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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只会欺负老实人。”
李志高在一边为鸠摩罗什说了一句公道话。
这一路上他跟鸠摩罗什在一起谈论佛典,倒也大有收获,对鸠摩罗什深感佩服,更知道鸠摩罗什并不是傻,而是痴,痴心于佛学,所以才成就了他的高僧之名。
再又想到自己的老师顾先生,亦得益于一个痴字,才有了名士风骨,世人皆敬服。
魏小花撇撇嘴,不以为然,老实人可不就是被人欺负的嘛,她不忿上回打嘴仗输给了李志高,见李志高整天跟着鸠摩罗什学习佛经,便故意搅和,道:“哪有人像你这样做学问的,先从郑博士学儒,又与顾先生学老庄,现在又跟傻和尚学佛,仔细想想,你可有哪样学精了的?全而不专,废柴也。”
李志高被噎了一下,转念一想,反觉得她说的颇有道理,于是自个儿反省去了,算是默认让魏小花又扳回一城。
抵达长安之后,魏小花和李志高就被安排在驿馆里休息,鸠摩罗什也在,秦王亲自来驿馆迎请鸠摩罗什入宫讲法,对魏小花这个“佛祖”
却没有在意,世上只见有精研佛法的高僧,谁曾真的见着佛祖了,何况这佛祖还是个少女,秦王甚至还怀疑,鸠摩罗什该不会是对这少女动了什么歪心思,这才借口要跟在这少女身边吧。
若真是如此,鸠摩罗什这个和尚倒好控制了,送他几个美女便是。
可怜鸠摩罗什就这么被秦王扣上一顶花和尚的大帽子还茫然不知,喜滋滋地跟着去了。
魏小花也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反正有人供吃供喝还供钱给她花,虽然损失了自由,但是事不由人,她有什么不乐意地,干脆就换了女儿妆束,终于把李志高送的那根铜簪子给插在头上了,算是把迟来的及笄之礼给补完。
长安自古就是名都胜地,来都来了,自然要好好地游上一游,就在魏小花对李志高提起想出去游玩的建议的时候,李志高若有所思,道:“老师交游甚阔,长安城内亦有知交,前往求助,或许能说动秦王得以脱身。”
“顾老头那怪脾气,还交流广阔?”
魏小花狐疑着,别是仇人满天下吧。
李志高瞪了她一眼,道:“尊师重道是何意,你可知之?”
得,又要念经了,魏小花立刻捂住耳朵认错。
李志高看着她,无可奈何地叹气:“罢了,带你上门求人,只怕反要坏了老师的名声,我独去,你自个儿玩去吧,只有一点,不许再惹祸了。”
魏小花翻着白眼,这什么话呀,她就这么见不得人吗?好歹她也是魏家一朵小花儿,爹见爹爱,娘见娘乐的。
不过求人这种事儿,魏小花还真有点不大乐意,她也是有自尊的,不想看别人的脸色,不得不说,这也是穿越者的通病,哪怕再无能,再没本事,骨子里总带着点毫无道理的优越感,似乎做为穿越者,她天生就该比古人聪明似的,尽管事实上她也没哪儿比别人强。
李志高的提议正合她的下怀,当下连连保证自己肯定不惹祸,就连蹦带跳地跑去逛街了,临走前还拉着李志高的手,道:“二牛哥,这回真是辛苦你了,我知道求人的滋味不好受,但你是男人,要有担当,我是女人,只能在背后给你安慰,放心吧,等你回来,我给你煲一锅心灵鸡汤,保证洗去你一肚子的委屈。”
李志高:“……”
好吧,至少魏小花的鸡汤一定是好喝的。
他也只能以此当做安慰,指望这个女人能在背后为他出谋划策,似乎只有等下辈子了。
魏小花上辈子是到过长安的,当然,跟她现在游的这个长安显然是无法划上等号的,眼前的这个长安,远远还不能体现出它做为千古一都的大气辉煌,更不用谈什么深厚的文化底蕴,走路都能捡古董,挖土都能出古墓,这样的评价对现在的长安来说,还太高了。
破败,狭小,相比于魏小花印象中的长安来说,眼前这个长安只能用这两个字眼来形容,它甚至比洛阳还不如,她似乎听刘野柳提过,因为长年战乱,曾经繁盛的汉都长安被来来去去的军阀祸害得几乎十室九空,自汉以后,长安这座城市已经完全衰败了,虽然现在它又成为了秦国的都城,但是建设永远比破坏要难得多,直到今天,长安也没有办法完全重现被当年汉武之时的繁荣兴盛。
也许,长安真正要再次繁荣起来并且超越曾经的辉煌,只有等到几百年后唐朝建立了吧。
在长安的大街上溜达了一圈,魏小花逛得有些无趣,这地方既没有洛阳的人文之气,又没有想像中那么繁盛昌盛,实在没有什么可逛的,如果它现在不是秦国的都城,只怕还会更破败。
要说唯一跟洛阳有点像的,就是佛教气息挺浓郁,这可能跟秦王崇佛有关,街上经常能看到有和尚在讲经说法,一圈人围在那里听。
要是没有鸠摩罗什的话,魏小花大概也会去凑个热闹,可惜她被这个傻和尚叫了一路的“佛祖”
,实在是被叫怕了,现在看到和尚就想躲远点,哪里还有去凑热闹的兴趣。
“快,快去东街口,有人打架……”
正在魏小花觉得无趣准备回驿馆的时候,突然有人在街口大叫,这叫声一出,只见呼啦一阵,满街的人就全都跑去东街看热闹了。
魏小花目瞪口呆怔了半晌,怎么这里的人这么爱看热闹?全都冲过去,也不怕别人打架自己遭池鱼之殃?
想是这么想,她自己也难掩好奇,抱着这么多人一起凑热闹,总不至于自己会是最倒霉的那一个的想法,于是屁颠颠地跟在一群人的屁股后面看热闹去了。
故人
打架的地点在一个十字街口,原来是两辆马车面对面地碰上了,大概双方身份相当,后面跟着的随人也差不多,不存在势大势小的问题,于是谁也不肯让路,非得要对方让自己先过,争执不下的结果就是打了起来。
偏偏这打也不是跟街头小混混打群架一样,一窝蜂地就冲在一处,你一砖头我一菜刀地打,而是跟两军对垒双方各派出阵中强将出来单挑差不多,很是讲究风度,所以才有这么多人跑来看热闹,不然谁闲着没事,跑来看混混打群架呀。
正巧街口还有个茶水铺子,原本这个时间没有什么客人,因着这一出,空空的铺子里立时就全满了座,伙计手忙脚乱地烧水送茶,还不忘伸长脖子看外面的人单挑。
可见喝茶看戏地习惯,自古有之。
魏小花来得赶巧,茶水铺子里还剩最后一个座儿,偏她前面正有一个人进了铺子,眼见要赶不上座儿只能站着看热闹了,她急中生智,大叫一声“刚烧的水,前面的客倌让让,小心烫着”
,前面那人吃了一惊,连忙让开,于是她瞅着空仗着身量小,一矮身从那人身边窜了过去,抢入了座儿。
被抢了座儿的那人哭笑不得,但见她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模样儿也怪清秀的,抢了座儿也不羞,只双手握在胸前拜了几拜表示歉意,眼眸流转间还透着几分俏皮,也只能叹了一口气,就这么认了。
他总不能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吧,闹起来,他就不是来看热闹的了,反而要变成被人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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