那一类才能够驾驭。
沈墨的皮肤还没有彻底摆脱军训时所带来的黑,若是再顶着一头亮眼的金发和十个浅粉色的手指甲,只会让她看起来更黑甚至土气。
在打扮这一方面,沈墨算是个能够虚心接受意见的人,每次都会认真思考秋安媛的话并做出改变。
秋安媛也并非只会指出沈墨的错误,有时候看到她背了一个好看的背包或者买了形状可爱的玩偶,也会赞扬几句。
这一回,被问到的秋安媛认真地说:“她说的没错,确实好听呀。”
沈墨仔细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在上高中的时候也有人这么说过,并建议自己去做声优。
这样一想,沈墨却是觉得更加纳闷——既然自己声音还行,为什么录音机里面自己的歌声那么难听???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助辅见沈墨没有反驳的意思,当即把事情定了下来:“好,那就沈墨吧。”
等这股惊讶劲过去了,沈墨又兴奋起来。
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件麻烦事,对于她来说,却是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也是为班级争光的机会,自己务必要好好表现,绝不给大家添乱。
第37章一束光所造成的社会性死亡
沈墨算是个热爱参与集体活动的人,当然前提是她自己感兴趣,如果意外接受到了特殊一些的任务,必然会在排练的时候全力以赴。
在沈墨高二的时候,年级曾举办一场以班级为单位的诗朗诵比赛,班主任和班委商议过后,决定选出四名表现出色的同学站在前方,带领大家朗诵。
若是别的事,沈墨早就缩起来了,可朗诵是她从小到大的爱好,在这个时候就忍不住想毛遂自荐,在班主任还没下决定之前在老师下班的路上跳了出来,说明来意之后,在老师的同意下自己念了一段。
沈墨来之前自己练习了十几次,都没出什么纰漏,大概是见到老师有些紧张,过程中出了点小小的差错,感情没有酝酿到位,但这也足以说明她能力不行,毕竟心理素质就是实力的一部分。
老师思考一阵,说他要再一阵子,再做出最终的决定。
当时的沈墨知道自己表现的不够好,觉得老师这样的说辞其实就是觉得自己不行,是为了给自己面子才没有直接说出来。
再加上第二天老师同时喊了四个同学去办公室谈话,沈墨就这么认定自己彻底失去机会,整个人都丧气了许多。
在之后的排练中,大家都比较佛系,班委怎么安排就怎么做。
也有些同学比较主动比较有主动,大概三四个人的样子,和班委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怎么排练才会有更好的效果。
沈墨也有自己的见解,但她不想出声,心想自己既然已经落选,中规中矩地和大家一起朗诵,不给大家拖后腿就行,实在没必要再做出什么出色的举动。
更何况她提出的建议也未必真就是什么优秀的点子,说不定还会惹人笑话。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几天,大家每次排练的时候班主任都会过来看上一会儿。
这一次,班主任照例过来巡查,却是直接走到了站在一边的沈墨身边,有些纳闷地问她:“你不是说要带领大家朗诵吗?为什么不参与讨论?”
沈墨那一瞬间的反应不亚于被人硬生生地按入冰水,从头冷到脚,沉重的后悔和自责从心底蔓延而出,遍布全身,凝结成冰霜。
她这个时候才终于反应过来,当时老师说的要再观察一下,真的就只是字面意思,如果当时就准备淘汰自己,也不至于在这个时候专门走过来问自己这样的问题!
再仔细想想,老师如果当时就已经定下朗诵人选,怎么可能这几天都由着学生们自己排练讨论,也不出来主持局面或者是宣布带头人的名单。
沈墨后悔到肠子发青,自己这个时候想要再争取,几乎已经是不可能了,有其他同学珠玉在前,自己就是个表现普通还整日垂头丧气的蠢孩子。
如果她从一开始就认真做事,对班级活动倾尽全力,未必没有机会,可是她是一个功利的人,只有在认为自己还有机会的时候才会拼尽全力地做事。
后来老师果然也没有选她,而是选择了在排练和讨论中最为出色的同学。
这件事如同猛烈的狂风,将她心中那关于“只有别人看重我,我才会好好做事”
的固执思想吹散了大半,而她也逐渐意识到,她不单单是为了集体而表现,也是为了自己,哪怕只是为了自己,都应该展现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
时间线回到现在,沈墨开始了紧张的准备。
首先是自己朗诵的片段,要背下这一段并不难,也不用担心忘词之类的事情,毕竟沈墨在背诵古诗词方面的能力还算优秀。
关键是大家都觉得沈墨就这样一个人拿着麦克风上场有些怪怪的,沈墨想了想,觉得有些道理,于是把这段诗抄写在新买的本子上,上台之后对着本子念一会儿,看一会儿台下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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