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唬住了男人和英英之后,二娘又来软的。
她对男人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同你是长长久久的。
我生不出孩子,也知道对不住你。
你有孩子,便是我的孩子,难道我不愿意养个儿子在膝下吗?只是你若要留那女人下来,我的位置在哪里?你总也不想跟我撕破罢?我们想个别的两全法子。”
她又对英英道:“都是女人,谁也别为难谁!
这男人,只有一个,这家店,是我肩扛牙咬做下来的。
你要从我手里劈走,那是要我的命!
我生不出儿子,你这娃儿好不可爱,我肯养。
你不如留他在这里。
我给你钱,你回去好好过日子罢!
真的,你这么年轻,还能生,又有了钱,比什么不好?”
其实英英跟着归明远的话,已经不能再生孩子了。
但英英说不出口。
那是归明远的隐私,她没办法对二娘泄露出来。
男人也劝英英把孩子留下来,举了各种理由。
其实各种理由都抵不过一项缺陷:画城!
多乱的地方、多么丛林法则的地方!
把小婴孩留在这里,就像留在丛林里一样!
可是英英也知道,天大的道理抵不过一个前提:这个男人,是小孩子的父亲。
英英自己承认了这一点,男人也确信了这一点。
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猴子满山走。
当年那男人若是带了英英去,英英还不是在画城生孩子、挣扎着过日子。
那孩子还不是随他们在画城长大。
孩子跟着父母、女人跟着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归根拢底,男人为尊。
这男人不要英英,就要孩子,英英也没法儿跟孩子的父亲争吵。
要在画城带孩子,说真的,二娘比英英能干、可靠得多。
这样说起来……
英英一句辩驳的话都想不出来了。
她最多嗫嚅一句:“我吃了这么多苦……”
“有报酬的!”
二娘利索的把准备好的谢礼塞到她手里,以及很多甜言蜜语。
很早很早以前二娘就发现,多说好话,可以省下很多钱。
甚至有些事光靠钱难以办到,加上好话就容易得多。
二娘觉得,为人处事啊,就像乘着一驾马车,马车的核心当然是钱。
钱之所至,完全是碾压式的。
再加上一侧用狠话武装、另一侧用好话来装点,跑起来那就太顺畅了。
“我若不把这孩子当自己亲生的。
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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