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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两瓶拉萨啤酒,叶诩向米彩问道:“你知道为何萨迦寺的墙要涂抹成红、白、青三种颜色?”
米彩轻轻抿了一口啤酒,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
听到叶诩的问题,她放下手中的杯子,缓缓说道:“这个问题还挺有趣的,我虽然喜欢摄影,多次来过西藏,但对这些藏传佛教的文化和历史了解得并不深入。”
叶诩微微一笑,解释说:“在藏传佛教中,红色象征聪明智慧的文殊菩萨,白色象征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而青色则象征除恶降魔的金刚手菩萨。
萨迦寺的墙壁被涂抹成这三种颜色,正是为了寓意着智慧、慈悲和伏魔这些崇高的佛门精神。”
米彩点了点头,她的眼中闪过一丝赞赏:“原来如此,没想到这简单的颜色背后还有这么多深意,你对这些文化的了解真是很深入呢。”
“是吧,我这个人其实很有趣的,所以你也别对我这么冷淡,咱们这一路过来,也算是朋友了吧。”
叶诩开玩笑地说道。
米彩轻轻一笑,摇了摇头道:“你这个人呀,总是不经夸,刚说你胖你就喘上了。”
叶诩放下手中的啤酒瓶,笑道:“既然咱俩是朋友,那你……能不能借我点钱?”
米彩微微一愣,她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起来:“借钱?你遇到什么困难了吗?”
叶诩叹了口气,低声道:“其实,我来这里本来带的钱就不多,刚好又遇到高反去医院花了不少钱,现在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所以……”
米彩沉默了一会儿,从包里抽出一张银行卡:“这张卡里有一些钱,你可以先拿去用,密码是六个零。”
吃完饭后,叶诩主动去结了账,从餐厅出来,已经是夜幕降临。
叶诩问米彩要不要在拉萨街上四处走走,米彩欣然同意。
二人沿着八廓街悠闲地漫步,昏黄的路灯下,古老的藏式建筑散发出神秘而迷人的气息,空气里隐约弥漫着藏香的味道,眼前的拉萨就像一个温柔的姑娘,用它独特的方式迎接着每一个来访者。
“你知道吗,这里的夜空真的很美。”
米彩突然停下脚步,抬头望向天空。
叶诩也抬头看去,只见满天繁星,如同宝石般镶嵌在夜空中,散发出璀璨的光芒,远处的布达拉宫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更加庄严神秘。
走着走着,叶诩发现米彩突然不见了,叶诩四处张望,视线边缘的人堆里,他看到了一个有些孤寂又有些熟悉的背影,那是米彩,她站在路边,正专注地拍摄着什么。
叶诩好奇地走过去,发现她正在拍摄一支流浪乐队。
这支乐队看起来并不起眼,他们正演唱着许巍的《故乡》。
吉他手轻轻地弹奏着旋律,那悠扬的音符在拉萨的夜空中飘荡,仿佛要诉说着什么。
主唱是个留着长发的年轻人,他的声音深情而真挚,透露出对故乡的思念和眷恋。
米彩静静地站在一旁,手机记录下这一刻的美好。
“你喜欢听他们唱歌啊。”
叶诩笑道。
米彩微微一笑,点了点头:“是啊,这支乐队可能并不出名,但他们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用音乐传递着情感。”
“其实我觉得也就唱得一般吧,主要是环境加持,在这个地方,任何不太难听的旋律都会被美化。”
叶诩略带调侃地说道。
米彩轻轻笑了笑:“或许吧,但对我来说,在这个浮躁的世界里,能够保持初心,勇敢追梦的人已经很少了。
再说了,你就不能不得瑟吗?”
叶诩笑道:“不要以为哥低调就是没本事,我真的觉得自己唱得比他们更好,人家都叫我苏州张学友。”
米彩戏谑地说道:“哦?那你可得给我露一手,我倒要看看你这个苏州张学友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叶诩脸一红,笑道:“这里人太多了,要不回酒店去我唱给你一个人听吧。”
米彩皱眉道:“我发现你这人挺会顺杆爬的,这夜深人静的,咱俩孤男寡女待在一个房间里合适吗?”
叶诩急忙摆手:“哎呀,你这话说得也太严重了,我就是想想唱歌给你听,没别的意思。”
米彩微微一笑,道:“那好啊,你要是敢在大庭广众面前唱歌,我就相信你。”
叶诩管不了许多了,他等乐队唱完《故乡》之后,朝着乐队走去,向他们表示了自己的敬意,并对主唱说道:“兄弟,能不能让我试试你们的吉他,我来唱一首。”
乐队主唱看着叶诩,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还是把吉他递给了他。
叶诩接过吉他,调整了一下弦距,开始弹奏起来。
他的手指在琴弦上流畅地跳跃着,每一个音符都准确无误地传递出来。
他唱的是罗大佑的《爱的箴言》:“我将真心付给了你,将悲伤留给我自己,我将青春付给了你,将岁月留给我自己,我将生命付给了你,将孤独留给我自己,我将春天付给了你,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叶诩的歌声在拉萨的夜空中回荡,那旋律仿佛穿透了时间和空间的隔阂,直达人们的心灵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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