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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谈洋基、大都会,议论市长、州长,脱口秀主持人跟n主播先生闹出的绯闻,还有天主教的笑话、联邦调查局的笑话、每口新闻的笑话,天南地北,什么都笑。
没有人大惊小怪地偷觑他,谢天谢地,也没人对他视若无睹。
他们听他非说不可的场面话,听到有趣的地方,还会刻意大笑。
这里的人待他很好,好像他就是这个团体的一分子,仿佛这就是最自然的待客之道。
没错,他还真这么觉得。
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夜晚。
他其实并不想出门。
罗姿提议‐‐不,语气可以再强烈点,坚持要一来顿庆功宴的时候,他并不意外;要怎么拒绝呢?罗姿帮他做了这么多。
吃这顿饭至多是让这起事件有点反高潮的味道,害他有些不舒服。
他发现自己就连下楼到街角买个烟都有些畏缩,他准备好了这样大刺刺地走出去吗?真的能在众目睽睽中进出丝蒂莉?
紧接着&ldo;你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rdo;之后,他又发现了今天的第二个收获,另一个永恒的真理。
他体会到另外一层的美丽新境界:成功,无可取代。
就跟这个星球的其他住民一样,这句话他不知道听过几百万遍了,原本他只把它当做是疲劳轰炸中的一枚炸弹,充耳不闻。
成功就是成功,无可取代。
废话,这有什么好说的?
这句话意在言外。
成功本身、成功这个事实,会带来一连串的成功。
第一次成功的原因‐‐努力、运气,不管什么‐‐跟后续的成功,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成功了,世界会匍匐在你的脚下,你的回报就是……就是什么?当然就是功成名就的贏家,还会是什么?笨蛋。
罗杰,传奇的罗杰&iddot;德拉克洛伊克斯,竟然卑躬屈膝地到他桌旁,等着跟他握手道贺。
他也不敢说他真的读德拉克洛伊克斯的书,但他尊敬这位作家。
(但有很多他不怎么尊敬、不怎么瞧得起的作家,书一出版,他还是马上买来看。
)德拉克洛伊克斯今晚的举动很有风度、很大方,但是,让劳他大驾到桌旁致意的,却是七位数的稿酬。
他的成功引来了德拉克洛伊克斯跟其他闲杂人等,外带全场的注意与窃窃私语。
他端了杯酒,来到窗边,看着这个城市。
夜已深沉,对街的建筑一片漆黑,只有左边公寓的顶楼例外。
在街头,一个秃头男子以一种自以为可以瞒过全世界的醉步,小心前进。
一个女人在遛狗,一只爱尔兰猎狼犬,昂首阔步,相当神气。
他认识这个女的,但他怀疑,如果这个女的没有拉这只大狗,他倒还不一定认得出来。
今晚的空气格外清朗,他的视觉特别敏锐。
成功无可取代。
这种高昂的情绪在支持他,完成这本书不算太难,焦虑与怀疑,在成功的照射下,看来不堪一击。
写完之后,修饰一番,就可以交出去了,伊瑟一定会爱死这篇小说,因为她有非爱不可的理由。
出版社有必胜的决心跟把握,读完这本书,自然觉得这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全力促销,初版的数量绝对不在少数,书店里满坑满谷都是他的新书。
为了加深消费者的印象,出版社砸下重金,拿下各大连锁书店一进门、最抢眼的摆放位置,进得店来,读者想看不到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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