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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的大部分体育课,都是在树荫下。
穿着白衬衫手捧小说度过的。
对于我自己来说,早期这样的生活还是相当惬意的,除了被球场上的帅哥踢出的香蕉球击中闹大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外。
我还是特别喜欢那些安静的、不出汗看书的日子。
我想很多人都有我这样的经历,但是未必有我这样的绝对。
那个时候,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看小说。
我把图书馆掏空之后转向民营的小书店,从书架上的第一本看起。
本本都是花钱借,很快钱就不够用了。
对于毫无特长的我来说,赚取生活费这种事情简直是天方夜谭,我便开始赖在书店看书,但是通常是看三本借一本,因此老板也不好意思赶我走。
因为我初期到底是个大客户,之后虽然借的少了。
但频率高啊,总量还是不错的。
我觉得我的情商就是在这个时候培养起来的。
到初中结束。
我已经再没有书可以看了,便开始自己写一些东西。
虽然质量都不高,但是在完成一轮正规的小说阅读之后,我忽然有一种很强的*——我想自己写一篇小说。
当时的这个想法和任何的梦想都没有关系,我压根不想成为一个作家,当时我只是觉得写出一个好看的故事,能让所有人在我背后抢着看,是一件多么拉风的事情啊。
那一年,我开始真正动笔。
从最开始的涂鸦写作,到自己去解析那些名家作品,缩写、重列提纲、寻找悬念的设置技巧、寻找小说的基本节奏,仅仅两个月的时间,我便慢慢地发现,我写出来的小说,越来越有样子了。
可是,我还是不敢投稿,废材的人生让我很难鼓动自己走出这一步。
当时还没有电脑,我使用纸和笔,在稿纸上写作。
慢慢地,我就开始沉迷进去了。
我荒废了学业(反正也没什么成就了三苏原话),到大学毕业,我写作的总字数超过了两千万字,大部分都是写在各种废弃的作业本上。
我是一个换作业本特别勤的人,因为我的作业本前头是作业,后头往往就是我写的小说。
这能方便我在上课的时候写作,往往两三节课,我就能把一个本子全部写完,那第二天写作业,织好换一个新的本子了。
说真的,现在回头去看我写的东西没有一部分的水平还是能让我自己咂舌的,不仅仅是能和现在想媲美,很多作品甚至写的比现在的还要好。
因为当时我注重文笔和语句,而现在的我已经是个老油条了,知道把意思表述清楚就很足够了,往往懒得在文字上多琢磨。
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有一个特别明显的特征,就是只写故事。
那时候的故事种类非常多,我写武侠、写悬疑、写爱情,甚至很早我就开始写一下现在比较流行的类型,比如穿越类型的小说。
但是和其他的爱好者不同,我只想写故事,我最希望听到的一句话是:“后面呢?后面写了吗?”
因为,这是对于我故事的最好的评价。
在出版《盗墓笔记》之后,有很多人问过我一个问题:你是否觉得你的成功有运气的成分?我想说,没有任何一次成功是没有运气的成分。
有一些好运气总是好的,虽然人最需要的并不是运气。
很多时候我们也知道,运气其实并不能帮你太多。
即使你中了彩票,如果你没有能力处理句子,手上的钱也会很快变成大麻烦。
人需要的。
其实是抓住机会的能力。
决定写《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带着一种并不在意的心态。
这种不在意能够吸引很多人来看,其中,应该是有那两千万字的功劳。
所以,如果真的要说我的运气在哪里的话,我觉得我的运气是来自我不聪明、成绩不够好、体育不够好,但是老天爷偏爱长得丑的。
如今的一切,我接受得很坦然,和运气天赋第一没有关系。
我只是一直被故事牵着鼻子走而已。
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个人很喜欢吃东西,他从童年开始就深陷吃东西之中,吃到三十岁,那她也是可以成功的;如果这个人很喜欢打架,他从童年开始就喜欢打架,打到三十岁,那他也是可以成功的。
喜欢一件事情,坚持做下去,总是可以成功的。
说了一些客套话。
大概后记该写的东西,现在来说一些外婆真正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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